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7笔记】
1. 坤卦爻辞
今天看看坤卦的爻。
昨天从总的来看,坤卦和乾卦几乎可以认为是对称的:
1、乾卦六龙齐刷刷向上;坤卦六爻整整齐齐向下
2、乾四德元亨利贞;坤四德元亨利牝马之贞
3、乾卦整体是活的,向阳;坤卦整体也是活着的,向阴。
从卦的内部来看,坤卦除了六二、六四、上六的当位,没有别的爻间关系。爻跟爻之间联系松散,各爻运动也主要受卦外的一个共同性控制力量规制,通过每一条爻自己直接遵循而达成了一致运动,内部纠结几乎没有————除了三个当位爻维护卦的结构。
初六:履霜,坚冰至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六五:黄裳,元吉。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后一组是当位爻。所有的情况和乾卦是一个结构,只因阴阳发生个翻转而已.
今天就说这些了。
2. 查字典
1- 含:含,金文(今,即“吟”的本字,低吟)(口,嘴),表示在嘴里低吟。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今”写成。造字本义:动词,话在口中,没有吐露。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今”写成。
2- 贞:“貞”是“偵”的本字。貞,甲骨文(卜,神杖)(鼎,祭祀的神器),表示用神鼎占卜。金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鼎”写成“貝”。造字本义:动词,在神鼎上祭拜占卜,察看神迹。隶化后楷书继承篆文字。《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贞”,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貝”简化成“贝”。当“貞”的“察看神迹”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人”另造“偵”代替。
3- 元:元,甲骨文(二,即“上”)(人,世人),表示人之上的混沌太空。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天地之始,混沌太初。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儿”。在古籍中,“元”和“原”都有时空上起始、最初的意思:“元”侧重于抽象的、时间性的、整体性的起始;“原”侧重于个体的、空间性的、具象性的起始;因此表达“蒙昧太古”时,“元始”比“原始”更准确,但现代汉语以“原始”代替“元始”。古籍有时将“元”与“原”相互假借。
4- 吉:圭,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上古帝王或诸侯在隆重仪式上使用的玉牌礼器,刻有祥瑞图案或祝福文字。吉,甲骨文(圭,刻有祥瑞图案或祝福文字的玉牌礼器)(口,说话、祝祷),表示手持玉圭礼器向上苍和禇神赞颂和祝祷。有的甲骨文误将上尖下窄、便于持握的圭形,写成两个形似“士”字的字形。有的甲骨文误将写成不知所云的。简体甲骨文将两个形似“士”的写成明确的两个“士”,并将两个“士”的省略成一个“士”。金文、篆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天子与诸侯手持玉圭礼器向上苍和禇神赞颂、祝祷,祈求国泰民安,百业呈祥。隶书承续篆文字形。
5- 方:“方”是“放”、“旁”的本字。方,甲骨文(像剃发刺字的犯人)(锁颈的枷械),表示被披枷流放的罪人,其中在“人”的顶部加一横指事符号的字形,表示古代被强制剃发或在额头刺字的罪犯;横写的“工”,在水平横线两端各加一短竖线,表示横向空间上有所限制、约束,即锁颈的枷械(参见“边,帚、央、帝”)。简体甲骨文将指事字简化成“人”。有的简体甲骨文将枷形简化成一横指事符号。繁体金文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简体金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枷形简写成一折横。造字本义:动词,将罪犯剃发刺字,流放边疆。隶书变形,导致篆文字形中的“人”形消失,枷形消失。当“方”的“流放犯人”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凡”(方形木枷)另造“旁”代替;或加“攴”(持械打击)另造“放”代替,表示刑罚驱逐。
附:古籍中“方法”一词,本义指远古行医治病的“远边之法”,罕见奇术,也称“偏方”,简称“方子”,表示流行于远疆边区即非主流文化地区、独特而行之有效的医术(本义消失);后引申为面对问题、困难时独特有效的解决之道。 6- 习: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鸟毛,借代翅膀。習,甲骨文 ( 羽,借代翅膀) ( 圆圈,像鸟窝),表示幼鸟在鸟窝里振翅。有的甲骨文 将圆圈状的鸟巢 写成“日”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日” 写成“曰”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羽”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曰” 写成“白” 。 造字本义:动词,幼鸟在鸟巢上振动翅膀演练飞行。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羽”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白” 写成 。俗体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白” 写成“日”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习” ,将正体楷书字形“習” 中的“羽” 省略一半,写成“习” ,同时省略“習”字下部的“白” ,即《汉字简化方案》将“習”简化成“半羽”结构的“ 习”,以“半羽”特征表示“羽翼未丰”,强调幼鸟练习飞行的本能;但字形大幅简化后,本义线索消失。古人称理论知识的训练为“学”,称生活实践的体验为“习”。汉语中常“习俗”并称,词义偏指“俗”:“习”指个体后天养成的行为一贯性偏好,“俗”指群体在一定历史、地理、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行为一贯性偏好,即“俗”是大众化、历史化的“习”。 7- 括: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刮”字 的省略,表示干净、彻底地收拾。括,篆文 ( 手,抱) ( “刮”的省略,干净、彻底地收拾),表示全部、彻底地抱住。 造字本义:动词,完全、彻底地抱在手里。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手” 简写成 ,失去五指形象;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 8- 囊:囊,金文 ( “東”的略写,古代用布和木棍包扎成的行李包) ( 西,装行李的布袋),表示装在行李包里面的各种物品。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西” 写成 ,表示行李包 的里面装满各种可吃食品“吅” 、一器多用的工具 、以及各种用品“爻” 。 造字本义:名词,古代装行李的布包、布袋。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束” 简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囗” 简化成“突宝盖” ,将篆文字形中表示杂物的 写成 ,并加“衣” (旅行衣物)。古人称男人肩扛的行李包为“東”;称女人手提的行李布袋为“西”;将“東”和“西”统称为“囊”。 9- 咎:“ ”是“ ”的本字;而“咎”是“ ”的异体字。 ,甲骨文 ( 倒写的“止”,践踏) ( 尸,死者),表示踏尸泄愤。繁体甲骨文 加“口” (说话)写成“ ”,强调“谴责、咒骂”的含义。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止” 写成双“止” ,表示众人践踏。篆文 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 ” 。隶化后楷书“咎” 将篆文字形中的“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 ,并将篆文 左“各” 、右“人” 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处” 、下“口” 上下结构的。 造字本义:动词,远古时代祛灾祭祀仪式中,对招灾致祸的罪人尸体践踏咒骂,以示对神灵的谢罪。 10- 誉:與,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擧”的省略,表示众人认同、推选。譽,金文 ( 與,即“擧”,众人认同、推选) ( 口,评说),表示众人评说,一致认同。篆文 用“言” ( 评论、评价)代替金文字形中的“口” ( 评说)。 造字本义:动词,众人评说,认同称赞。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誉”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與” 简化成 。 11-战: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彈”的本字,表示弹弓。戰,金文 ( 單,即“彈”的本字,射击工具) ( 戈,刺杀工具),表示射击、刺杀。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动词,远古士兵以弓箭、干戈为武器打斗拼杀。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單”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戈”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战” ,用“占” 代替正体楷书的“單” 。在合并字“战”的字形中,占,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佔”的省略,表示侵占、占领,因此“战”具有武力侵占、武力占有的意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