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 第七天(11.14):下篇:
下篇:
瞽者善听,聋都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
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炁。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查字:
愚: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手持面具。愚,金文(禺,像手持面具)(心,困惑),表示戴上面具装神弄鬼,使人困惑。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戴上面具装神弄鬼,使人难以判断共真实面目,故意欺弄不知情者。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心”写成。未见世面为“蒙”;内心黑暗为“昧”;缺乏心智为“愚”;无知且钝为“蠢”。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愚,戇也。从心,从禺。禺,猴屬,獸之愚者。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愚,痴顽。字形采用“心、禺”会义。禺,属猴类,为兽中顽愚的动物。
人:人,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是垂臂直立的动物形象。金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突出了弯腰垂臂、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形象,像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造字本义:名词,躬身垂臂的劳作者,地球上唯一会创造文明符号、自觉进化的动物。隶书变形较大,弯腰垂臂的形象完全消失。“私”即“厶”,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人,天地之性最貴者也。此籒文。象臂脛之形。凡人之屬皆从人。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人,天地间品性最高贵的生物。这是籀文字形。字形像垂着手臂、挺着腿胫的形象。所有与人相关的字,都采用“人”作边旁。
以:“㠯”是“以”的本字;“以”是“似”的本字。㠯,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字形是倒写的“巳”(新生儿),表示新生儿与父母相像。金文“㠯”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篆文“㠯”有所变形。当“㠯”的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在“巳”字基础上再加“人”另造会义字“以”代替:(倒写的“巳”,新生儿)(人,母体),表示母婴通过脐带相连。造字先人发现,母子间之所以有遗传学上的精确相似,是因为连接母子的脐带发挥神秘作用。篆文“以”将甲骨文字形中“巳”和“人”相连的,分离成“㠯”和“人”。造字本义:动词,母子脐带相连,形神特征相传。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㠯”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古籍多以“以”代替“㠯”。当“以”引申为虚词后,篆文再加“人”另造“似”代替。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㠯,用也,从反巳。賈侍中說,巳,意巳實也。象形。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㠯,使用。字形采取反写“已”的方法来造字。贾侍中说,已,表示想法已落实。是个象形字。
文:文,繁体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众多线条、交错形成的图案,表示古人刻画在岩石或兽骨上、用来传达意识的图画性符号,即最古老的象形汉字。简体甲骨文简化图案的线条,仅用四段交错的线条,高度概括出纷繁多样的表义图画的本质特征。远古祖先在易于长期保存的岩壁或龟甲兽骨上,刻画能表现事物形象特征的的线条、图案,用来记录战争、天象、祭祀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重要的日常生活经验,以便传诸后世。如“麐”的甲骨文字形表示河流岸边高崖上的麋鹿岩画(文)。金文在甲骨文的“文”形基础上加“彡”,突出刻纹的形象。金文、篆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远古时代刻画在岩壁、甲骨上的图画性表义符号,即最早的象形汉字。隶化后楷书有所变形,错纹的形象被淡化。汉语中“文”和“书”都表示字体类型,但含义有所区别:“文”是用刀具刻划出来的图画性表义符号,具备较强的形象感;“书”是用软笔写出来的表义符号,通常规则而抽象。因此,有“甲骨文”、“金文”之名,没有“甲骨书”、“金书”之称;有“隶书”、“楷书”之说,没有“隶文”、“楷文”之谓;而篆体符号,既有用刀刻画的也有用笔描写的,所以既可称之“篆文”,也可称之“篆书”。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文,錯畫也。象交文。凡文之屬皆从文。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文,交错刻画的图案。字形象交叉的纹案。所有与文相关的字,都采用“文”作边旁。
理:里,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民居、作坊。理,篆文(王,玉)(里,作坊),表示在作坊治玉。造字本义:动词,在作坊将山上挖来的璞石加工成美玉,使之成器,有形有款。隶化后楷书继承篆文字形。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理,治玉也。从玉,里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理,加工玉石。字形采用“玉”作边旁,采用“里”作声旁。
圣:圣,甲骨文(共,供奉)(土,土地),表示供奉、敬拜的土地神。在古人眼中,滋生万物的土地神奇而完美。有的甲骨文将“共”简化成“又”。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土”。造字本义:名词,神奇完美的土地神。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人称主天者为“神”,称主地者为“圣”。由于“圣”、“聖”本义相近,唐宋之后多以“圣”代替“聖”;《汉字简化方案》以“圣”合并“聖”。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圣,汝潁之閒,谓致力於地曰圣。从土,从又。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圣,汝河、颍水一带,人们将致力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称作“圣”。字形采用“土、又”会义。
我:我,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一种有许多利齿的武器,是戌的变形,即超级的戉(钺),无人可敌的威猛战器。有的甲骨文简化齿形。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略有所变形,甲骨文字形中的利齿状被写成了类似的“禾”。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手持大戉,呐喊示威。隶化后楷书继承篆文字形。当“我”演变成代词后,后人再加“口”另造“哦”,表示手持战具呐喊示威。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我,施身自謂也。或說我,頃頓也。从戈从 。 ,或說古垂字。一曰古殺字。凡我之屬皆从我。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我,当事人对自己的称谓。有的说,“我”是顷顿。字形采用“戈、 ”会义。 ,有的说这是古文的“垂”字。另一种说法认为, 是古 文的“殺”字。所有与我相关的字,都采用“我”作边旁。
时:止,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趾”的本字,表示行进。時,甲骨文(止,行进)(日,太阳),表示太阳运行。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止”(趾)写成。籀文承续金文字形。篆文将籀文字形的上下结构调整成左右结构,并加“寸”(抓持),表示力图抓住易逝的光阴。造字本义:名词,太阳运行的节奏,季节。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止”(趾)写成“土”。《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时”,依据草书字形删减字件“土”,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寺”简化成“寸”。四季为“时”;一天为“日”。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時,四時也。从日,寺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时,四季。字形采用“日”作边旁,采用“寺”作声旁。
物: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刎”的本字,表示用刀宰杀,刀刃溅血。物,甲骨文(牛,头部长角、体型粗壮的力畜)(勿,血溅刀刃),表示用刀杀牛。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刀”和三点血滴连写成“勿”。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杀牛。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牛”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勿”写成。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地上的一切都是神牛下凡造成的,所以用“牛”指代“物”,用“牛”指代一切。杀牛为“物”,解牛为“半”。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物,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数,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物,万物。牛为大物;天地万物之数,起于牵牛,因此字形采用“牛”作边旁,“勿”作声旁。
哲:折,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将物体一分为二。哲,金文(折,一分为二)(心,态度),表示折中态度,不在大千无限中偏执于极端。有的金文加“目”(看法),表示折中看法。有的金文用“言”(话语、观点)代替“心”和“目”,表示折中观点。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折”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心”写成。有的篆文用“日”(疑为“曰”的误写)代替金文字形中的“言”。有的篆文把“曰”写成“口”,强调表达折中观点。造字本义:动词,中国古代对思想、言语进行折中以求达到平衡、和谐的世界观与方法论。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折”写成。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哲,知也。从口,折聲。悊,哲或從心。嚞,古文哲从三吉。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哲,有知性,智慧。字形采用“口”作边旁,“折”作声旁。悊,有的“哲”字采用“心”作边旁。嚞,这是古文写法的 “哲”,采用 三个“吉”会义。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翻译:
戴上面具装神弄鬼,使人难以判断共真实面目,故意欺弄不知情者的人,像母子脐带相连一样,把头顶苍穹、万物陈列所、交错刻画的图案、治玉与神奇的大地相连。
我把太阳运行的节奏、万物、交错刻画的图案、治玉这样一分为二的看待,以求达到平衡,表达一个折中的观点。
心得: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是知者,而非智者。只知态而不知势者,就不能真正的把握天道自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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