心农村工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哑谜

哑谜的《韩非子》读书笔记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4-30 19:3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分
(一)查字正音

(二)翻译
(二)翻译
凡是国土广大、君主独尊的,自来都是因为法制严厉而可以在天下达到令行禁止的。因此作为君主在划分爵位、制定俸禄时。就必须严格执行重法原则。国家太平,民众就安定;政事混乱,国家就危险。法制严厉符合人之常情。法禁松弛不符合社会实际。况且拼命出力.是民众固有的,他们的心理无非是想拼命出力去获得渴望的东西。而民众喜欢什么。厌恶什么。是由君主一手控制着的。民众喜欢的是利禄,厌恶的是刑罚;君主掌握民众好此恶彼的心理来使用民力,和实际情况不应该有差错。既然如此,那么法禁松弛,政事有失,正是由于刑赏不当。君主治理民众不能掌握法度除恶务善。这样情形一旦出观。也就等于没有法制了。

所以根据国家治乱的原理,应把致力于区分刑赏作为当务之急。要治理一个国家。没有哪位君主不实行一定的法令。然而结果却是存亡各异;君国灭亡,在于法令之中刑赏不分。进一层说,要治理一个国家。没有哪位君主实行刑赏时是不加区分的。然而有的所谓“区分”,是拿了不同标准进行区分。实际上这并不能称为真正的区分。至于明察的君主的刑赏区分,则是按统一标准进行的区分。因此明君统治下的民众都重视法制畏惧禁令,既希望不要犯罪,又不敢妄自取赏。所以说:不等到用刑用赏。民众就都服服贴贴地做事了。

因此,那种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善于把禁止奸邪作为急务。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禁止奸邪的法律是和人情息息相通。和政理紧密相关的。既然如此,那么去掉那些不易觉察的奸邪行为要用什么方法呢?关键在于一定要使民众窥探彼此的隐情。那么又怎样使民众互相窥探呢?大致说来。也就是同里有罪连坐受罚罢了。假定禁令有牵连到自己的、从情理上看他们不得不相互监视,唯恐牵连到自己头上。不允许有奸心的人得到隐匿的机会,靠的是四下里有眼睛盯着。这样一来。民众自己就会谨慎小心而对别人进行监督。从而揭发坏人的隐秘。告奸的人免罪受常,有奸不报的人一定要连带受刑。如能这样,各种各样的奸人就被揭发出来了。连细小的奸邪行为都不容发生,是靠暗中告密和实行连坐所起的作用。

对法律整饬得极其严明的君主,依靠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一二人才。因此有办法的国家,毋需名扬四海。就能无敌于天下,国家得到治理,这都是是依靠法度的缘故。丧失主权的国家,让敌兵公开地在境内活动而不能予以防御机制止的原因,在于只凭一二人才而没有法术,自取灭亡,是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进攻别国,是法术的力量在起作用。所以在有办法的国家里。总是排斥空谈而运用法术。

凡表面符合论功行赏条例而有是不正当的虚功是难以识破的,凡属经花言巧语掩饰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因此。刑赏易为表里不一的情况所惑乱。所谓依据条例而难以识别的功勋。就是奸功;臣下那些难以发现的过失,就是失根。依据条例则不能发现虚功.仪依常情判断就发现不了奸情。这样一来。刑罚和赏赐怎能不双双产生差错呢?因此,徒有虚名的功臣在国内捞得声誉,夸夸其谈的说客在国外巧取私利,结果愚妄、怯懦、暴戾、巧诈的种种人物串通一气,用虚无的道理迎合世俗、取悦社会。所以那些国法得不到执行,而罪不容诛的犯人得以逃脱刑罚的制裁。这样的话,刑罚和奖赏怎么会不发生歧异?事实本来摆在面前,但按常理推断却失去了正确度量。度量发生差错,并不是法度造成的;尽管法制业已明定,但依靠的却是私智。放弃法制而依靠智慧,那么接受任务的官员怎能把握要领?事务要领与事务本身统一不起来。那么法令哪能不出差错,而刑罚又哪能不趋烦乱?因此,赏罚混乱不堪,国法错误百出,是由于刑赏区分不明。
(三)心得:当今社会,法律日渐完善,赏罚的界限也很分明,但依旧有很多奸人奸行,韩非子如果在现在,他会说什么呢?法律虽然被制定,但在施行的时候有时会被人为的破坏,比如孙小果案,执法者犯法。连坐的规定虽然严苛,却是制止奸邪行为的好办法,因为更多的人是各扫门前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怕不要奖赏,但如果会被连坐,就不得不防备身边的不法行为。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7 22:4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纲分三部分
(一)对韩非子其人的了解
1.人物简介
2.主要影响(包括其法治思想,政治思想及文学影响)
(二)对《韩非子》一书的理解
1.在竹简成书的时代,写下十万余字的煌煌巨著,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
2.我将书中内容分为:
a.揭露勾结比周、奸劫弑臣的各种情形——为什么要实施法治。
b.分析君主被欺瞒壅塞乃至身死国破的处境——不实施法治有什么结果
c.如何实施法治——以法为基础,以术为手段,以势为辅助
d.支持其法治思想的文字
e.自我剖白的文字等
3.通过学习《韩非子》个人所得
a.认识改变:曾经认为法家严苛残酷没人性,现在觉得法家对治国理政而言是比较科学的
b.结合自身的一些联想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13 12:3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法家法术势构成的治理逻辑

一、什么是法、术、势?
(一)什么是法家?
法家是诸子百家之一,是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的学派。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及法治思想等。
我国古代法家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慎到、商鞅、韩非、李斯等。
(二)什么是法、术、势?
韩非子以前法家分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以便压制压臣下。
1、法,健全法制。指通过赏与罚的两种基本手段,建立与实施制度与规范来管理众人行为的治理方法。
2、术,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指通过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和精巧手段来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主要目的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势,权势、权利。指君主要独掌军政大权,以权力为基础、创造君主专制集权的管理模式。
韩非子提出将三者紧密结合,因此被称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二、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
(一)政治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从经济制度的改革引发了一场政治、社会、军事等全方位的时代变革。新的生产方式推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崛起,他们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于时代的,新老阶级之间开始了重新分配资源的争夺战。
(二)经济背景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土地私有化进程加快,封建制度逐渐成熟。田亩实行租税的方式,庶人脱离奴隶身份后经过多重转变,称为封建时代下的农民,这不仅提升了农民的积极性对农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
(三)文化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人才的流动及宽松的治学环境,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繁荣高潮,百家争鸣,私学兴起、普及教育,帮助思想传播,思想的传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三、法术势的治理逻辑
以法为基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步之于百姓者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要求。
立法。中国古代立法传统:“法与时转”,从时空实际出发立法;“因俗而治”,从国情实际出发立法。立法指导思想有不别亲疏、不分贵贱;轻罪重刑等。
从夏朝开始,已立有刑事法律,如《夏书》载“昏墨贼”都依法当杀(抢劫、贪污、杀人罪)等;有民事、经济法律,如《左转·哀公七年》载夏朝对被征服的氏族部落税收政策;有军事法律,如《尚书·甘誓》用厚赏重罚激励和强迫士兵服从命令;还有刑事政策和适用刑罚的基本原则,如《尚书·大禹谟》载“罪弗及嗣,宥过无大”等。
2、普法。守法用法的前提是知法。《周礼》载“悬法象魏”,郑国子产“铸刑书”,都是让人民知晓法律的方法;秦朝设立专门的法吏宣讲法律;明清要求百司官吏要熟读法律、剖决事务,并将官员能否书读讲解法律作为考核指标。
3、执法。法家把治吏放到相当重要的位置,提出了“明主治吏不治民”,吏相当于普法和执法队伍,起到倡行法治的作用。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追求公平公正(理想化)。执法不仅是规范性的法律实践,在实施中还需要因势利导的艺术性。古代执法过程除了我们熟知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有“利益诱导”、“循规化俗”“审事度情”等张弛有度、推而行之的手段。
(二)以势为辅助
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西周灭商后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世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诸侯争霸,周王室衰微,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这给思想家和霸主们明示了“分势”的危害。而中央式微、诸侯争霸造成连年混战、经济衰退也不符合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求,建立中央集权政府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需要。这就要求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君主要独掌军政大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势”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起到推进“法”推行实施的作用。但是势也具有两面性,所谓“桀纣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亦不能治者,势乱也。”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昏君执要,四方来讨。
(三)以术为手段
术是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内容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员的手段以及如何维护君主的权力,即所谓刑名之术、察奸之术等。韩非将其概括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与“术”最大的区别是,“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术”是统治者控制其臣下的技巧,应当潜藏胸中,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韩非子尤其强调君主应保持“虚静之心”的基本修养,切不可轻易在属下面前表现出私人的好恶喜怒以及显露自己的才能。
总而言之,“法”是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应明文公布,是立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都可以看到的。“势”是君主的威权,要独掌大权、不与分势,是臣下乃至天下虽然看不到但可以感受到的氛围、空气,“势”推动“法”的实施。“术”也是无形的,是藏诸于君主内心的策略和手段,所谓领导技巧,要在用之无形,“术”对于立势、成势、保势具有重要意义。
法家的“法”“术”“势”有其积极意义,但最终都是为了维护最高统治者个人统治的工具。
2022年5月13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8 11:4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记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6-4 23:4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演讲稿
(一)对韩非子其人的了解
1.人物简介
韩非子(?~公元前233),战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散文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韩国都城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师苟卿。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对韩非子的死因有两种说法,一是李斯出于嫉妒,将其馋害;二是韩非子在秦王面前批评姚贾,为秦王不喜,反被杀。
通过阅读《韩非子》我个人的感觉是韩非子有深厚的爱国热情,他让我联想到屈原——都是贵族出身,都身处昏君奸臣当道、国家摇摇欲坠的动荡年代,都怀才不遇,都以悲剧结尾。韩非子明知君主有逆鳞,依然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是因为他“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某种程度上来说,韩非子被害是他求仁得仁。
2.主要影响
(1)政治思想:韩非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他面对战国末年新旧势力激烈斗争和诸侯割据的局面,总结了天子弱小而诸侯强大的历史教训,主张建立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主张尊君卑臣,改革图治,变法图强。
(2)法治思想:韩非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成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君主帝王,架构中国外儒内法的政治实质。
(3)哲学理论:一是唯物主义“参验论”,“循名实以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二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时代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4)文学成就: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尤其是文中的寓言故事,哲理深隽,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二)对《韩非子》一书的理解
1.在竹简成书的时代,写下十万余字的煌煌巨著,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
2.《韩非子》内容分类
(1)揭露批判现实:揭露当时朝廷内勾结比周、奸劫弑臣的各种情形——为什么要实施法治。
(2)分析君主被欺瞒壅塞乃至身死国破的处境——不实施法治有什么结果。
(3)韩非子法术势思想内容——如何实施法治——以法为基础,以术为手段,以势为辅助。
(4)支持其法治思想的文字——道家思想为源,及其个人学习笔记、资料库等。
(5)自我剖白的文字等——“只求利民萌之道,不惮暗乱君主祸,”
(三)对法治思想的思考
1、什么是法、术、势?
韩非子以前法家分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以便压制压臣下。
(1)法,健全法制。指通过赏与罚的两种基本手段,建立与实施制度与规范来管理众人行为的治理方法。韩非子主张法不阿贵、法随时变、
(2)术,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指通过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和精巧手段来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主要目的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势,权势、权利。指君主要独掌军政大权,以权力为基础、创造君主专制集权的管理模式。韩非子提出将三者紧密结合,因此被称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2、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
(1)政治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从经济制度的改革引发了一场政治、社会、军事等全方位的时代变革。新的生产方式推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崛起,他们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于时代的,新老阶级之间开始了重新分配资源的争夺战。
(2)经济背景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土地私有化进程加快,封建制度逐渐成熟。田亩实行租税的方式,庶人脱离奴隶身份后经过多重转变,称为封建时代下的农民,这不仅提升了农民的积极性对农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
(3)文化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人才的流动及宽松的治学环境,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繁荣高潮,百家争鸣,私学兴起、普及教育,帮助思想传播,思想的传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3、法术势的治理逻辑
(1)以法为基础。立法指导思想:法与时转、不别亲疏、不分贵贱、轻罪重刑。注重普法。严格执法。
(2)以势为辅助。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西周灭商后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世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诸侯争霸,周王室衰微,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这给思想家和霸主们明示了“分势”的危害。而中央式微、诸侯争霸造成连年混战、经济衰退也不符合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求,建立中央集权政府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需要。这就要求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君主要独掌军政大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势”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起到推进“法”推行实施的作用。但是势也具有两面性,所谓“桀纣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亦不能治者,势乱也。”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昏君执要,四方来讨。
(3)以术为手段。术是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内容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员的手段以及如何维护君主的权力,即所谓刑名之术、察奸之术等。“法”与“术”最大的区别是,“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术”是统治者控制其臣下的技巧,应当潜藏胸中,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韩非子尤其强调君主应保持“虚静之心”的基本修养,切不可轻易在属下面前表现出私人的好恶喜怒以及显露自己的才能。
总而言之,“法”是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应明文公布,是立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都可以看到的。“势”是君主的威权,要独掌大权、不与分势,是臣下乃至天下虽然看不到但可以感受到的氛围、空气,“势”推动“法”的实施。“术”也是无形的,是藏诸于君主内心的策略和手段,所谓领导技巧,要在用之无形,“术”对于立势、成势、保势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韩非子毕竟不能超越其历史局限性,法家的“法”“术”“势”有其积极意义,但最终都是为了维护最高统治者个人统治的工具。
(四)联系实际的一些思考
(略,内容不发论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心农村工学论坛 ( 渝ICP备16002156号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5060号

GMT+8, 2026-8-24 15:48 , Processed in 0.12583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