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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 第一章
一、抄录
盛神法五龙 盛神中有五气,神为之长,心为之舍,德为之大;养神之所,归诸道。道者,天地之始,一其纪也。物之所造,天之所生,包容无形,化气先天地而成,莫见其形,莫知其名,谓之神灵。故道者,神明之源,一其化端,是以德养五气,心能得一,乃有其术。术者,心气之道所由舍也,神乃为之使。九窍十二舍者,气之门户,心之总摄也。
生受之天,谓之真人;真人者,与天为一而知之者。内修练而知之,谓之圣人;圣人者,以类知之。故人与生一出于化物。知类在窍,有所疑惑,通于心术,心无其术,必有不通。其通也,五气得养,务在舍神,此谓之化。化有五气者,志也,思也,神也,心也,德也;神其一长也。静和者,养气。养气得其和,四者不衰。四边威势无不为,存而舍之,是谓神。化归于身,谓之真人。真人者,同天而合道,执一而养万类,怀天心,施德养,无为以包志虑思意而行威势者也。士者通达之神盛,乃能养志。
二、正音查字
盛神法五龙
盛--
成,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用武力实现霸业。盛,甲骨文(益,“溢”,满溢)(成,用武力实现霸业),比喻帝业达到顶峰,国力兴旺,连带影响周边国家。造字本义:形容词,国力强大,帝业达到顶峰。
神--
“申”、“电”、“神”本是同一个字,后分化。申,甲骨文像神秘的劈雳、不同方向开裂的闪电。古人认为打雷闪电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在发怒。当“申”的“闪电”和“天神”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示” 另造“神”代替:(示,祭祀)(申,闪电),表示祭拜发出闪电的天公。造字本义:名词,古人祭拜的天公,万物的创造者和掌控者。在中医观念中,“精”* 是生命能量的最高级形式,用以化血化气养神,精气有限,精竭人枯;“神”来自于受孕时的父母“两精相搏”,是统领生命的天真魂灵,若不自觉持守,容易在后天耗散;“灵”* 是沟通天地万物的通神力量,比“神”更脆弱,要以静心与觉悟特别养护;“魂”* 是统领精神的神秘能量,也称“阳神”,主动,负责有意识状态下的情感、思想等心智活动;“魄”* 是统领肉体的神秘能量,也称“阴神”,主静,负责无意识状态下的感知、代谢等生理本能。
法--
灋,金文(去,离开住地,代表为生存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社会活动)(水,柔软、流动,无所抗拒又无坚不克的物质)(廌,轻盈灵巧的动物),表示古代参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动时,从流水顺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动物的灵巧自由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道家思想相信“上善若水”,认为水的特质代表了自然的本质精神。有的金文调整结构,突出了代表自然的“水”和“廌”。造字本义:名词,人类从水、鹿等自然中领悟并践行的生存之道,即暗合宇宙万物的本质精神、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在道家思想观念中,“道”* 代表宇宙万物和谐运行的本质规律;“法”代表人类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五--
“二”是特殊指事字,上面一横代表天,下面一横代表地。甲骨文在两横之间加一横表示“三”,代表天、地、人,万物之源。后来古人在天地“二”之间再加一个“二”,用两个“二”表示“四”。“五”也是特殊指事字,“五”的甲骨文字形用一个叉号寓意天、地万物的交汇,以表示大于“四”的正整数。有的甲骨文在字形(万物交汇)基础上加(天地之间),表示天地间交汇的万物。造字本义:名词,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构成要素,代表天地间万物构成元素的极限数,大于四,小于六。在造字时期的远古时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曾是极限数。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五”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龙--
“龍”是“龔”的本字。虹,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甲骨文像张开大口饮水的双头飞天神兽,表现了远古先民对于彩虹神秘天象的推测想象。龍,甲骨文、金文字形极其丰富多样,但都包含“辛”(施刑,惩罚罪人)和有獠牙利齿的大“口”(吞噬)的字形,表达了远古先民的受害恐惧,和对灾难根源的想象。“龍”字的甲骨文、金文字形与文化含义,集合了远古先民对天上的龙卷风、地面的洞穴巨蟒、水下猛鲨巨鲸的认知与想象,对古人来说,此三者的共性,是神秘而具有最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都会周期性地对世人大开杀戒。在远古先民看来,“龍”不是一种动物,而是神灵派来司斩夺命的一组神兽,本质相同而形体各异。先民相信,龙卷风摧毁家园、蟒蛇吃人、海鱼袭击渔船和渔民,都是神灵对罪人的惩罚,因此主动妥协献牲,以求后安。龍,甲骨文(辛,施刑,惩罚罪人)(“虹”的竖写),表示像矗立的虹一样的神秘巨兽,它代表神的权威行刑杀伐,张着大口在天地间怒吼横行,吞噬一切有罪之人。这个恐怖的神兽,俗称“龙卷风”,现代科学称之为“热带气旋”,可在瞬间将人间变地狱。简体甲骨文将矗立的虹简化成。有的甲骨文像身披麟甲、张开大口的吃人(辛,杀人)巨兽。有的甲骨文像深藏洞穴、张开大口的吃人(辛,杀人)巨蟒。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大口写成大口利齿的形状。有的金文误将大口利齿的写成“月”;并用“巳”(幼婴)代替扭曲的身躯形状,表示用幼婴献祭洞穴中吃人的神秘大蟒蛇。有的金文加“兄”(即“祝”的本字,祭祀祈祷),强调以活婴献祭,祷告避灾。有的金文用“女”代替“巳”,表示用女童作牺牲品献祭。有的金文在“巳”(幼婴)上加“二”(多数),表示同时用多个幼童作牺牲品为天灾或大蛇献祭。篆文用“三巳”代替金文字形中的“二巳”,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巳”写成了“匕”。造字本义:名词,远古先民用幼童幼女作牺牲品献祭的热带气旋灾难或吃人的大蟒蛇。
盛神中有五气,神为之长,心为之舍,德为之大;
中--
中,甲骨文字形多样,有的甲骨文像两旗、相对,表示两军对峙。有的甲骨文在两旗之间的对称位置加一点指事符号,并在圆点上加两点(分),表示在相互对峙的两股军事、政治力量之间没有倾向。有的甲骨文将圆点简化成“囗”(域),表示两军之间不偏不倚的地带。有的甲骨文省去字形下端的旗帜,像一杆旗插在城邑(囗)的核心地带。有的甲骨文将两杆旗都省去,极大地简化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对峙的两军之间不偏不倚的非军事地带。
有--
“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
长---
長,甲骨文是象形字,像一个人头发飘散的样子。有的甲骨文像头发飘散 拄着拐杖的老年人,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发簪。有的甲骨文在头发飘散形象的基础上加“又”(抓),表示拄杖的老人。古代中国人认为须发是父母所赐,不能随意剔剪,因此年龄越大,须发越显眼,成为年老的象征。金文突出了人的头上飘飘的头发和拄杖的手。籀文(头发)(发簪) (人),强调头发。篆文在籀文的“人”里面加“手”。造字本义:名词,头发飘飘的拄杖老人。
舍---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余”的省略,表示简易茅屋。舍,甲骨文(余,单柱、无壁的简易茅屋)(囗,代表村邑),表示村邑中的茅屋。造字本义:名词,村邑中供旅人暂住的简易客店。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用“舍”合并代替“捨”。
德---
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甲骨文“得”的省略,表示获取、获得。德,甲骨文(彳,即“得”,获取、获得)(直,正而不邪,正派),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造字本义:动词,正而不邪,行君子之道,即不狠不诈、不掠不盗、不强取苛求,坦然获得,无愧于心。在道家思想中,“道”* 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中“德”与“得”有时因同音而相互假借。
大---
大,甲骨文 像张开双臂双腿、顶天立地的成年人。造字本义:名词,顶天立地的成年人。在远古时代,人的体格出众被等同于能力出众,因此称能医病、能治邦的人为“大(念dài)夫” 。 “私”即“厶”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 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
养神之所,归诸道。
养--
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羊群。養,甲骨文(羊)(攴,手持鞭子),表示在山地驱赶羊群。篆文(羊)(食,喂饲料),表示圈羊喂草。造字本义:动词,放牧羊群。古代称放牛为“牧”,称放羊为“养”。后来“养”专指圈喂家畜家禽。
所--
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斫”的省略,表示刀斧砍、削。所,金文(户,门窗,借代房屋)(斤,“斫”的省略,用刀斧砍、削),表示伐木筑屋。造字本义:动词,木匠拉锯挥斧,筑屋造门。
归--
歸,甲骨文(兵符,借代军队、战争)(止,终结)方,方国、边远势力),表示边境方国停止战争状态。有的甲骨文误将“止”与“方”组成的写成了“帚”金文承续甲骨文,并加“辵”(行进),强调前往中央朝拜。籀文省去金文字形中的。篆文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异域远疆停止敌对与战争状态,顺服于中央朝廷。
诸-- “者”是“煮”和“諸”的本字。者,甲骨文(像木柴着火,火星喷溅)火),表示古代部落燃烧篝火,用以煮食,聚众社交。 金文将甲骨文底部的“火”写成“曰”(言说),强调部落成员围绕火堆漫谈交流。篆文金文字形中的的“曰”写成“白”(说清楚),进一步强调“者”的“言说”主题。造字本义:动词,古代部落生火煮食,聚众漫谈。当“者”的“生火煮食”本义消失后,再加“火”另造“煮”代替;当“者”的“聚火而谈”含义消失后,篆文再加“言”另造“诸”代替。 道-- “道”是“導”(导)的本字。道,甲骨文行,四通的大路)人,行者),表示一个人行走在路上。金文用“首”和“止”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人”,“首”表示动脑筋;“止”表示行走,表示且思且行。有的金文用“又”(抓)代替“止”(行走),表示牵拉引路。有的金文用由“爪”(抓)、“又”(抓)、“曰”(说明)构成的代替,强调“牵引、说明、向导”的含义。篆文综合金文字形,省去“又”和“曰”。造字本义:动词,向导、带路,给不知方向的人引路。当“道”的“向导”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寸”另造“導”代替。在道家思想中,“道”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 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
道者,天地之始,一其纪也。者-- “者”是“煮”和“诸”的本字。者,甲骨文(像木柴着火,火星喷溅)(火),表示古代部落燃烧篝火,用以煮食,聚众社交。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将底部的“火”写成“口”(言说),表示部落成员围绕火堆漫谈交流。有的金文将“口”写成“曰”,明确“者”的“言说”含义。造字本义:动词,古代部落生火煮食,聚众漫谈。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曰”写成“白”(说清楚),进一步强调“者”的“言说”主题。隶书将篆文字形中“木”形和“火星”模糊难辨的写成不知所云的,至此“者”的字形中“木”与“火星”形状完全消失。楷书则将隶书字形中的写成“土”加“撇”的。当“者”的“生火煮食”本义消失后,再加“火”另造“煮”代替;当“者”的“聚火而谈”含义消失后,再加“言”另造“诸”代替。 天-- 天,甲骨文在人(大)的头上加一圆圈指事符号, 表示头顶上的空间。有的甲骨文将“大”写成“夫”。有的甲骨文将表示的空间的四边形改成两横指事符号(即“上”,表示大地上方的太空)。造字本义:名词,人的头顶上方的无边苍穹。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二” (大地上方的太空)改成“一”(太初、混沌状态),突出“太空”的含义。 地--- 地,金文字形与“坠”同源。地,金文(阜,用于抛葬的山崖)(倒写的“人”,被抛葬的死者)(被捆绑的“人”,表示包裹尸体)(又,抓持,抛掷)(土,深坑),表示远古时代用于抛葬的深谷深坑。客家方言至今仍称“墓”为“地”,称“扫墓”为“告地”。籀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彖”(猪)。有的籀文(山,山岩)(水,水泽)(土,土壤),表示由山水田园构成的广大空间。篆文(土,墓穴)(也,即“它”,虫蛇),表示虫蛇赖以穴居的墓穴。造字本义:名词,从抛葬到土葬过渡的远古时代的简单墓穴。 始-- 司,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掌管。始,金文(司,掌管)(女),表示在母系时代,有神奇生育能力的妇女在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金文又加(厶,头朝下的胎儿或幼婴),强调生育能力;有的金文(台,怀胎)(女,母),造字本义:名词,代表家族繁衍渊源的最先之母。古人称天地初开、人类诞生之际为“元”;称代表家族繁衍渊源的太母为“始”。 一: 一,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抽象符号“一”既代表最为简单的起源,也代表最为丰富的浑沌整体。造字本义:数词,最小原始单位,最小的正整数。古人认为“道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混沌太初的存在整体是“一”;然后由太初混沌的“一”,分出天地“二”极;天地二极之间,又生出人这第“三”部分;天地人三者,衍化出宇宙万物。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一 ,代替混沌太初的整体;二 * ,上面的一横代表“天”,下面的一横代表“地”;三 *,上下两横代表“天地”,中间的一横代表“人”。 其-- “其”是“箕”的本字。其,甲骨文像倒写的“网”,表示用竹篾编织的简单容具,即“箕”的本字。造字本义:名词,竹篾编织成的开口簸箕。有的甲骨文写成锁口状。有的金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两个手柄(左右两个“丁”)写成(八),表示簸箕常被放在台子上。当“其”的“农用盛具”本义消失后,再加“竹”另造“箕”代替。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盛具和台子连写。 纪-- “己”是“纪”的本字。己,甲骨文金文像丝绳缠绕绑扎的样子。当“己”的“结绳记事”本义消失后,篆文在“己”的基础上再加“丝”另造“纪”代替,强调用丝绳打结作记号。造字本义:动词,在绳子上系圈、打结,用以记数和记事,标明物品的归属。远古结绳纪事,后加“言”(语言、文字)另造“记”* 代替,表示言传或以文字载入。穿绳打结为“系”* ;结绳记事为“纪”;结束纪事的绳子为“十”* 。 物之所造,天之所生, 物-- 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刀刃溅血。物,甲骨文(牛)(勿,血溅刀刃),表示用刀杀牛。造字本义:动词,杀牛。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地上的一切都是神牛下凡造成的,所以用“牛”指代“物”,用“牛”指代一切。杀牛为“物”* ,解牛为“半”* 。 所-- 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斫”的省略,表示刀斧砍、削。所,金文(户,门窗,借代房屋)(斤,“斫”的省略,用刀斧砍、削),表示伐木筑屋。造字本义:动词,木匠拉锯挥斧,筑屋造门。 造-- 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祭祀祝祷,祈求顺心顺愿。艁,金文(舟,代表器物、交通工具等)(告,祝祷祈愿),表示为造船祈愿。有的金文加“宀”,扩大“艁”的含义,表示筑屋、建船。有的金文用“辵”(前行)代替“舟”。有的金文省去金文字形中的“宀”。字本义:动词,在铸器、做船时祝祷,祈愿进展顺利,器物坚固耐用。籀文承续金文字形。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辵”写成“走字底”,将篆文字形中的“告”写成。 生-- 生,甲骨文是指事字,在草叶(屮)下面加一横表示地面的指事符号,表示新芽破土而出。有的甲骨文用“土”代替表示地面的指事符号,成为会义字:(屮, 新芽)(土,地面),表示地面上有新芽冒出。造字本义:动词,草木破土萌发。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将篆文上部的“屮”简化成,失去植物嫩叶萌发的形象。古籍常假借“生”代替“性”。 包容无形,化气先天地而成, 包-- 包,甲骨文(胎膜)(人),像胎膜里有个小人儿。金文像胎膜里的胎儿。有的金文将胎儿“巳”写成“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胎膜形象成“勹”。造字本义:名词,裹着胎儿的胞衣。 容-- 囗,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的简写,即“囧”,窗洞,代居所。容,甲骨文(穴,岩穴)(囗,即“囧”,窗洞,居所),表示远古祖先在山洞、岩穴中挖孔凿窗,采光通风,以寄居栖身。古鈢字形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误写成“宀”、“谷”会义的结构。造字本义:动词,栖身、藏身于洞穴。 无-- 本字 “无”,篆文在(兀,秃头)上加一横,表示,强调“兀”的程度,造字本义:形容词,头顶全秃,没有头发。“兀”是秃顶;“无”是光头。 合并字“無”,“無”与“舞”同源,至篆文分化。“無”与“舞”,甲骨文像一个人两手挥动花枝。有的甲骨文在手挥花枝的人的头上加“口”(歌唱),像祭祀者双手挥着花枝吟唱祝祷。金文将花枝与手分离,并在两束花枝上各加一个“口”。在金文字形基础上,篆文“舞”加双足“舛”写成,强调双足踢踏跳跃;篆文“無”加“亡”写成,加“亡”强调歌舞仪式的目的是祭奠战士“阵亡”。造字本义:动词,祭奠阵亡勇士。隶书变形较大,省去篆文字形中的“亡”,并隐去篆文字形中的“人”形、“口”形、花枝形,并将花枝下 端写成“四点底”,以致面目全非,本义线索尽失。舞蹈是肢体运动造型艺术,挥手作姿叫“舞”,辟腿跺踢叫“蹈”* 。 形-- 形,籀文 (“井”的变形,矿井)(土,矿粉,指丹青等颜料)(彡,光彩),表示用矿物颜料着色。有的籀文(幵,“研”的省略,研磨)(彡,光彩),表示研磨有色矿石,制成丹青,用以着色。造字本义:动词,着色加彩,以突出显示图案。篆文承续籀文字形。隶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幵”(研)写成“开”。“彤”* 是用朱丹上彩,使物象赤化;“形”是着色加彩,使图案从背景中显示出来。 化-- 化,甲骨文(一个头朝上站立的“人”)(一个头朝下入土的“人”),表示由生到死的改变。造字本义:动词,由昂首挺立到向下入土,即自然死亡。金文误将甲骨文字形中头朝下的“人”写成“匕”。篆文承续金文字形。中医称固体食物从撑胃到变成流质的过程为“消”*;称流质在肠道被吸收、合成养分的过程为“化”。 气-- 气,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字形在表示天地的“二”的两横之间加一横指事符号,代表天地之间的汽流。金文为了使之区别于数目字“三”,将第一横写成折笔。为了有交区别于数目字“三”,有的金文甲骨文字形中表示天地的上下两横都写成折笔。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三横都写成了波浪线,字形由指事字变成了象形字,像汽流起伏的样子。造字本义:名词,易于在天地之间均匀扩散、飘逸的第三态物质,汽流。隶书有所变形。“气”是天地间容易飘逸、扩散的自然汽流;“氣”是人体内因肠胃消化食物而产生的气体。《汉字简化方案》用“气”合并“氣”。“乞”是“气”字减去中间一笔的特殊指事字:飘逸、扩散的汽流为“气”;短气为“乞”* 先-- 先,甲骨文(之,即“趾”,表示行走)(人,他人),“之”在上,“人”在下,表示走在他人前面。造字本义:动词,走在他人前面。 而-- “而”是“耏”的本字。而,甲骨文像下巴(口)下长着茂密长须。有的甲骨文把“口”形简化成。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下巴形状简化成一横,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须束写成。有的金文有所变形,误将独体字拆写成上下两部分。造字本义:名词,下巴上的胡须。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承续金文字形。当“而”的“胡须”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彡”(毛发)另造“耏”代替。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成-- 成,甲骨文(戊,大钺,战具)(囗,城邑),钺在城上,表示武力征服。有的甲骨文将城邑“囗”写成点指事符号,表示征战结束。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戌”写成“戌”形的。造字本义:动词,武力征服,称霸一方。 莫-- “莫”是“暮”的本字。莫,甲骨文(林莽)(日,太阳),像太阳隐没在丛林之中。造字本义:动词,太阳下山,阳光隐入丛林草野。有的甲骨文将丛林改成草丛。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莫”的“太阳下山”本义消失后,隶书再加“日”另造“暮”代替。隶书将“艸”误解成两只手而连写成“大” 。日在草上为“早”* ,日在草中为“莫”(暮),日在树下为“杳”* 。 古人称日升而天地分明为“旦”* ,称日落而天地不分为“莫”(通“暮”* )。 灵-- “靈”(灵)与“零”* 同源,后分化。“霝”是“靈”的本字。霝,甲骨文(雨,降水)(两个“口”,不停念叨),表示巫师念念不停地祈祷下雨。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有的加“示” 写成,强调祭祀求雨;有的金文加“玉”写成,表示用玉器祭祀;有的金文加“心”成 ,表示求雨极尽虔诚。有的金文加“龠”(乐器),表示祈雨现场奏乐献礼,仪式隆重。有的金文在“霝”的基础上再加双手、双脚、人形、火形表示祈雨的巫师持炬手舞足蹈,向天神传达干旱缺雨的“火热”痛苦。篆文异体字用“巫”代替“王”(玉),强调巫师降神求雨。造字本义:动词,大旱之时,巫师念念有词地祭祀祝祷求雨。《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灵”在金文字形基础上省略大量字件,将双手简化成“彐”(“又”的变形)、将写成“火”,表示巫师持炬表演求雨祭舞。在古代中医观念中,“神”*是统领生命的天真能量,来自于父母奇妙的“两精相搏”,需要后天观照持守;“灵”是沟通天地万物的通神力量,比“神”更脆弱,要以静心与觉悟特别养护;“魂”* 是统领精神的神秘能量,也称“阳神”,主动,负责有意识状态下的情感、思想等心智活动;“魄”* 是统领肉体的神秘能量,也称“阴神”,主静,负责无意识状态下的感知、代谢等生理本能。
故道者,神明之源,一其化端,是以德养五气,心能得一,乃有其术。
源-- “泉”是“原”的本字;而“原”是“源”的本字。泉,甲骨文(穴,石洞)(水,涓涓细流),表示石洞里细流涓涓。有的甲骨文加“下”,表示水从山上的石洞向山下流。有的甲骨文省去“水”,将表示向下的水流省略成“下”。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当“泉”字的“出水的石洞”的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厂”(岩石、石洞)另造“原”代替,强调山上的石洞水源。当“原”的“水流源头”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水”再造“源”代替。造字本义:名词,从岩隙涌出的山泉,为河川之始。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籍中“原”和“源”通用,“原”可以表示时间、空间上的起始,而“源”特指水流的起始。 端-- 耑,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老人拄杖而行。端,篆文(立,站直)(耑,老人拄杖),表示老人拄杖直立。造字本义:动词,老人借着拐杖站直、站稳。隶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老人长发形象写成“山”。 术-- “术”是“朮”的异体字;也是“秫”的本字。朮,甲骨文(又,用手抓)(八,分,剥离),表示一手抓茎杆,一手剥茎皮(参见 “麻” * )。篆文把甲骨文字形中的“又”写成“叉”,表示将剥皮的卷刃刀夹在手指上或套在手指上。造字本义:名词,可以剥下枝茎上的青皮、用来绞绳或编篮的植物。隶化后楷书“朮”将篆文字形中“又”加“八”所构成的简写成似“木”非“木”的。楷书异体字“术”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写成“木”形,以致字形面目全非。古籍多以“秫”和“”代替“朮”和“术”。《汉字简化方案》用“术”合并代替“術”。德-- 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甲骨文“得”的省略,表示获取、获得。德,甲骨文(彳,即“得”,获取、获得)(直,正而不邪,正派),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有的甲骨文用“行”代替“彳”。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直”写成。有的金文加“心”,强调“获之坦荡、问心无愧”的含义。篆文为便于书写,将“直”略写变形成,于是本为“直心”的字形“”变成了“十目一心”的。造字本义:动词,正而不邪,行君子之道,即不狠不诈、不掠不盗、不强取苛求,坦然获得,无愧于心。在道家思想中,“道”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中“德”与“得”有时因同音而相互假借。 使-- “史”是“使”的本字;“吏”、“事”与“史”同源。史,甲骨文(中,两军对峙的非军事地带 )又,执、持) ,表示手持旌节,出使发生争端的国界和谈。是“中”的繁体甲骨文的简写。古远时代以族旗国旗为跨界出行的护照,“中”的本义即两国使者各执国旗争端的国界会谈调停,折中求和。当“史”的“出使”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人”受遣官员)另造“使”代替。造字本义:动词,手持旌节,代表国家,奉命前往和谈,记录划定的国界,完成传之后世的和平文件。由-- “由”是“油”的本字。由,甲骨文(像液滴)(囗,几乎封闭的器皿),字形像一颗液滴从器皿上方滴落,表示通过器皿上方的小孔注油。有的甲骨文像液滴穿过器皿小孔的样子。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籀文将金文字形中的液滴写成一点,并加“入”,表示液滴滴入器皿内。造字本义:动词,通过器皿的小孔将油滴入器皿之中。 门-- 門,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在房屋入口并列安装两“户”。有的甲骨文省去房屋入口的上框。造字本义:名词,房屋入口处可开关的双户。 总-- “縂”是“總”的异体字;“总”是“縂”的简化字。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聰”的省略,表示善于分辨、心思敏捷,即心智成熟。總,金文(糸,系、束)(恖,即“聰”,心智成熟),表示心智成熟的少年的束发仪式。造字本义:动词,少年束发仪式,告别童年、进入少年时代的男孩将散发系扎成一束。 摄-- 攝,籀文(手,表示抓持、控制)(双手捏耳),表示耳提面命,控制对方。篆文将籀文字形中的双手写成双耳,(手,表示抓持、控制)(聶,小声说话),表示小声命令对方。造字本义:动词,以极高权威与优势,对顺服的对方轻声细语地发号施令。
生受之天,谓之真人;
受-- 舟,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运输的船只。受,甲骨文(两只手,表示运送与接收)(舟,两岸间运送货物的工具),表示用船只在两岸间运送。造字本义:动词,用船只往返两岸,为隔岸的人运送物品。 真-- “真”与“貞”同源,后分化。真,金文(卜,神杖)(鼎,祭祀神器),表示用神鼎占卜。造字本义:名词,贞卜如验的贞人,贞卜高人。 类-- “頪”是“類”的异体字。類,金文(米,代谷物、植物)(犬,代野兽、动物)(頁,人头,代思考),表示观察、辨识谷物或动物。金文异体字省去“犬”。造字本义:名词,品种繁多的谷物或动物,外形相似,难以辨识。 故人与生一出于化物。 与-- 与,篆文是指事字,字形在“匕”(食勺)上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用勺子添食。造字本义:动词,用食勺为别人添食。
知类在窍,有所疑惑,通于心术,心无其术,必有不通。
知-- “知”是“智”的本字。矢,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箭,借代行猎、作战。知,甲骨文(干,武器,借代行猎、作战)(口,谈论)(矢,武器,借代行猎、作战),表示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在远古时代,弯弓使箭是成年人的基本常识和重要经验。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省去“干”,简化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当“知”的形容词含义“聪明、有战略”消失后,金文再加“曰”(说,传授)另造“智”代替,强调谈论和传授经验。养-- 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羊群。養,甲骨文(羊)(攴,手持鞭子),表示在山地驱赶羊群。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羊)(食,喂饲料),表示圈羊喂草。造字本义:动词,放牧羊群。古代称放牛为“牧”,称放羊为“养”。后来“养”专指圈喂家畜家禽。 务-- 務,篆文(矛,武器)(攴,持械攻击)(力,竭力),表示竭力攻击。造字本义:动词,战场上持械竭力搏杀。 舍-- 表示简易茅屋。舍,(余,单柱、无壁的简易茅屋)(囗,代表村邑),表示村邑中的茅屋。造字本义:名词,村邑中供旅人暂住的简易客店。 化有五气者,志也,思也,神也,心也,德也; 志-- 本字“志” 之,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前往。志,金文(之,前往)(心,思想),表示心之所向。造字本义:心之所向,即内心追求 的目标。代汉语中常常“ 意志”并用,“意” 与“志” ,同属心理能量,区别在于:“意”* 为心念,可源于本能可出自观念,但都即兴而多变,故曰三心二意乃人之常情;“ 志” 为最深刻心念,是特别的“意” ,多化于教育,具有强烈的理性、稳定性、长期性,故曰“有志者事竟成”。 合并字“誌” 志,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内心目标。 誌,篆文言,话语)(,内心目标),表示将内心目标用书面语形式写下来。造字本义:动词,用书面语记录内心目标以备忘却。 思-- 思,囟,脑)心),表示脑和心的能力。古人发现,心不仅是泵血器官,还是感知器官,具有直觉思维的能力。造字本义:动词,用头脑考虑、用心灵感受。自虑为“思”;念他为“想”* 神-- “申”、“电”、“神”本是同一个字,后分化。申,甲骨文像神秘的劈雳、不同方向开裂的闪电。古人认为打雷闪电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在发怒。当“申”的“闪电”和“天神”本义消失后,另造“神”代替:(示,祭祀)(申,闪电),表示祭拜发出闪电的天公。造字本义:名词,古人祭拜的天公,万物的创造者和掌控者。在中医观念中,“精”* 是生命能量的最高级形式,用以化血化气养神,精气有限,精竭人枯;“神”来自于受孕时的父母“两精相搏”,是统领生命的天真魂灵,若不自觉持守,容易在后天耗散;“灵”* 是沟通天地万物的通神力量,比“神”更脆弱,要以静心与觉悟特别养护;“魂”* 是统领精神的神秘能量,也称“阳神”,主动,负责有意识状态下的情感、思想等心智活动;“魄”* 是统领肉体的神秘能量,也称“阴神”,主静,负责无意识状态下的感知、代谢等生理本能。 心-- 心,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包形的内脏器官。金文在包形器官基础上增加动脉和静脉的入口管道形象,并在包形器官的内部增加一点表示血液的指事符号。整个字形像人体内包形的泵血器官。有的金文简化血管形状。有的金文省去表示血液的指事符号。造字本义:名词,人体的泵血器官,从静脉接受血液并将其压入动脉从而维持血液在整个循环系统中的流动。古人发现,心不仅是泵血器官,还是感知器官,具有直觉思维的能力。 德-- 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甲骨文“得”的省略,表示获取、获得。德,甲骨文(,即“得”,获取、获得)(直,正而不邪,正派),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有的甲骨文用“行”代替“彳”。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直”写成。有的金文加“心”,强调“获之坦荡、问心无愧”的含义。造字本义:动词,正而不邪,行君子之道,即不狠不诈、不掠不盗、不强取苛求,坦然获得,无愧于心。在道家思想中,“道”* 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中“德”与“得”有时因同音而相互假借。
神其一长也。静和者,养气。养气得其和,四者不衰。 长-- 長,甲骨文是象形字,像一个人头发飘散的样子。有的甲骨文像头发飘散 、拄着拐杖的老年人,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发簪。有的甲骨文在头发飘散形象的基础上加“又”(抓),表示拄杖的老人。古代中国人认为须发是父母所赐,不能随意剔剪,因此年龄越大,须发越显眼,成为年老的象征。金文突出了人 的头上飘飘的头发和拄杖的手。籀文(头发)(发簪) (人),强调头发。篆文在籀文的“人” 里面加“手” 。造字本义:名词,头发飘飘的拄杖老人。 静-- 青,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清”的省略,表示纯净。靜,金文(青,即“清”,纯净)(爭,全力以赴),表示力图清心。造字本义:动词,努力去除杂念,清心寡欲。清心为“静”,无滓为“净”;“静”与“净”近义,古籍中常通用。 和-- 禾,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龢”的省略,表示吹奏用芦管编成的“排笛”,造成不同声部的乐音美妙谐调共振。和,金文(口,说话)(禾,即“龢”,吹奏多管的排笛,造成谐音振),比喻不同人的言论相互响应,相互协调、合拍。金文异体字以“言”(说话)代替“口”(说话),明确“言论不同而协调”的含义。造字本义:动词,言论、观点不同,但主调合拍,宗旨一致。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籍多以“和”假借“龢”;而“龢”被“籥”代替。在汉语词语“和谐”中,“和”与“谐”近义而有所不同:“和”表示不同声音、不同观点因相合拍、相融合而产生共鸣,强调诸异而致同;“谐”表示相同的声音、相同的观点因一致而统一,强调诸同而大同。“和”的统一性比“谐”更为丰富。 衰-- “衰”是“蓑”的本字。衰,金文(衣领)(大量向下披垂的棕毛),字形像领口之下棕毛下垂的服装。棕片由数层棕丝天然网织而成,末端是棕毛,它质地轻飘,疏而不漏,耐潮耐湿;古人将棕毛朝下的棕片连缀成“棕衣”,亦即俗称的“蓑衣”;雨水打在棕衣上时被数层“棕网”遮挡,并顺着棕丝和棕毛下淌到地上,穿蓑人可保干爽不湿,加之棕衣轻便,人们可以穿蓑在雨中劳作。穿蓑传统在当代部分农村地区仍有保留。造字本义:名词,用耐潮、耐湿的棕片缝制的雨衣。籀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表示“领口”;将金文分开书写的两个“毛”连写成,强调带棕毛的棕片被“连缀”成衣。篆文将籀文字形中的“领口”明确写成“衣”。有的隶书误将棕毛披垂的(似“冄”非“冄”)写成“口”加一横,导致“衰”的字形面目全非,“蓑衣”本义线索消失。有的楷书承续隶书字形;有的楷书承续隶书字形。当“衰”的“蓑衣”本义消失后,再加“卄”(草)另造“蓑”代替。
四边威势无不为,存而舍之,是谓神。 边-- 边,金文(辵,行进)(自,鼻,代脸部)(穴,山洞)(方,披枷犯人),表示将犯人发配边疆。造字本义:动词,在罪犯脸上刺字,给犯人披上枷锁,并将其放逐到深山远疆。 威-- 威,金文(戌,刑具)(女),表示对女子施刑。造字本义:动词,封建时代对不守妇道的女子施刑,以警示妇女遵守妇道。有的金文将“戌”写成。篆文承续金文字形。 势-- 埶(艺 yì ),疑为“執”(执 zhí )的变形,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拘捕罪犯。勢,篆文(埶,疑为“執”的误写,拘捕)(力,强力),表示强力拘捕。造字本义:动词,强力押解犯人。 为-- “爲”是“僞”的本字。爲,甲骨文(又,抓、牵)(象,大型力畜),表示驯兽师手牵大象,驯化大象的野性,使大象为主人服役,劳作载重。有的甲骨文用“爪”代替“又”,用长鼻大口的字形,代替长鼻和大目”的。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长鼻大口的写成长鼻大耳的。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象”写成不知所云的。造字本义:动词,强制驯服大象,使原本自然、自由、自在的大象,变成不得不听命于主人的劳动力。当“爲”引申出“不自然、不真实”的形容词含义后,金文再加“人”另造“僞”代替,强调自然因素之外人类主观意志的因素。 存-- 才,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房柱房梁,借代居所。存,籀文(“才”的变形,居所)(子,后代),表示表示定居生活,繁衍后代。造字本义:动词,安居乐业,传宗接代,世代延续。 “存”的本义是传宗接代,强调时间上能延续;“在”* 的本义是定居生活,强调空间上有支点。 舍--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余”的省略,表示简易茅屋。舍,甲骨文(余,单柱、无壁的简易茅屋)(囗,代表村邑),表示村邑中的茅屋。造字本义:名词,村邑中供旅人暂住的简易客店。《汉字简化方案》用“舍”合并代替“捨”。 舍,市居曰舍。从亼屮,象屋也。口象築也。
化归于身,谓之真人。 归-- 歸,甲骨文(兵符,借代军队、战争)(止,终结)(方,方国、边远势力),表示边境方国停止战争状态。金文承续甲骨文,并加“辵”(行进),强调前往中央朝拜。造字本义:动词,异域远疆停止敌对与战争状态,顺服于中央朝廷。 身-- “身”与“孕”本同源,后分化。身,甲骨文(腹部隆起的人)(被包裹在里面的“子”,即胎儿),表示妇女腹部隆起,怀胎孕子。有的甲骨文用“女”代替“人”,强调妇女怀孕。简体甲骨文写成指事字:在隆起的腹部内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怀孕。金文(孕妇)(十,是“又”的变形,用手抓),表示孕妇经常用手抚摸的腹部,或孕妇经常用手支撑的腰部。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十”写成。造字本义:动词,妇女腹部隆起,怀胎孕子。隶化后的楷书字形中,篆文的“人”形消失。当“身”的动词“怀孕”本义消失后,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的包围结构调整上下结构,另造“孕”代替。在甲骨文里,半圆在“人”的前部为“身”(孕);半圆在“人”的后部为“臀”半圆在“又”(手臂)的下方为“肱”。
真人者,同天而合道,执一而养万类,怀天心,施德养,无为以包志虑思意而行威势者也。
合-- 合,甲骨文(口,向下的张开的嘴巴)(口,向上张开的嘴巴),表示两口相接。造字本义:动词,接吻亲嘴,调情相爱。 执-- 執,甲骨文(拷手的枷锁)(一个人伸出双手),字形像一个人的双手被锁在木枷里。造字本义:动词,用木枷锁住嫌犯双手,正式逮捕拘押。“幸”变成“大”(人)与“辛”会义,同时将金文字形中伸出双手的人写成。当“执”的“拘押嫌犯”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再加“手”另造“挚”代替。 怀-- “褱”是“懷”的本字。褱,金文(衣,胸襟)(眔,流泪),表示将哭泣流泪的孩子抱在胸前,以示爱护与安慰。当“褱”作为单纯字件后,篆文再加“心”(慰藉)另造“懷”代替,强调大人慰藉伤心的幼儿。造字本义:动词,父母将伤心哭泣的幼儿抱在胸前加以安慰。怀,内心挂念。 施-- 也,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蛇”的省略,表示蜿蜒蠕动。施,金文(,是“旗”的本字,飘扬的军旗)(也,即“蛇”,蜿蜒蠕动),比喻军旗在风中旖旎飘动。造字本义:动词,军旗在柔和的风中旖旎招展。施,旗帜飘动的样子 包-- 包,甲骨文(胎膜)(人),像胎膜里有个小人儿。金文像胎膜里的胎儿。有的金文将胎儿“巳”写成“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胎膜形象写成“勹”。造字本义:名词,裹着胎儿的胞衣。 虑-- 吕,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侣”的本字,表示伴侣。慮,金文(吕,代表伴侣)心,担心),表示为伴侣担心。籀文(虍,代表虎豹猛兽)(思,担心),表示对猛兽侵袭的担忧。造字本义:动词,忧患安全,担忧。虑,谋划、思考。 意-- 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人的发声器官发出的声响。意,金文呈混合结构,(音,声)(曰,说),表示言语所传达的心声。篆文(音,声)(心,情感),表示言语包含的情感。造字本义:名词,心声,心念,心志。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意”为心念,即兴而多变,三心二意乃人之常情;“志”* 为理性化的心念,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故曰“有志者事竟成”。“意”,指个人的心思、想法,强调的是个体性和主观性;“义”* ,原指扬善惩恶的天意,后引申为公认的道德、真理、公认的文字内涵,强调的是普遍性和客观性;“意义”,指个人愿望与世间公理的结合。意,志向。用心考察他人的言语就知道他人的志向。
士者通达之神盛,乃能养志。 士-- 士,金文像是有手柄(即,是“又”的变形)的宽刃战斧。造字本义:名词,手持大斧作战的武夫。有的金文淡化斧刃、突出斧柄。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有所变形。在远古冷兵器时代,军人所使用的武器,代表其在军中的级别与地位:身在前线用小斧作战的叫“兵”* ;身在将帅身边使用大型战斧的高级警卫叫“士”;手持特大战斧的首领叫“王”* 。最早的竹制武器叫“不”* ;使用带刃的木制武器的首领叫“帝”* ;文治天下的首领叫“君”* ;头戴金冠的王者叫“皇”* 达-- 大,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成年人。达,甲骨文(彳,大道)(大,人),表示人来人往,四通无阻。有的甲骨文加“止”(行进)将“彳”写成“辵”,加强“通行”含义。金文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大”写成“竹”,同时加“羊”(徉),表示可以徜徉通行。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篆文简体字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形容词,人在大道上通行无阻。逹,行路而不相遇。 能-- “能”是“熊”的本字。能,甲骨文像大型动物,字形突出了它的大嘴和利爪。造字本义:名词,体形庞大但善于爬树的熊。金文突出了圆头、大口利齿、利爪的特征。有的金文将分离成四个字件。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熊头和大嘴成“厶”和“月”。当“能”的熊本义消失后,篆文file:///C:\Users\XJXF\AppData\Local\Temp\ksohtml2968\wps431.png再加“火”另造“熊”代替。能,熊属。足形似鹿。字形采用“肉”作边旁,作声旁。能(熊)是兽的中坚,因此称贤者为“能”;而强壮者,则称为“能杰”。所有与能相关的字,都采用“能”作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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