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第四周军争篇 原文: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金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遗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一、查字正义 1、受舟,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运输的船只。受,甲骨文(两只手,表示运送与接收)(舟,两岸间运送货物的工具),表示用船只在两岸间运送。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舟”写成“冂”。造字本义:动词,用船只往返两岸,为隔岸的人运送物品。 2.命“令”与“命”同源,后分化。令,甲骨文(朝下的“口”)(㔾,即“人”等候指示的下级),表示上级居高临下地对下级发话。当“令”成为常规名词后,金文再加“口”另造“命”,代替“令”的本义动词功能,强调“开口发令”。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上级向下级开口发话,作出权威性指示。 3.交,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一个人左右两腿错立。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反叉两腿站立。 4.和“咊”是“龢”的简化异体字;“和”是“咊”的异体字;“訸”也是“和”的异体字。禾,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禾本植物,即空心的竹管或芦管。龢,甲骨文(侖,即“龠”,吹奏排笛)(禾,竹管),表示吹奏竹管或芦管制成的排笛。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侖”写成“龠”,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禾”写成。简体金文“和”省去“龠”的中下部分,写成“口、禾”会义的结构,淡化乐器的意义,强调“开口表达不同观点”的意义,相当于将甲骨文字形写成,或将金文字形写成,或将篆文字形写成。篆文“和”承续简体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言论、观点不同,但主调合拍,宗旨一致。 5.争爭,金文(爪,上面一只手)(又,中间一只手)(又,下面一只手),表示众人伸手抢夺同一物品。篆文将金文字形下部的两只手混合成。造字本义:动词,竞相抢夺。 6.迂于,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音高高低起伏的排笛。迂,金文(走,跑)(于,音高高低起伏的竹笛),比喻曲折地奔跑行进。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造字本义:动词,曲折地行进。 7.委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农妇。委,甲骨文(女,农妇)(禾,庄稼),表示农妇负禾。推测古代收割场景,男人负责重活,执镰割稻,打谷脱粒,而女人则承担轻活,拾抱稻谷,后勤配合。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女”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禾”写成不完整的“麦”(麦穗),将甲骨文字形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表示农妇负麦。篆文用“禾”代替金文字形中的“麦”。造字本义:动词,农妇低头弯腰,捆束田地里刚收割稻麦,驮在背上,送到打谷场。 8.豫予,既是形旁也是声旁,是“舒”的省略,表示安适的、徐缓的。豫,篆文(予,即“舒”的省略,安适的、徐缓的)(象,陆地上身体最庞大的动物),表示大象安适、徐缓地度步。籀文将篆文字形中的“予”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象”写成。造字本义:动词,大象从容缓慢地度步。 9.徐余,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简易建筑。徐,篆文(彳,即“行”,旅行)(余,沿途简易茅店),表示旅行中歇宿茅店。造字本义:动词,且住且行,旅程从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