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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天 20210130 遵义章第五 (7) 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 一、查字证音 能:“能”是“熊”的本字。能,甲骨文  像大型动物,字形突出了它的大嘴和利爪  。造字本义:名词,体形庞大但善于爬树的熊。金文  突出了圆头、大口利齿  、利爪  的特征。有的金文  将  分离成四个字件。篆文  将金文字形  中的熊头和大嘴  写成“厶”  和“月”  。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能”的熊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火”另造“熊”代替。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能,熊屬。足似鹿。从肉,㠯聲。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彊壯,稱能傑也。凡能之屬皆从能。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能,熊属。足形似鹿。字形采用“肉”作边旁,“㠯”作声旁。能(熊)是兽的中坚,因此称贤者为“能”;而强壮者,则称为“能杰”。所 有与能相关的字,都采用“能”作边旁。
有:“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  再加“肉”  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  。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有,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凡有之屬皆从有。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有,不合理的持有。《春秋传》上说:“日、月有吞食它们的日食、月食现象。”字形采用“月”作边旁,采用“又”作声旁。所有与“有” 字有关的字,都采用“有”作边旁。
其:“其”是“箕”的本字。其,简体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有两个提手的盛具  ,盛具由竹篾交错编织  而成,是“箕”的本字。简体金文  、简体篆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繁体甲骨文  加“廾”写成会义字:    ( 竹制盛具)   ( 廾,双手持举),表示手持簸箕,在风中扬去谷物的皮壳,三点指事符号  表示簸箕  上方飘飞的皮壳糠屑。繁体金文  误将繁体甲骨文字形中的“廾”  连写成“丌”  。有的繁体金文  误将本该写成“廾”  写成一横两点的  。繁体篆文  承续繁体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竹篾编织成的开口簸箕,是农家的轻便盛具,可用于舂谷时颠簸扬糠。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竹框“  ”  、与“廾”字  上部的一横  所构成的  ,连写成  ,导致字形费解。当“其”的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再加“筐”另造“箕”代替。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箕,簸也。从竹、 ,象形,下其丌也。 ,古文箕省。其,籀文箕。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其,箕簸。字形采用“竹、 ”会义,象形,下部是箕脚丌。 ,古文的写法是“箕”省略“竹”。其,就是籀文写法的“箕”字。
安:安,繁体甲骨文    ( 宀,新房)   ( 女,流泪的新娘),表示新房中有新娘,别亲远嫁的新娘  ,忧伤落泪  。古代出嫁的女子在婚礼上哭泣,既是不舍父母乡亲、担忧未知命运的个人真情,也是传统婚嫁礼俗的要求。简体甲骨文  省去“三点水”  (眼泪),将  写成“女”  。古代男子兴宅、娶亲,标志成家独立,获得家族事务的发言权,成为独立意义上的社会分子。因此在古代农业社会,盖新房、娶媳妇,是男子一生中至关重要的两大任务,直接而深刻地影响到男子个人的心理状态,成则安居乐业,不成则内心焦虑不宁。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男子建房娶亲成家,内心踏实过日子。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宀”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  。古人称娶亲成家、专心度日为“安”;称生活富足、内心愉快安定为“寧”,“安”是“寧”的基础,“寧”是“安”的高级境界。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安,靜也。从女在宀下。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安,娴静。字形采用“宀、女”会义,表示女在屋下。
贪:含,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衔在嘴里。貪,甲骨文    ( 口,含在嘴里)   ( 貝,古代最早的货币),表示爱财至极,含贝在口。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口”  写成“今”  (“含”的省略),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对钱贝迷恋到想把它吞下去。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贪”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貝”  简化成“贝”  。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貪,欲物也。从貝,今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贪,想要得到钱财货物。字形采用“贝”作边旁,采用“今”作声旁。
之:之,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止”  ( 脚)下面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脚踏大地。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足履平地,徒步前往。隶书  严重变形。楷书  承续隶书字形,“止”形消失。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之,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屬皆从之。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之,长出。像植物过了发芽的阶段,枝茎日益茁壮,有所扩张。字形底部的指事符号“一”,代表地面。所有与之相关的字,都采用“之” 作边旁。
残:歹,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肢解切割、析骨剔肉。殘,篆文    ( 歹,肢解切割、析骨剔肉)   ( 戔,相互武力拼杀),表示武力拼杀,置对方于死地。造字本义:动词,为争夺利益,武力拼杀,置对方于死地。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歹”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戔”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残”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戔”  写成“戋”  。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殘,賊也。从歺,戔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残,残害。字形采用“歹”作边旁,采用“戋”作声旁。
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
翻译:
能够安于自己应该拥有的就能娶妻生子,安心过日子;妄图吞食别人财务的终会被人杀死。
心得:安来自于内心的富有,安宁;险来自于外在物欲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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