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
主体感,通常来说或者从根本上来说是有问题的,错误的。但这并不反对人应该靠自己“自持” 自持是把自己这个单位立起来,成为一个立功立事的单位 所谓立功立事,是以“道”为标准的,立功立事是把自己“一家人都带上”一起去被消耗,而不是为自己单位争取利益。 这种自持,是主体感的合理部分 实际上,消解主体性和强调主体性,都是对的,也都是错的 问题核心不在于主体性(自持)的有无,在于自持把“自己”统一成一个单位去立功立事 说消解主体感,是要消解“主体感”的不合理内容,和消解强调主体感覆盖了通神 自持(音)+干戚羽旄(神)=乐 音乐=中和 感物而动制音作乐是为了致中和 前面关于主体感有无的讨论,说的是中和和 中和和,中、和,是可以类比对应音和乐的 音是自持 乐是输出 中也是自持 因为音提供的动能,人的以自持,自持状态称之为中 中的含义是,喜怒哀乐之未发 自持状态下不发喜怒哀乐 乐是输出 和也是输出 因为乐合了音的动能又通了干戚羽旄(神),所以所有输出都做对了 这叫和 和的含义是,喜怒哀乐之发皆受“中”的节制 天下是天的天下,天下之根本是天,天之末是天下万类 所以“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是自持,那么中庸是什么 不断垒筑,之城 这就像道德经第六十四章说,九尺之台始于垒土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中庸,中这种状态和操作,是日积月累建成的,坚固的,无为的(喜怒哀乐未发) 用道德经第六十四章来定义中庸的庸,是合适的 君子的中庸,是中庸的,符合道德经六十四章的定义的 小人的中庸是反着中庸的,和道德经六十四章陈述的反面相吻合的 君子的中庸,其中是有“时”的,所谓“新”的 小人的中庸,其中是不“时”的,是按照自己的随心(喜怒哀乐)所欲无忌惮的
以上:第二天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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