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迪 于 2022-8-17 16:14 编辑
对《第三十一课情绪与主体感观察(2)恐惧-焦虑与安宁-动荡感》的课程设计
一、课文编写(抄的老师的帖子) 从练习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感性活动,会因为感受动机的不同而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所以密切注意感受动机,是一件重要的事。感受动机能决定感性活动的内容、性质和方向的事实,意味着同样的刺激事实,能被我们“认”为不同的心理事实——主体感和情绪。两个事实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心理活动的真伪、吉凶,及其临床效能。
从主体感的视角出发,人的主体性从功能上需要完成如下四项基本职能: 1、最基本的职能是,人需要作为一个信息接收中心,接受各种刺激,从而形成关于“包含自己在内的系统”的认识。也就是接受刺激的中心的功能。这方面功能产生的体验,大约是“安宁-动荡感” 2、其次是人需要作为一个主体对“包含自己在内的系统”采取适当行动,贡献自己对系统的影响,这是所谓“影响的中心”的功能。这方面功能产生的体验,大约是“活力-无力感” 3、第三,人需要保持自我的中心性,最浅层的首要要求,是保持自我的时间线上的连续性体验,确保昨天的我和明天的我是同一个我。这是所谓“时间上连续”的功能。这方面功能产生的体验,大约是“秩序-混乱感” 4、第四,深层次上保持自我的中心性,人需要保持自我在空间上的“空间上的内聚”性。比如,我们不太能够忍受,自己的四肢分布在足以视为“遥远”或者“另一个地方”的四个空间位置上。这方面功能产生的体验,大约是“统整-破碎感”
从情绪的视角出发,人的情绪性功能需要完成对自身满足性的确认或者不满足性的分辨: 1、愉悦情绪,是对自身具有某种满足性的体验。持续深刻的满足发展为“幸福”。 2、悲痛情绪,是对自身不具备某种或者全部满足性的体验。持续深刻的悲痛发展为抑郁。 3、愤怒情绪,是将导致不满足的刺激因素分辨为“侵犯”时的体验。持续深刻的愤怒发展为敌意。 4、恐惧情绪,是将导致不满足的刺激因素分辨为“威胁”时的体验。持续深刻的恐惧发展为焦虑。
任何一个具体的刺激事实,在人的自我系统之内到底是产生主体性体验(主体感)还是产生满足性体验(情绪),取决于我们的感受动机。因为缺乏对两类体验的系统的对比性研究报告,再加上两类反应的机制不同,所以很难把主体感和情绪的现有类型划分,做对应性对比。我们的课程把相关性稍微强一点的两类反应放在一起练习。今天课后,先做恐惧-焦虑与安宁-动荡感的练习。
练习方法: 用表格先做恐惧情绪的观察记录;然后分辨感受动机;再把感受动机调整为“主体性”动机。最后整体分辨一下主体感(安宁-动荡感)和恐惧的区别和联系。
二、课程进程 1、以同学们这一周的练习为诱,引导同学们现场体会主体感与情绪:这一周完成练习的情况怎么样?用自己的话说一说主体感与情绪的区别;看到同学的回答后再看看自己的回答,说一说有什么感受、认到了什么;回答完了的同学,继续思考你为什么产生了这样的感受、为什么要这样去认,动机是什么? 然后梳理感受动机决定感性活动的内容、性质和方向的进程。 从而让同学们在现场进行一次主体感与情绪区别的体验,总结出:主体感和情绪两个事实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心理活动的真伪、吉凶,及其临床效能。 2、同学分享 3、同学们反馈:体会心理活动的真伪、吉凶,总结调整感受动机的进程。 4、讲解主体性的四项基本职能的确认和情绪性的满足性与不满足性的分辨。 5、讲解练习步骤,说明重点:认感受动机 6、布置课后作业
三、课后练习 在练习中体验分辨安宁-动荡感和恐惧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编后感 编写不出课文。主体感对我来说是一个“新”东西,虽然已经有了很多体会,但仍无法系统性地进行完整而又准确地介绍。当尝试着去编写的时候,就会进入各种分辨,一进入分辨,课文就变了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样子。然而在编写课程进程的时候却十分有感觉,还可以把每个环节的细节都想到,就像自己带着自己上了一堂课。总结两个环节完全不同的感受,应该是从感性系统到知性系统的转化上有问题,“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练习得还不够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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