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双玉 于 2023-4-21 17:28 编辑
第十四章 执古之道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查字】
1. 视: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祭告。視,甲骨文(示,祭告)(目,看),表示祭告而且察看。金文调整成左右结构,并将“目”写成“見”,将写成。籀文写成目、示会义,表示察看征兆。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向神祭告时仔细察看显示的征兆。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見”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视”,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見”简化成“见”。
2. 见:見,甲骨文(目,用眼看)(人,人类),表示人眼的动作。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目”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人”写成。造字本义:动词,睁着眼睛看。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目”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见”,依据草书字形,将楷书字形中的“目”简化成下框“冂”。向前看为“见”,回头看为“艮”。3. 名:名,甲骨文(口,叫喊)(夕,黄昏、冥暮),表示天黑时呼叫孩子回家。金文将甲骨文的左右结构改成上下结构。有的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夕”写成月牙形的;有的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夕”写成。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日落天黑,父母招唤孩子。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夕”写成。古代有一定文化背景的男子,在成年后为自己的“名”作近义的“注解”补充或“说明”,叫作“字”;大部分底层百姓有“名”无“字”。在古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口头上的称呼叫作“名”,有如今日之“小名”与“昵称”,用于日常非正式社交场合,为贱称;子女成年后为其设计的书面称呼叫“字”,有如今日之“大名”与“户籍名”,用于各种文件和正式社交场合,为尊称;“名”与“字”是同一对象的两个称呼,“字”是对“名”的解释或补充;今人所说的“名字”,相当于古人所说的“字”。
4. 夷:“夷”是“㹫”的本字;“𢓡”、“恞”是“㹫”的异体字。乙,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用绳子捆绑。夷,甲骨文(矢,箭只,借代捕猎)(箭头向上的“乙”,即向上拉的绳子),表示设陷下套捕猎,字形表示向上悬吊的绳套。猎人在猎物行进路线的平坦的地段,设陷下套,猎物触发装置时,绳套自动收紧,勒住猎物的颈部或脚部,并悬吊到空中,使猎物失去挣扎的地面支点。平坦地段,猎物的警惕性相对降低,同时也方便猎人设陷下套。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矢”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向上悬吊的绳套简写成“乙”。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猎人在猎物行进路线的平坦的地段,设陷下套捕猎。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矢”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乙”写成。当“夷”的捕猎本义消失后,俗体楷书再加“反犬旁”(狩猎)另造“㹫”代替,强调“捕猎”的含义。篆文异体字“𢓡”加“彳”(即“行”的省略,通道),表示在猎物行进路线的平坦的地段设陷下套。楷书异体字“恞”加“竖心旁”(情绪),表示因下套收获猎物而惊喜。篆文“痍”表示误入猎人设置的陷阱或圈套而受伤。古籍多以“夷”代替“㹫”、“𢓡”和“恞”。
5. 听: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欣”的省略,表示开心。听( yǐn),篆文(口,嘴巴)(斤,即“欣”,开心),表示张嘴大笑。造字本义:动词,因开心而张嘴大笑。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斤”写成。《汉字简化方案》用字形简单的同音字形“听”( yǐn)合并代替字形复杂的“聽”(tīng)。当“听”合并“聽”之后,“听”不再读它原有读音 yǐn ,而转读被合并字“聽”的读音 tīng ,这是合并简化过程常见的“变读”现象。
6. 闻:門,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房屋入口处可开关的双户。聞,甲骨文(像一个人举起一只手在耳边)(夸张的大耳朵),表示举掌在耳边,以增强对声音信号的捕捉。金文有所变形,突出了耳朵形象。篆文“聞”另造会义兼形声的字形:(門,既是声旁也是形旁,双户)(耳,耳朵),表示竖起耳朵在门里听门外的动静。造字本义:动词,竖起耳朵,用心注意地听。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耳”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闻”,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門”简写成“门”。
7. 希:“希”是“絺”的本字。巾,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布帛。希,篆文(爻,交织状)(巾,布帛),表示古代手工纺织的布帛。造字本义:名词,古代专门为帝王权贵精工纺织的经线宽疏、轻软透气的细葛布。隶化后楷书承续篆文字形。当“希”的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糸”(丝织物)另造“絺”代替。
8. 搏:尃,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缚”的本字,表示捆绑。搏,甲骨文假借“尃”。尃,甲骨文(像线绕在纺砖上)(又,抓),表示抓住并捆绑。搏,金文字形多样化,都强调武力拼杀、绑获对手:金文字形(十,盾)(尃,“缚”),表示武力拼杀,捆绑俘虏;有的金文将“盾”形的写成;有的金文以“干”代替“盾”;有的金文则以“戈”代替“干”。当后人将金文字形的误写成“博”后,篆文在甲骨文字形基础上再加“手”另造“搏”代替。造字本义:动词,武力拼杀,捆绑俘获敌人。
9. 得:“䙷”是“得”的本字。䙷,甲骨文(手,捡拾)(贝,最原始货币),表示捡拾贝壳。当“䙷”的本义消失后,繁体甲骨文再加“彳”(行进)另造“得”代替,强调古代中原人长途跋涉到湖海之滨寻觅和拾捡贝壳。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貝”写成“目”,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又”(持有)写成“攴”(持械打击)。篆文则误将金文字形中的“目”写成“見”,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攴”写成“寸”。造字本义:动词,捡到贝壳,喜获财富。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彳”写成“双人旁”,将篆文字形中的“䙷”写成,“貝”形消失。古籍多以“得”代替“䙷”。远行拾获海贝为“得”;远行深山采集有所收获为“遂”。
10. 微:“”是“微”的本字。,甲骨文(長,长发的老人)(手执棍杖),表示老人拄杖而行。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繁体金文“微”加“辵”(行进),强调行进。篆文大体综合了金文“”和的字形,将金文字形中的老人形象“長”写成。造字本义:动词,老人拄杖缓行。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彳”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古籍多以“微”代替“”。
11. 致: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到达、抵达。致,金文(至,到)(人,行者)(夂,倒写的“止”,脚趾),表示走到目的地。篆文省略金文字形中的“人”。造字本义:动词,走到,到达。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至”写成,将篆文字形中倒写的“止”写成“反文旁”。
12. 诘:吉,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祭神。詰,篆文(言,说)(吉,祭祀),表示祭祀时发问。造字本义:动词,叩问神灵。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言”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吉”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诘”,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言”简化成“讠”。
13. 混:昆,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多。混,篆文(河水)(昆,多)。造字本义:动词,多条溪河会流在一起。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14. 皦:“敫”是“皦”和“檄”的本字。敫,篆文(白,说明)(方,犯人)(攴,持械打击),表示张榜告明所缉拿的罪犯。古代官府在闹市张贴巨大白榜,白底黑字告明所追拿的罪犯的特征,有关犯人的信息,醒目清楚。当“敫”的“醒目清楚”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白”另造“皦”代替。造字本义:形容词,醒目清楚,令人印象深刻的。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15. 昧:未,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果树枝叶正茂、但还没结果。昧,金文(未,枝叶茂盛)(日,阳光),表示茂盛的枝叶遮蔽阳光。篆文调整成左右结构。造字本义:动词,草木遮蔽阳光而使之黑暗,使看不见。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未”简写成。金文异体字用“心”代替“日”,表示心灵被遮蔽,即内心不明智,黑暗昏惑。未见世面为“蒙”;内心黑暗为“昧”;缺乏心智为“愚”;无知且迟钝为“蠢”。
16. 绳: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疑是“蛇”的变形。繩,篆文(糸,麻线)(黽,疑为“蛇”字的变形),表示蛇形缠绕的麻线。造字本义:名词,蛇形的带状柔韧织物,用麻线或其它纤维交织缠绕而成,比线粗比索细。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绳”,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糹”简化成“纟”,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黽”简化成“黾”。合线为“绳”,分线为“纱”。
17. 复:“复”是“復”的本字。复,甲骨文(南北两端各有瓮城的城邑)(夂,倒写的“止”,行走),表示往返于城门。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带瓮城的城邑写成,并用“人”代替“夂”。篆文综合甲骨文字形与金文字形,将甲骨文字形的城邑简写成表示两个瓮城的“吕”,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夂”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人”写成一点一横的。造字本义:动词,往返于城门。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瓮城“吕”简化成“日”,将篆文字形中的“夂”写成。当“复”的本义消失后,金文加“彳”(行,走动)另造“復”代替,强调“行走往返”的含义。古籍多以“復”代替“复”。《汉字简化方案》用“复”代替“復”,并用“复”(復)合并代替“複”。
18. 归:歸,甲骨文(,兵符,代表中央朝廷授权的军政权力)(方,方国、边境势力),表示边境方国依附中央,获得中央的军政授权。繁体甲骨文将“方”写成,并加“止”(即“趾”的本字,前行),表示顺服并前往中央受权。有的甲骨文将“止”写成似“爪”又似“帚”的。有的甲骨文误将本为“止”的与“方”所组成的,混写成了“帚”。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加“行”,表示与中央朝廷保持来往。有的金文加“口”(讲和),表示讲和调停。有的金文加“辵”(行进)。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兵符“”和“行”的上半部,合写成“”。造字本义:动词,边境方国顺服中央朝廷,获得军政授权。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和“止”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帚”写成。楷书异体字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略写成,“止”字被省略成一横。《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归”,依据草书字形整体简化,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简化成,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帚”简化成。
19. 物;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刎”的本字,表示用刀宰杀,刀刃溅血。物,甲骨文(牛,头部长角、体型粗壮的力畜)(勿,血溅刀刃),表示用刀杀牛。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刀”和三点血滴连写成“勿”。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杀牛。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牛”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勿”写成。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地上的一切都是神牛下凡造成的,所以用“牛”指代“物”,用“牛”指代一切。杀牛为“物”,解牛为“判”。
20. 状: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壮”的省略,表示硕大、强健。状,篆文(爿,即“壮”的省略)(犬,狗),表示狗硕大、强健的样子。造字本义:名词,壮硕的狗。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状”,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简化成。
21. 象:“𤉢”和“𤊱”是“象”的异体字。象,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长鼻、大口、大耳、形体超大的动物。简体甲骨文省去耳朵形象。金文基本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长鼻、大口的形状简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动物身躯、四肢、尾巴简写成。有的金文描画出长鼻、长牙、大耳的剪影。篆文将金文字形中大象的长鼻、大口的形状写成长鼻、大口、大耳的,将金文字形中表示动物身躯、四肢、尾巴的写成。在古人眼里,陆地上的万千生命中,象的体形最为庞大而且优美,鼻子曲长动感,富于视觉震撼力,遂以大象借代世间万物之形。造字本义:名词,鼻子超长、体形超大的食草动物。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长鼻、大口、大耳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表示动物身躯、四肢、尾巴的写成。楷书异体字“𤉢”将篆文字形中表示身躯、四肢、尾巴的写成。楷书异体字“𤊱”将篆文字形中表示长鼻、大口、大耳的写成。古籍多以“象”代替“𤉢”和“𤊱”。--------------------------------------------------------------------------------------------------------------------------------------------------------------------------------------------------- 附:“象棋”名称的由来 中国象棋,为什么叫“象棋”,而不叫“龙棋”、“凤棋”、“牛棋”、“马棋”或其他什么动物棋?对于此问,众说纷纭,但基本都倾向认为“象棋”中的“象”,与那种鼻子超长、体形超大的食草动物无关。 象形网以为恰恰相反,“象棋”的本义,就是以大象为首的古老“动物棋”,以兽中之王的“象”命名,理所当然——棋戏双方以相同数量、相同战力的动物对阵搏杀,比如以八兽借代百兽的“动物搏戏”,双方以象、狮、虎、豹、狗、狐、猫、鼠等八兽组阵,战力以“象〉狮〉虎〉豹〉狗〉狐〉猫〉鼠〉象”为序,同类相拼,双方同归于尽;任何一方的动物攻入敌方的兽穴,即为获胜(任何动物不可进入本方的兽穴,即双方不可自毁);或者任何一方将对方动物全部消灭,亦为获胜。 “象〉狮〉虎〉豹〉狗〉狐〉猫〉鼠〉象”的搏杀规则,体现了自然界循环的食物链,也体现“相生相克”的中国古老阴阳哲学观念。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将战争形态与古老的“动物搏戏”相融合,经过数千年演变,形成现代的“中国象棋”。 22. 惚: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突然、意外。惚,甲金篆隶字形资料暂缺,楷书(心,意念)(忽,突然、意外),表示心念不确定。造字本义:形容词,神志迷离不定,心念若有若无。汉语中常常“恍惚”并用,“恍”表示精神不济,抓不住注意力,意念时有时无;“惚”表示神志完全涣散,失去自我意念。“惚”是更深的“恍”。
23. 恍:“恍”是“愰”的异体字。晃,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光亮闪烁不定。愰,甲金篆隶字形资料暂缺,楷书(心,意念)(晃,光亮闪烁不定),比喻意念晃动不定。楷书异体字“恍”将“晃”省略成“光”。推测造字本义:形容词,意念忽明忽暗,心神迷离不定。古籍多以“恍”代替“愰”。
24. 迎: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仰视。迎,篆文(辵,行进)(卬,仰视),表示上前仰视接客。造字本义:动词,仰面上前接待,以示敬重和热情。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辵”写成“走之底”,将篆文字形中的“卬”写成。
25. 首:首,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动物有发、有眼、有嘴的动物头部。有的甲骨文画出了有发、有耳、有眼、有嘴的人头形象。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竖发写成发和眉,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头形象简化成“目”。有的金文用鹿角代替动物头部的毛发,表示鹿类的头部。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发与眉写成。有的篆文“”省去发形“巛”。造字本义:名词,人和动物的头部。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发与眉简化成类似的“草头”。
26. 之:之,甲骨文是指事字,字形在“止”(即“趾”的本字,脚板)下面加一横表示地面的指事符号,表示脚踏平地。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脚板形状简写成,省去甲骨文字形中的脚跟脚板形象,只保留三趾形状。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足履平地,徒步前往,到达某地。隶书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脚趾形状写成三点,以致“趾”形完全消失。俗体楷书将三点连写成一点一横折,局部简化字形。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借武器代称人,也体现了相同的自我中心意识: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27. 随:隋,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墮”的省略,表示坠崖。隨,篆文(辵,行进)(隋,是“坠”的异体字,抛崖天葬),表示跟进入葬,即活体陪葬。造字本义:动词,生者跟着死者陪葬。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隋”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辵”写成“走之底”,《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随”,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工”,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简化成。
28. 后:“司”与“后”本同源,后分化。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嘴巴,发音、说话的器官。后,甲骨文(卜,权杖)(口,嘴巴,借代号令、命令),表示发号施令的最高权力者。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卜”写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卜”写成。造字本义:名词,生殖崇拜的母系氏族时代发号施令的女王。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卜”写成。《汉字简化方案》用“后”合并代替同音不同义的“後”。在生殖崇拜的母系时代,社会最高权力者为智慧而生殖力强的妇女“后”;进入父系社会后,最高权力掌握在能征善战的男性手里,“后”的地位由女王下降为第一女性。
29. 执:“執”是“挚”的本字。執,甲骨文(幸,拷手的枷锁)(丮,伸出双手的人),表示一个人的双手被锁在木枷里。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木枷“幸”写成。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幸”写成,同时将金文字形中伸出双手的人“丮”写成。造字本义:动词,用木枷锁住嫌犯双手,正式逮捕拘押。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幸”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丮”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执”,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幸”简化成“提手旁”。当“执”的“拘押嫌犯”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再加“手”另造“挚”代替。
30 古: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言说。古,简体甲骨文(口,言说)(十,极多),表示无数代先人口口相传的久远时代。繁体甲骨文再加一个“口”(言说),强调“古”的“口口相传”含义。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由一竖表示的“十”写成一竖加一点的“十”。有的金文将一竖加一点的“十”写成一竖一横的“十”。有的金文将“口”写成“曰”(言说),强调“古”与“言说”的关系。繁体金文在“古”的字形基础上加“三十”,极力强调传说年代之漫长。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在漫长的过去岁月中被一代代传说的久远时代。隶书承续篆文字形。古籍中常“古昔”并称,“古”是传说中难以追述的久远时代,“昔”是发生大洪荒的远古时代,“古”比“昔”更遥远。
31. 道;“道”是“導”(导)的本字。道,甲骨文(行,四通的大路)(人,行者),表示一个人行走在路上。金文用“首”和“止”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人”,“首”表示动脑筋;“止”表示行走,表示且思且行。有的金文用“又”(抓)代替“止”(行走),表示牵拉引路。有的金文用由“爪”(抓持)、“又”(抓持)、“曰”(说明)构成的代替,强调“牵引、说明、向导”的含义。篆文综合金文字形,省去“又”和“曰”。造字本义:动词,向导、带路,给不知方向的人引路。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辵”写成“走之底””;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当“道”的“向导”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寸”另造“導”代替。在道家思想中,“道”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常“道理”并称,词义偏指“理”:“道”指宇宙规律、自然生灭之源,道是至理、大理、公理,也就是说,道有宏阔永恒的抽象一面,须心胸开阔、谦卑至诚方可领悟;“理”指从生活经验中整理总结出来的秩序,原则性处世方案,理是小道,是符合环境、具体而微的有形之道,也可以说,理有场景化的具体性,只要积累一定世俗常识便可遵行。
32. 御:御,甲骨文(人,驯马者)(丝,缰绳),表示用缰绳驯服和控制不羁的马。有的甲骨文加“攴”(持械击打),表示驯马服役。有的甲骨文加“彳”(行进),强调驯马是为了长距离的行进移动。金文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丝”(缰绳)写成“午”。有的金文将“人”形写成“卩”,“人”形模糊;同时加“辵”(行进),强调驾马骑行。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驯服马匹,握缰骑行。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禦”是对“御”的比喻,含义全然不同,但古籍中多假借“御”代替“禦”,或将“禦”与“御”相混用。
33. 今:“今”是“亼”的异体字;而“今”是“吟”的本字。亼,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字形将“口”(张开的嘴巴)上下颠倒,表示朝下张嘴,即俯首低吟、饮食、或居高临下发话命令的状态。当“亼”的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异体字在倒写的“口”下方,再加一横指事符号另造“今”代替,表示俯首低吟。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将短横指事符号写成折笔。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低头吟语。隶化后楷书略有变形。当“今”的“低吟”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口”另造“吟”代替;或加“口”另造“含”代替;或加“心”另造“念”代替。
34. 知:“知”是“智”的本字。矢,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箭,借代行猎、作战。知,甲骨文(干,武器,借代行猎、作战)(口,谈论)(矢,武器,借代行猎、作战),表示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在远古时代,弯弓使箭是成年人的基本常识和重要经验。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省去“干”,简化字形。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当“知”的形容词含义“聪明、有战略”消失后,金文再加“曰”(说,传授)另造“智”代替,强调谈论和传授经验。
35. 始:“㚸”是“始”的异体字;“媤”是“㚸”的异体字。,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姒”的本字,表示生育与帝王形神相似的男婴、而受宠荣升的宠妃。始,金文(,即“姒”的本字,生育男婴而荣升的宠妃)(口,发话、指令),表示发号施令的宠妃。篆文误将金文的“、口”结构,写成“女、台”的结构。造字本义:名词,为帝王首生男婴、获得后宫话语权的宠妃。隶化后楷书将金文字形中的“女”写成,将金文字形中的“台”写成。“始”的金文异体字用“卜”(权杖)代替“口”(发话、指令),强调有权之姒。有的金文综合两款金文字形、。金文繁体异体字写成“(,即“姒”的本字,生育男婴而荣升的宠妃)(司,发号施令、管理)”的会义结构,强调“发号施令”的特殊女性角色。简体金文异体字省去“厶”,写成“女、司”会义的“㚸”。楷书异体字“媤”用“思”(有想法、有头脑)代替“司”(管理),表示有头脑、能力出众的女子。古籍多以“司”代替“㚸”,以“思”代替“媤”。
36. 纪:“己”是“紀”的本字。己,甲骨文、金文像丝绳缠绕绑扎的样子。当“己”的“结绳记事”本义消失后,篆文在“己”的基础上再加“丝”另造“紀”代替,强调用丝绳打结作记号。造字本义:动词,在绳子上系圈、打结,用以记数和记事,标明物品的归属。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纪”,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糹”简化成“纟”。远古结绳纪事,后加“言”(语言、文字)另造“記”代替,表示言传或以文字载入。穿绳打结为“系”;结绳记事为“纪”;结束纪事的绳子为“十”。
【翻译】
【聊录笔记】
【心得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