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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20230316)
一、原文抄写
出君下臣,名曰命;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行;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
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
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归。善者得其祐,恶者受其诛,则国安而众善至。
众疑,无定国;众惑,无治民。疑定惑还,国乃可安。
一令逆,则百令失;一恶施,则百恶结。故善施于顺民,恶加于凶民,则令行而无怨。使怨治怨,是谓逆天;使仇治仇,其祸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
二、本义查字
1.命:“令”与“命”同源,后分化。令,甲骨文(朝下的“口”)(㔾,即“人”等候指示的下级),表示上级居高临下地对下级发话。当“令”成为常规名词后,金文再加“口”另造“命”,代替“令”的本义动词功能,强调“开口发令”。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上级向下级开口发话,作出权威性指示。隶化后楷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㔾”写成“单耳旁”。
2.令:“令”是“命”的本字。令,甲骨文(朝下的“口”)(㔾,即“人”,等候指示的下级),表示上级指示下级。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㔾”写成“卩”。造字本义:动词,上级向下级授命,作出权威性指示。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口”写成“人”加一点的,将篆文字形中的“㔾”写成反写的“厶”,至此“令”的“口”形和“人”形消失。当“令”的动词本义消失、成为常用名词后,金文再加“口”另造“命”代替。
3.政: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征”的本字,表示出兵讨伐不义之地。政,甲骨文(正,征伐不义之地)(攴,持械攻击),表示武力征服。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武力征服并用暴力统治。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4.尚:向,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朝阳的窗户,代房屋。尚,金文(八,分,打开)(向,有朝阳窗户的房屋),表示开天窗。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在屋顶装天窗,确保室内的采光效果。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混合结构写成上“小”、下“冋”的上下结构。
5.祐:又,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右”的本字,表示伸出援手,支持、帮助。祐,甲骨文(示,祭祀)(又,即“右”的本字,支持、援助),表示祭祀祝祷,祈求神助。繁体甲骨文将“示”写成。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又”写成两个“又”。篆文以“右”代替金文字形中的“又”。造字本义:动词,神灵提供帮助、保护。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右”写成。古籍有时假借“佑”代替“祐”。
6.诛:朱,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硃”的省略,表示红色。誅,金文(朱,即“硃”,红笔)(戈,刑具),表示用红笔写受刑者的名字,寓意让名字的主人流血见红。有的金文(言,话语、词句)(朱,红),表示用红笔写仇者名字或咒骂仇者的话语,以示消灭对方的决心。造字本义:动词,在罪犯背上披挂红笔写的名字,执行死刑。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诛”,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言”简化成“讠”。
7.疑:“”是“疑”的本字。,甲骨文(口,嘴)(大,成年人),表示张嘴问话。有的甲骨文像行路人拄杖的行路人张嘴问话。繁体甲骨文加“亍”(“行”的省略,四通大道),强调行路人在十字路口询问方向。金文加“止”(即“趾”的本字,借代脚板),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亍”写成“辵”,加“牛”(疑为“屰”的误写,即“逆”的本义,反向迎面而来),表示向迎面而来的人问路。篆文省去金文字形中的“彳”,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口”写成“匕”,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大”写成“矢”;用“子”(儿童)代替金文字形中的“牛”,表示小孩迷路。造字本义:动词,在十字路口不知所往。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籍多以“疑”代替“”。“疑”生于对外部的无知,致知即可释疑;“惑”生于内心的混乱,心乱生于贪欲——“四十不惑”,是指人到中年后能够看清自己真正的欲求而获得明智。
8.惑: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不确定。惑,金文(或,不确定)(心)。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形容词,心乱,不明确。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疑”生于对外部的无知,致知即可释疑;“惑”生于内心的混乱,心乱则生于贪欲——“四十不惑”是指人到中年,能够看清自己真正的欲求而得明智。
9.平:“平”与“乎”同源。乎,(于,号角)(向上的“气”、或发出的响声),表示号角吹得紧急、响亮,表示危机来临,部落紧急“呼叫”。平,金文是指事字,字形在“乎”(吹号示警,招集部落)顶部加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号音悠长、稳定,无起伏,以此号音代表部落安全无事,安定众民。简体金文将“气”和“于”构成的“乎”,连写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乎”写成“兮”。造字本义:动词,号音稳定悠长,没有起伏变化,表示警情安定。隶书承续简体金文字形。号角吹不出任何声音叫“亏”(表示完全缺乏中气);号角吹得“嘘嘘”无力叫“兮”;号角高亢并紧急叫“乎”(“呼”,部落紧急招集的号角);号吹得音调悠长、稳定、没有起伏变化叫“平”(号音平直,表示平安无事,没有警情)。
10.使:“史”是“使”的本字;“吏”、“事”与“史”同源。史,甲骨文(中,四方与他国毗邻、地处诸国之间的国家)(又,执、持),表示大使手持旌节护照,出使他国。远古时代以族旗或国旗为跨界出行的护照。简体甲骨文将国旗“中”简写成,导致字形晦涩。有的简体甲骨文则进一步将国旗“中”简化成。繁体金文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简体金文、篆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当“史”的动词本义“出使”消失后,篆文加“人”(受派遣官员)另造“使”代替,强调外交官员的职责。造字本义:动词,外交官手持旌节护照,奉命与邻国谈判,记录划定的国界,完成传之后世的文件。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单人旁”,将篆文字形中的“吏”写成。作为动词“外交官出国谈判”时,古籍多以“使”代替“史”。
三、翻译 君主下达给臣下的指示叫“命”,书写在竹帛上叫“令”,执行命令叫“政”。“命”有失误,“令”就不能推行。“令”不推行,“政”便出现偏差。“政”有偏差,治国之“道”便不能通畅。“道”不通畅,奸邪之臣便会得势。奸邪之臣得势,君主的威信就要受到损害。 千里之外去聘请贤人,路途十分遥远;招引不肖之徒,路途却十分近便。所以,英明的君主总是舍弃身边的不肖之徒,不远千里寻求贤人。因此,能够保全功业,尊崇贤人,臣下也能尽心竭力。
废黜罢免一个贤人,众多的贤人便会引退了;奖赏一个恶人,众多的恶人便会蜂拥而至。贤人得到保护,恶人受到惩罚,就会国家安定,群贤毕至。
民众都对政令怀有疑虑,国家就不会得到安定;民众都对政令困惑不解,社会就不会得到治理。疑虑消失,困惑解除,国家才会安宁。
一项政令违背民意,其他政令也就无法推行;一项恶政得到实施,无数恶果也就从此结下。所以,对顺民要实施仁政,对刁民要严加惩治,这样,政令就会畅通无阻,人无怨言了。用民众所怨恨的政令去治理怀有怨气的民众,叫做违背天道;用民众所仇恨的政令去治理怀有仇恨的民众,灾祸将无法挽救。治理民众要依靠贫富均平,贫富均平要依靠政治清明。这样,民众便会各得其所,天下也就安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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