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凡臣之屬皆从臣。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臣,被牵拉。表示侍奉君王。字形像一个人屈服之形。所有与臣相关的字,都采用“臣”作边旁。
2.奸:
干,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武器。奸,金文(干,武器,代表侵略)(每,妇女),表示入侵者强暴妇女。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每”写成“女”,将金文字形中的“干”写成。造字本义:动词,入侵者强暴被俘女子。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干”写成。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女”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干”写成。楷书异体字将“奸”写成“姧”。《汉字简化方案》用“奸”合并含义相近的“姦”。
注:“奸”合并“姦”之后,“奸”不读它原有读音 ɡān ,而转读被合并字“姦”的读音 jiān ,这是合并简化过程发生的“变读”现象。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奸,犯婬也。从女,从干,干亦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奸,犯奸淫的罪恶。字形采用“女、干”会义,“干”也作声旁。
3.集:
集,甲骨文(鳥,飞鸟)(木,树),像鸟雀飞落在树上。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繁体金文以三个“隹”(鸟群)代替“隹”,表示大量鸟儿群栖在同一株树上。繁体篆文承续繁体金文字形。简体篆文承续简体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鸟群栖在树上。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隹”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木”写成。众鸟共栖为“集”;众鸟同鸣为“噪”;众鸟齐飞为“霍”。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雧,群鸟在木上也。从雥,从木。集,雧或省。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雧,群鸟聚在树上。字形采用“雥、木”会义。集,是“雧”的异体字,省略了两个“隹”。
4.聚:
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获得、强求。聚,金文(取,获得、强求)(众,百姓),表示强取于民。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强取于民众,即强权向百姓征敛财物。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取”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众”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聚,會也。从乑,取聲。邑落云聚。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聚,人口会集。字形采用“乑”作边旁,采用“取”作声旁。人口会集的乡邑、村落叫“聚”。
5.尊:
尊,甲骨文(酉,酒坛)(廾,双手,持举),表示手捧着酒坛。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误将“酉”写成“酋”。篆文承续金文字形。简体篆文以“寸”代替“廾”。造字本义:动词,手捧酒坛,献礼祭拜。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酋”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寸”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酒器也。从酋、廾以奉之。《周禮》六尊: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賓客之禮。尊,或从寸。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尊,盛酒的器皿。字形采用“酋、廾”会义,像双手捧举酒坛。《周礼》提到六尊是:犧牛角作的酒罇、象牙作的酒罇、没有尊脚尊底着地的
酒罇、壶形的酒罇、太古的酒罇、刻画了山峦的酒罇,以备祭祀和宴请宾客时用作礼器。尊,这是的异体字,字形采用“寸”作边旁。
6.昏:“昬”是“昏”的异体字。昏,甲骨文(氏,即“氐”、亦即“低”,垂在地上)(日,太阳),表示太阳从空中垂落地上。有的甲骨文将“氏”写成“氐”(低垂),明确日落含义。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氐”写成“氏”。造字本义:名词,太阳从天空坠向地平线、天地间光线变暗的傍晚。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氏”写成。隶书异体字“昬”用“民”(眠)代替“氏”(低),表示日落而眠。古籍多以“昏”代替“昬”。生活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形态中的远古中国先民,对日月运行及明暗变化特别敏感,他们以太阳为计时器,创造出丰富的时间概念:晨光微露为“曙”;月尽日出为“朝”;日上山岗为“早”;荷锄出工为“晨”;太阳升高为“晓”;日照天窗为“晌”;太阳西沉为“昏”;太阳落山为“暮”;太阳从山头完全落尽为“晚”;月亮初升为“夕”;月高人静为“夜”。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昏,日落西山。由“日”、有所省略的“氐”构成。“氐”,是“下”的意思。有一种说法认为,“昏”字以“民”为声旁。
7.处:
处,甲骨文(倒写的“止”,由外归来)(人,当事者),表示回到家中,在家休息,是“止”的倒写,表示与出行相反。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倒写的“止”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写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倒写的“止”写成“夂”,用“几”(小凳子)代替金文字形中的“人”,表示归家人坐在家中的凳子上休息,享受居家时光。 造字本义:动词,驻足家中,坐几休息。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夂”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几”写成由“人”变形的“卜”。由于“处”(居家休息)的篆文字形与“處”(实施虎噬酷刑)的篆文下部字形完全相同,古人误将本义表示“居家休息”的“处”,与本义表示“实施虎噬酷刑”的“處”*相混用。古人称深居闺中而未嫁的少女为“处女”或“处子”。《汉字简化方案》用“处”合并代替“處”。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処,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虍。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处,停止,坐几(凳)歇息。字形采用“几、夂”会义。處,这是“处”的异体字,字形采用“虍”作边旁。
8.序:
序,金文(厂,开放型建筑)(与“良”形似,像主屋朝向不同方向的回廊),表示进入主屋的不同方向的走廊,一种既可遮风蔽雨又可欣赏风景的附属建筑。有的金文误将多条走廊形状的写成“糸”和“丁”,回廊形象消失。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予”,并以“予”作为声旁。造字本义:名词,进入主屋的不同方向的走廊。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予”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序,東西牆也。从广,予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序,堂屋前的东西两侧门墙。字形采用“广”作边旁,采用“予”作声旁。
9.伤: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的省略,表示中箭。傷,篆文(人,士兵)(,即“”,中箭),表示士兵中箭。造字本义:动词,身体中箭受创。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伤”,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简化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傷,創也。从人,省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伤,创伤。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省略了“矢”的“”作声旁。
10.殃:
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绞刑。殃,篆文(歹,残骨,借代活剐)(央,绞刑),表示施行活剐或绞刑。造字本义:动词,活剐或绞死。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央”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殃,咎也。从歺,央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殃,神降的惩罚。字形采用“歺”作边旁,采用“央”作声旁。
11.三:
“三”是特殊指事字。古人认为“道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混沌太初的存在整体是“一”;然后由太初混沌的“一”,分出天地“二”极;天地二极“二”之间,又生出人这第“三”部分;天地人三者,衍化出宇宙万物。三,上面的一横代表“天”,下面的一横代表“地”,中间的一横代表“人”。造字本义:名词,衍生万物的天、地、人。一,代表混沌太初的整体;二,上面的一横代表“天”,下面的一横代表“地”;三,上下两横代表“天地”,中间的一横代表“人”。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數。凡三之屬皆从三。弎,古文三从弋。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三,代表天、地、人之道。由三画构成。所有与三相关的字,都采用“三”作边旁。“弎”,这是古文写法的“三”,采用“弋”作边旁。
12.世:
“丗、卋、世”是“卅”的异体字。十,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传统数学进制的满数,九加一之和。卅,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字形在三道表示“十”的竖线指事符号下面再加一横指事符号,表示三个“十”相连相加,三十。金文在甲骨文字形中的竖笔指事符号上加一圆点指事符号,写成。有的金文将三竖笔画上的圆点连写成一横。篆文写成由三个“十”、、构成的会义字,明确“三十”的含义。隶书“丗”将篆文字形中的三个“十”、、连写成“卅”,并在第一个“十”的竖笔上加一折笔,写成“七”形的。有的隶书承续金文字形:在三个“十”下面加一横指事符号,表示三个十相加。楷书简化字形,写成三个“十”相连的结构。楷书异体字写成一个“十”和一个“廿”。由于“卅”的金文异体字“”误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三个“十”的写成“止”,“卅”的字形分由此化出篆文的“”和篆文的“”;篆文“”隶化后楷书写成“卅”,篆文“”未见相应的隶书和楷书字形,隶书字形“世”是隶书字形“丗”的演变发展;楷书异体字“丗”是隶书字形“丗”的楷化;楷书异体字“卋”是隶书字形“卋”的楷化。造字本义:数词,三十。古籍多以“世”代替“丗”和“卋”。现代汉语多以双音词“三十”代替单音单字的“卅”。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世,三十年爲一世。从卅而曳長之。亦取其聲也。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世,三十年算作一世。字形采用“”作字形根,通过拉长一竖而成。同时也采用作声旁。
13.嫉:
“㑵”和“𢞱”是“嫉”的异体字。疾,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病症。嫉,篆文(女,女子)(疾,病),表示女子的心病,即敏感女性、尤其是封建时代弱势而敏感的女性,恼恨身边其他魅力女子的心病。在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封建时代,女子在两性关系上处于整体弱势地位,妇女敏感的自我防卫意识被男权社会称为“妒嫉心”。造字本义:动词,女子出于敏感自卫心理,怨恨人际圈中的魅力女性。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女”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疾”写成。篆文异体字“㑵”用“人”代替“女”,表示包括男性在内的一般人对他人魅力或成功心怀嫉恨。篆文异体字“𢞱”用“心”代替“女”,表示嫉妒是人类的心理通病。古籍多以“嫉”代替“㑵”和“𢞱”。古籍常“嫉妬”并用,“嫉”指女子怨恨其他魅力女性;“妬”(妒)指久嫉成结,伤害身心健康,甚至行疯狂之举;也可以说,“妬”(妒)是“嫉”的癌变。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㑵,妎也。从人,疾聲。一曰毒也。嫉,㑵或从女。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㑵,妒恨。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疾”作声旁。另一种说法认为,“嫉”是“毒害”的意思。嫉,这是“㑵”异体字,字形采用
“女”作边旁。
14.全:“仝”是“全”的异体字。全,金文(入,放进)(下,下葬)(卯,钩住、连缀),表示古人用金线将玉片卯连拼缀成衣(史称“金缕玉衣”),将尸身整体包裹后下葬,以达到对帝王尸身完整、彻底保护的目的。籀文(入,放进)(“玉”的变形,玉石,古人眼中驱邪辟佑的通灵宝物)(化,死亡)(又,持有),表示帝王死后持玉入葬。有的籀文省去“化”,并用“廾”代替“又”,强调为入葬死者穿着完整玉衣的精细手工。有的籀文用“卯”(钩住、连住)代替金文字形中的“下”(下葬),强调将玉片卯连拼缀成衣。简体篆文省去籀文字形中的“化”、“卯”、双手“廾”,字形简化成“入、玉”会义的简单结构,表示帝王穿着和身的玉衣入葬。造字本义:名词,古代为帝王量身打造的、完整包裹通体尸身的金缕玉衣。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入”写成“人”。篆文异体字“仝”用“工”代替“玉”,强调葬玉制作之精工;并以“工”作为声旁,将“仝”读作tóng。古籍多以“全”代替“仝”。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仝,完也。从入,从工。全,篆文仝从玉。纯玉曰全。,古文仝。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仝,完整。字形采用“入、工”会义。全,这也是篆文写法的“仝”字,采用“玉”作边旁。纯粹的玉叫作“全”。,这是古文写法 的“仝”字。
15.福:畐,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酉”的变形,表示酒坛。福,甲骨文(示,祭祀)(又,巫师的动作)(酉,酒坛)(双手,奉持),表示巫师手奉美酒,祭祀祈祷。有的甲骨文省去双手,将“示”写成,将“酉”写成“畐”。金文将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示”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畐”写成。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酒坛形“畐”写成。造字本义:动词,用美酒祭神,祈求富足安康。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畐”写成。从甲骨文字形看远古祖先的幸福观,“幸”为帝王所赐,是临死获赦而活着;“福”为上苍所赐,是神佑而富足安康。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福,祐也。从示,畐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福,神灵保祐。字形采用“示”作边旁,采用“畐”作声旁。
16.孙:
孫,甲骨文(子,儿子)(幺,极小),表示比“子”更小的后代。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幺”写成“系”。造字本义:名词,比儿子更小的后代,即儿子的儿子。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依据草书字形,以“子小”的结构另造会义字“孙”,表示“比子小”的后代。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孫,子之子曰孫。从子,从系。系,續也。
17.彰:
“章”是“彰”的本字。章,金文(辛,带木柄的刻刀)(囗,木、石的圆形横截面),表示用刻刀在圆形的木、石横截面上刻划姓名或标识性的文字,沾上红色印泥后,可以印在高级文件或书画作品的结尾位置,作为个人特有地位或身份的醒目标识。有的金文在圆圈内加一横指事符号,将圆形的写成“日”,表示在圆形的木、石横截面上刻划图文。有的金文加“又”(抓持),强调手持刻刀在或圆或方的木、石截面上刻划姓名、称号等文字。当“章”的动词本义“刻印标识身份”消失后,金文再加“彡”(印泥的醒目红彩)另造“彰”代替。篆文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在圆柱形的木、石截面上刻划姓名、称号等文字,沾上红色印泥,印在高级文件或书画作品的结尾位置,在白纸黑墨的文件背景上,以红色印痕突显个人的姓名或身份。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彰,文彰也。从彡,从章,章亦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彰,彩色的纹案鲜明夺目。字形采用“彡、章”会义,“章”也是声旁。
18.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麻”的本字,表示麻林。,甲骨文(林,麻林)(攴,持械打击),表示持械打、扯麻皮,使麻缕与麻青分离。金文将甲骨文写成;同时加“夕”(肉),表示从骨头上剔析分离的零碎杂肉。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异体字基本承续金文字形,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动词,以外力破坏物体原有结构,使之分离成若干部分。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表示麻林的写成似“脊”非“脊”的、似“林”非“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