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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一周 一、原文
以明示下者暗,有过不知者蔽,迷而不返者惑,
以言取怨者祸,令与心乖者废,后令缪前者毁,
怒而无威者犯,好众辱人者殃,戮辱所任者危,
慢其所敬者凶,貌合心离者孤,亲谗远忠者亡,
近色远贤者昏,女谒公行者乱,私人以官者浮,
凌下取胜者侵,名不胜实者耗。
略己而责人者不治,自厚而薄人者弃废。
以过弃功者损,群下外异者沦,既用不任者疏,
行赏吝色者沮,多许少与者怨,既迎而拒者乖。
薄施厚望者不报,贵而忘贱者不久。
念旧而弃新功者凶,用人不得正者殆,强用人者不畜,为人择官者乱,失其所强者弱,决策于不仁者险,
阴计外泄者败,厚敛薄施者凋。
战士贫,游士富者衰;货赂公行者昧;
闻善忽略,记过不忘者暴;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浊。
牧人以德者集,绳人以刑者散。
小功不赏,则大功不立;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
赏不服人,罚不甘心者叛。赏及无功,罚及无罪者酷。
听谗而美,闻谏而仇者亡。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 二、查字词 明:明,甲骨文(日,太阳)(月亮),表示白天与黑夜发光的两个天体(古人以为月亮在夜里发光)。有的甲骨文(月亮)(囧,窗牖),表示月光透过窗户照亮夜里的房间。造字本义:动词,日光或月光将空间照亮。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籀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明”侧重表示日光充足;“朗”* 侧重表示月光充足。 示:示,甲骨文是由一横一竖两个指事符号构成的特殊指事字,上面一横指事符号 代表“天”,一竖指事符号代表上天向地上人间显露的迹象。有的甲骨文把代表上苍的横指事符号写成两横,用上短下长代表朝上的方向,代表天宇。有的甲骨文加“水”,字形写成“雨”的一半,表示降雨的预兆。甲骨文异体字形将表示雨水的三点简写成抽象的两点。远古先人以自我意识来映射外部世界,将天地宇宙人格化,他们相信无所不能的神居住在天上,诸如烈日与日食、暴雨与干旱、祥云彩虹与龙卷风……都是天神意志的显露,都是天神对凡间态度的征象,都是地上人间将发生某种变化的先兆。于是先人每见特殊天象,就举行祭祀活动,表达对天神的敬畏与虔诚,奉献与牺牲。金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籀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三点水”写成“川”。篆文承续甲骨文异体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天神以天象显露天意。 暗: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黯”的省略,表示颜色深黑。暗,篆文(日,天色)(音,即“黯”,颜色深黑),表示天色深黑。造字本义:形容词,日暮天黑,完全无光。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太阳西沉为“昏”* ;完全天黑为“暗”。 弊: 迷: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眯”的省略,表示看不清。迷,侯马盟书(辵,行进)(米,“眯”的省略,半睁眼睛,看不清),造字本义:动词,辨不清前进的方向。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辵”写成。 返:反,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背逆。返,金文(彳,出行)(反,逆向),造字本义:动词,与出行相反,即回家,回归。有的金文加“止”(脚),强调行走含义。篆文调整结构。 惑: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不确定。惑,金文(或,不确定)(心),造字本义:形容词,心乱,不明确。篆文承续金文字形。“疑”* 生于对外部的无知,致知即可释疑;“惑”生于内心的混乱,心乱则生于贪欲------“四十不惑”是指人到中年,能够看清自己真正的欲求而得明智。 祸:禍,甲骨文像大块骨头上刻有很多符号。有的甲骨文写作“占”,表示祭祀占卜时显示的凶兆。有的甲骨文加“犬”(猎),表示用来刻写的骨头来自猎物。金文省去甲骨文的“犬 ”,将写成,加“示”,强调“祸”的凶兆与祭祀占卜的关系。造字本义:动词,神因人的过犯而降下死难。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骨”写成“咼”。 令:“令”是“命”的本字。令,甲骨文(朝下的“口”)(人,等候指示的下级),表示上级指示下级。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卩”。造字本义:动词,上级向下级授命,作出权威性指示。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口”写成“人”加一点的,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反写的“厶”,至此“令”的“口”形和“人”形消失。当“令”成为常规名词后,金文再加“口”另造“命”代替其动词功能。 乖:小篆字形,象羊角形,从"北"。从"北",取其分背的意思。本义:背离,违背,不和谐。乖古时本义指背离、违背、不和谐,如"乖气致戾,和气致祥"。现代汉语中常用于褒义,表示顺从、听话等意。某些地方作为昵称,是对家中幼儿、爱人间等的称呼。 废:發,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投射、攻击。廢,篆文(广,简易建筑)(发,投枪发箭,代指战争),表示战争破坏建筑。造字本义:动词,战争杀戮,摧毁房舍。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简体楷书根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發”简化成“发”。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投射、攻击。 谬:翏,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寥”的省略,表示空落、空乏。謬,篆文(言论)(翏,“寥”的省略,空乏)会义,造字本义:名词,比喻轻浮、经不起考验的空话。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写成。 毁: 威:威,金文(戌,刑具)(女),表示对女子施刑。造字本义:动词,封建时代对不守妇道的女子施刑,以警示妇女遵守妇道。有的金文将“戌”写成。篆文承续金文字形。 犯:犯,金文(犬,狗)(巳,“人”的变形),表示狗袭人。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动词,狗突然攻击、侵扰陌生人。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殃: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绞刑。殃,篆文(歹,活剐)(央,绞刑),造字本义:动词,活剐或绞死。 戮:戮,金文(羽)(须发飘飘的长者)(戈,杀伐),造字本义:动词,杀死头戴羽饰的长者(即族长),表示部族灭绝,集体屠杀。篆文承续金文字形。 辱:辱,金文(辰,手持石锄)(寸,持握),表示手持石锄,日出而作。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动词,持锄下地,艰辛劳作。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危:危,甲骨文(像悬崖)(像坠石),表示悬崖坠石。有的甲骨文、将坠石形象繁化为、。篆文另造会义字:(人)(厂,崖岩)(巳,“人”的变形),表示人在崖顶,担心坠崖;人在崖下,担心坠石。造字本义:形容词,人在高崖或崖下而害怕,担心自身坠崖或坠石。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慢: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嫚”的本字,表示舞女目光在纱巾的半遮半掩中流转,亦即不用双眼正视。慢,金文(心,情感、态度)(曼,即“嫚”,目光流转),表示态度含蓄,目光流转。造字本义:动词,女子态度含蓄,目光流转。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凶:凶,篆文(凵,像凹陷的坑)(乂,像交错的利刺),表示在陷阱里布满尖刺,以刺杀坠落的猎物。造字本义:名词,致命的陷阱。隶书承续篆文字形。“凶”是客观环境险恶;“兇”是人为的凶恶;由于字形、字义相近,古籍多以“凶”合并“兇” * 。 孤:瓜,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突兀的样子。孤,篆文(子,幼儿)(瓜,单独、突兀的样子),表示单独无伴的孩子。造字本义:名词,比喻没有父母依傍的、单独生活的孩子,通常指丧父、丧母或父母俱亡的孩子。 昏:“昬”是“昏”的异体字。昏,甲骨文(氏,即“氐”、亦即“低”,垂在地上)(日,太阳),表示太阳从空中垂落地上。有的甲骨文将“氏”写成“氐”(低垂),明确日落含义。造字本义:名词,太阳从天空坠向地平线、天地间光线变暗的傍晚。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隶书异体字“昬”用“民”(眠)代替“氏”(低),表示日落而眠。古籍多以“昏”代替“昬”。太阳西沉为“昏”;太阳落山为“暮”* ;月亮初升为“夕”* ; 月高人静为“夜”* ;安定入宿为“冥”* ;晨光微露为“曙”* ;太阳升高为“晓”* ;月尽日出为“朝”* ;日浴草木为“早”* ;荷锄出工为“晨”* 。 女:女,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一个屈膝跪坐的人娴静地交叠着双手。有的甲骨文头部位置加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发簪。造字本义:名词,两胸丰满的妇人,能生育、哺乳的人类中雌性。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严重变形,以致“人”形消失,“手”形消失。 谒: 乱:,既是声旁也是形旁,金文字形像纺织者手工、整理纺织机上散乱或混杂无序的丝线,使丝线条理有序,便于纺织。亂,金文(,手工整理织机上混杂无序的丝线)(乙,织机上的丝线),表示织机上的丝线混杂无序。籀文将金文字形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中下结构。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形容词,织机上的丝线混杂无序。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乙”写成。俗体楷书依据草书字形,用“”(正体楷书省略“舌”而写作“辭”;俗体楷书省略“”而写作“辞”)省略成的“舌”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古籍中,“”和“”,后来多由“治”合并代替;“”后来多由“辭”代替。 凌: 侵:侵,甲骨文(牛,代表农耕时代的重要财产)(手持竹鞭),表示持鞭驱牛。金文省去甲骨文字形中的“牛”,同时加“手”、加“弓”,强调武力进犯。三体石经将金文字形中的“弓”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同时再加“又”(抓持)。篆文误将三体石经的“弓”写成“人”。造字本义:动词,非法进入他人领地,驱牛劫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化成。古人称武力掠财为“侵”,称武力占地为“略”* 。 名:名,甲骨文(口,叫喊)(夕,黄昏、冥暮),表示天黑时呼叫孩子回家。造字本义:动词,日落天黑,父母招唤孩子。金文将甲骨文的左右结构改成上下结构。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代一般男子在成年后为自己的“名”作近义的“注解”补充或“说明”,叫作“字”;也有的底层百姓有“名”无“字”。在古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口头上的称呼叫作“名”,有如今日之“小名”与“昵称”,用于日常非正式社交场合,为贱称;子女成年后为其设计的书面称呼叫“字”* ,有如今日之“大名”与“户籍名”,用于各种文件和正式社交场合,为尊称;“名”与“字”是同一对象的两个称呼,“字”是对“名”的解释或补充;今人所说的“名字”,相当于古人所说“字”。 实:實,金文(宀,家)(伫物柜)(貝,钱财),表示家有宝贝。造字本义:形容词,家境富裕,柜中藏贝。有的金文误将伫物柜与“貝”写成合“貫”,表示钱财万贯。篆文承续金文字形。 略:“各”是“略”的本字。当“各”的“进犯”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田”(“疆”的省略)另造“略”代替。金文(田,即“疆”,边界) (各,进犯他邑),表示犯边。造字本义:动词,侵入他邑,重定疆界。篆文承续金文字形。古人称武力掠财为“侵”* ,称武力占地为“略”。 治:,篆文(水,洪汛)(台,通“臺”,土石堆筑的坝堤),表示筑堤防洪。造字本义:动词,开凿水道,修筑堤坝,疏水防洪。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水”写成“三点水”,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厚:厚,甲骨文(厂,岩体)(是.的倒写,也就是“享” 祭祀祠堂的倒写,表示阴间的祭殿,即墓室),表示凿岩为墓,建造地下的享堂。造字本义:名词,在巨大岩体里开凿的帝王陵寝,即“崖墓”,墓内设计模仿帝王生前的阳间世界,有大量陪葬品,此即古代所谓的“厚葬”。古代帝王在岩体里开凿陵墓,以求地业千秋永恒,灵魂万世安宁。金文突出了 ----“享”的倒写形象。籀文将金文字形中的“享”写成倒写的“宫”,表示帝王陵墓如地宫。篆文承续篆文字形。有的篆文误将倒写的“宫”写成。隶书则误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子”,使本义线索完全消失。 薄:溥,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水大、四处漫延。簿,篆文(草)(溥,漫延),表示草丛漫延生长。造字本义:名词,漫延生长的草丛。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艸”写成“卄”,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弃:其,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箕”的本字,表示箕筐,农用盛具。棄,甲骨文(子,幼婴)(其,即“箕”,竹筐)(双手),表示双手持箕,将箕筐中的幼婴送出家门。远古时代有些先民出于生存环境的压力,被迫将病婴、女婴、或无力养育的婴儿装在箕筐里,送到确信有人经过的地方,让善心人收养。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子”写成倒写的形状,表示初生的婴儿。篆文则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其”写成。籀文简化字形,省去篆文字形中的“其”。造字本义:动词,将幼婴装在箕筐里送出门外等人收养。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倒写的“子”写成,将篆文字形中双手持箕的形状写成。简体楷书承续简体的篆文字形。 过: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残骨,借代死亡。過,金文(辵,行进)(残骨,借代死亡),表示生命在岁月的行进中化成枯骨。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动词,在时光流逝中走向死亡,身化枯骨,生命不再。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或的“辵”写成“走字底”,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咼”。《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过”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咼”简化成“寸”。 功:工,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巧妙用力的器械。功,篆文(工,巧具)(力,使劲),表示利用器械,巧妙发力。造字本义:动词,运用器械,巧妙发力,武术制敌。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损:員,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钟鼎的圆口。損,金文(手,捣毁)(钟鼎的圆口),表示捣毁钟鼎器物。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简化成。造字本义:动词,捣毁、破坏钟鼎等贵重器皿。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化成,失去五指形象。简体楷书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写成。 沦: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高低有序。淪,金文(水波)(侖,次序),造字本义:动词,水波渐次推进。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疏: 沮:且,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阻”省略,表示阻挡。沮,甲骨文(且,即“阻”,阻挡)(水,河川),表示河川之阻。造字本义:动词,大河阻挡前路。金文以“又” 代“水”。篆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山遮为“阻”;水隔为“沮”。 怨:怨,金文(令,喝斥、要求)(心,恨),造字本义:动词,对苛刻要求表示不满。籀文承续金文字形。篆文误将籀文字形中的“令”写成“夗”,字形大大变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心”写成。 凶:凶,篆文(凵,像凹陷的坑)(乂,像交错的利刺),表示在陷阱里布满尖刺,以刺杀坠落的猎物。造字本义:名词,致命的陷阱。隶书承续篆文字形。“凶”是客观环境险恶;“兇”是人为的凶恶;由于字形、字义相近,古籍多以“凶”合并“兇” * 。 殆:台,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胎”的省略。殆,篆文(“死”的省略)(“胎”的省略),造字本义:动词,胎死腹中。 畜:畜,甲骨文(幺,丝,表示系、绑)(田间的谷物),表示圈系动物,以谷物饲养。有的甲骨文用代替,表示用嫩草饲养动物。造字本义:动词,将动物系在栏圈里,用谷物或嫩草饲养,以备家庭对肉食的不时之需。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将“幺”误写成“玄”。篆文承续金文字形。现代汉语中常“牲畜”并用,用以敬神的鲜活家畜叫“牲” * ;家庭饲养、储备的鲜活动物叫“畜”。 险:僉,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剑。險,金文(山)(僉,利剑),造字本义:名词,比喻陡峭如剑的山峰。篆文用“阜”(石阶,代高山)代“山”。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阜”写成“左耳旁” 。 败:貝,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财宝。敗,甲骨文(貝,财宝)(攴,持械敲打),表示毁坏宝贝。有的甲骨文用“鼎”(至尊的象征)代替“貝”(财宝),表示毁坏尊鼎。金文用“賏”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貝”,强调毁坏大量钱财。造字本义:动词,敲破尊鼎或宝贝,损毁家当。篆文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攴”写成“反文旁”。 凋:形声。从仌( bīng),周声。“仌”,冻的意思。本义:草木衰落 衰:“衰”是“蓑”的本字。衰,金文(衣领)(大量向下披垂的棕毛),字形像领口之下棕毛下垂的服装。棕片由数层棕丝天然网织而成,末端是棕毛,它质地轻飘,疏而不漏,耐潮耐湿;古人将棕毛朝下的棕片连缀成“棕衣”,亦即俗称的“蓑衣”;雨水打在棕衣上时被数层“棕网”遮挡,并顺着棕丝和棕毛下淌到地上,穿蓑人可保干爽不湿,加之棕衣轻便,人们可以穿蓑在雨中劳作。穿蓑传统在当代部分农村地区仍有保留。造字本义:名词,用耐潮、耐湿的棕片缝制的雨衣。籀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表示“领口”;将金文分开书写的两个“毛”连写成,强调带棕毛的棕片被“连缀”成衣。篆文将籀文字形中的“领口”明确写成“衣”。有的隶书误将棕毛披垂的(似“冄”非“冄”)写成“口”加一横,导致“衰”的字形面目全非,“蓑衣”本义线索消失。有的楷书承续隶书字形;有的楷书承续隶书字形。当“衰”的“蓑衣”本义消失后,再加“卄”(草)另造“蓑”代替。 昧:未,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没有。昧,金文(未,没有)(日,光亮),表示无光。有的金文(未,荫翳)(心),表示内心阴暗,不坦然,行为不光明。造字本义:形容词,天昏地暗,没有光线。篆文调整成左右结构。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未” 简写成。未见世面为“蒙”* ;内心黑暗为“昧”;缺乏心智为“愚”* ;无知且迟钝为“蠢”* 。 牧:牧,甲骨文像手持荆条鞭赶牛群。造字本义:动词,放养牛群。金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调整了结构顺序。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牛”写成,牛角形象消失。放牛为“牧”;放羊为“养”。 绳: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疑是“蛇”的变形。繩,篆文(糸,麻线)(蛇),造字本义:名词,比喻蛇状的带状柔韧织物,用麻线或其它纤维交织缠绕而成,比线粗比索细。合线为“绳”,分线为“纱”。 馋: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双“兔”重叠,表示像兔子一样嘴巴动个不停,不断说话。讒,篆文(言,商议)(毚,嘴动不停,话语不断),造字本义:动词,不断地用甜言蜜语讨好献媚。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写成。“谗”是用甜言蜜语献媚当权者;“谄”是是恶语诅咒,毁谤陷害。 谏: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挑选、挑剔。諫,金文(柬,挑选、挑剔)(言,言说、评论),表示挑剔、批评。造字本义:动词,臣子批评或忠告君王。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简写成。 弱:,两“弓”会义,表示弓子强劲有力;,像须发,表示年长或衰老。弱,篆文在各加,表示强弓已老旧,比喻强劲的弓弩在使用很久之后失去弹力。造字本义:形容词,强弓寿命已到,缺乏力量。隶书省去其中一撇。 有:“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又”写成。 安:安,甲骨文(宀,新房)(女,新娘),表示新房中有新娘。有的甲骨文将“女”写成,表示别亲远嫁的女子忧伤落泪。在古代的农业社会,兴宅、娶亲,是男子一生中至关重要的两大事件,直接而深刻地影响到男子个人的心理状态,顺利兴宅、娶亲,便能安居乐业,反之内心则焦虑不宁。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男子建房娶亲成家,内心踏实过日子。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人称娶亲成家、专心度日为“安”;称生活富足、内心愉快安定为“寧” * ,“安”是“寧”的基础,“寧”是“安”的高级境界。 残:“戔”是“殘”的本字。戔,甲骨文(戈,战争武器)(戈,战争武器),表示武力相向,残酷拼杀。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当“戔”成为单纯字件后,篆文再加“歹”(死)另造“殘”代替:(歹,“死”)(戔,双戈相撕杀),表示武力拼杀,置对方于死地。造字本义:动词,为争夺利益,武力相向,凶狠无情,不惜杀伤、杀死对方。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上下结构的两个“戈”、,重叠简化成独体字。俗体楷书承续隶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写成。 三、翻译 遵义:建功立业,须遵循事物的自然之理,遵循天道示意而行。 在部下面前显示自己有知见的人,必有不明之处。有过错而不能自知,一定会受到蒙蔽。迷途而不知返,一定是神志惑乱。因为语言招致怨恨,一定会有祸患。思想与政令背离,一定会坏事。政令前后不一,一定会失败。发怒却无人畏惧,一定会受到侵犯。喜欢当众侮辱别人,一定会有灾难。对手下的大将罚辱过当,一定会有危险。怠慢应受尊重的人,一定会招致不幸。表面上关系密切,实际上心怀异志的,一定陷于孤独。亲近小人,远离忠良,一定会灭亡。亲近女色,疏远贤人,必是昏庸目盲。女子干涉大政,一定会有动乱。随便许人官职,政治就会出现乱相。欺凌下属而获得胜利的,自己也一定会受到下属的侵犯。享受的名声超过自己的实际才能,耗尽精力也治理不好事务。对自己马虎,对别人求全责备的,无法处理事务。对自己宽纵,对别人刻薄的,一定被众人遗弃。因过失便取消别人的功劳的,一定会大失人心。部下纷纷有离异之心,必定沦亡。用人而疑,必定导致关系疏远。论功行赏时吝啬小气,形于颜色,必定使人感到沮丧。承诺多,兑现少,必招致怨恨。起初竭诚欢迎,末了拒于门外,一定会恩断义绝。给予别人很少,却希望得到厚报,一定会大失所望。富贵之后就忘却贫贱时候的情状,一定不长久。念及别人旧恶,忘记其所立新功的,一定遭来大凶。任用邪恶之徒,一定会有危险。勉强用人,一定留不住人。专为某个人而设置官位,政事必越理越乱。失去自己的优势,力量必然削弱。决策时问计于不仁之人,必有危险。私密的计划泄露出去,一定会失败。横征暴敛、薄施寡恩,一定会衰落。奋勇征战的将士生活贫穷,鼓舌摇唇的游士安享富贵,国势一定会衰落。贿赂府政官员的事到处可见,政治必定十分昏暗。知道别人的优点长处却不重视,对别人的缺点错误反而耿耿于怀的,则是行事粗鄙。使用的人不堪信任,信任的人又不能胜任其职,这样的政治一定很混浊。依靠道德的力量来治理人民,人民就会团结;若一味地依靠刑法来维持统治,则人民将离散而去。小的功劳不奖赏,便不会建立大功劳;小的怨恨不宽赦,大的怨恨便会产生。奖赏不能服人,处罚不能让人甘心,必定引起叛乱;赏及无功之人,罚及无罪之人,就是所谓的残酷。听到谗佞之言就十分高兴,听到忠谏之言便心生怨恨,一定灭亡。藏富于民,以百姓的富有作为本身的富有,这样才会安定;欲壑难填,总是贪求别人所有的,必然残民以满足自己欲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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