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双玉 于 2023-4-25 21:42 编辑
第五章 不如守中——玄关(2023.4.2-4.3)
【原文】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虚而不曲,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查字】
1. 天:天,甲骨文  (口,即“日”的简写,太阳) (大,成年人),表示人的头顶上方、日月星辰所在的太空。有的甲骨文 将“大” 写成“夫” 。有的甲骨文 用“上”代替“日”:  (上,与地相对的空间) (大,成年人),强调太空在人的头顶之上。有的甲骨文 将“上” 和“大” 混写。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简体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上” 简写成“一” 。篆文 承续简体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人类头顶上方的太空苍穹。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大” 写成 。2. 地:“隊”是“队”的异体字;“隊”是“墜”的本字;“墬”是“墜”的异体字;“ ”是“墬”的异体字;“地”是“ ”的异体字;“埊”是“地”的异体字;而“坔”是“埊”的异体字。队,甲骨文  (阜,石阶,借代山崖) (倒写的“子”,早夭的儿童),表示将早夭的儿童从山崖抛葬。有的甲骨文 用倒写的“人” (亡故的成年人)代替倒写的“子” (早夭的儿童),表示将亡故的成年人从山崖抛葬。远古时代人们将死者从山崖上抛坠而下,自然简葬。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队” 写成 (即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阜”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倒写的“人” 写成 ),并再加“人” 、加“又” (抓持、托举),表示托举死者从高崖抛葬。当“隊”的“抛葬”本义消失时,繁体金文 加“女” (女尸)、加“土” (深坑)另造“墜”代替,表示抛葬于深坑,表明远古葬史由抛葬发展成土葬。篆文 误将繁体金文字形中倒写的“人” 当作猛兽的血盆大口,进而将繁体金文中表示抛葬动作的字形 写成表示猛兽的“㒸”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隊” 写成 ,导致本义线索消失。篆文异体字“墬” 误将“㒸” 写成“彖” 。俗体隶书 用“它” (虫蛇)代替篆文字形“墬” 中的“彖” (猛兽),将“墬”的字形变成“ ”,表示虫蛇赖以栖身之地。简体篆文 省去“左耳旁”阝,将“ ”字的上下结构调整成左右结构,将“ ”字中的“它”写成“也” ,将“ ”的字形大幅简化成“地”。客家方言称“扫墓祭祖”为“告地”,表示“在祖先墓前祝祷。造字本义:名词,远古抛葬尸体的人造土坑,即最原始简陋的填埋式坟堆。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也” 写成 。当“地”由“人造的抛葬土坑”引申出“天下广土”之后,籀文异体字“埊” 另造“山 、水 、土 ”三形会义的新结构,表示由大山、大河组成的广野沃土。楷书异体字“坔” 省去“山” 。古籍多以“地”代替“墬”、“ ”、“埊”、“坔”。古人称抛尸深谷的天葬为“坠”,称抛葬尸体的深谷为“壑”,称人造的抛葬尸体土坑为“地”。
3. 仁:“忈”是“仁”的异体字。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普天之下不同身份地位的生活者。仁,甲骨文  (人,他人) (二,等同、相等,参见“均”、“齐”),表示人人相等,亦即等而视之,视人若已,将心比心,同情包容。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尸” 。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尸” 写成 。有的籀文 写成“千” (众多,代表众生)、“心” (慈爱)会义的结构,表示心怀众生,宽容博爱。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尊重人道,相信人性相通,视人若已,同情包容,尤指强势者对弱势者的厚道。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单人旁” 。楷书异体字“忈” 用“心” (慈爱)代替“单人旁” ,强调以慈爱之心同等对待。古籍多以“仁”代替“忈”。
4. 刍:芻,甲骨文  (两个“屮”,草丛) (又,抓),表示采集饲养牲口的嫩草。造字本义:动词,采集嫩草饲养牲口。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两个“勹”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两个“勹”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草丛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刍” 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一半 ,将另一半中的“勹” 写成 ,并误将表示牧草的“屮” 写成“彐” (“又”的变形),至此甲、金、篆字形中与本义相关的“屮”形完全消失。古籍中常常“刍”、“豢”并提,用草料饲养牲口为“刍”,圈养繁殖家畜为“豢”。
5. 圣:圣,甲骨文  (共,供奉) (土,土地),表示供奉、敬拜的土地神。在古人眼中,滋生万物的土地神奇而完美。有的甲骨文 将“共” 简化成“又” 。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土” 写成 。造字本义:名词,神奇完美的土地神。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 。古人称主天者为“神”,称主地者为“圣”。由于“圣”、“聖”本义相近,唐宋之后多以“圣”代替“聖”;《汉字简化方案》以“圣”合并代替“聖”。
6. 姓:“ ”是“姓”的异体字。生(shēng),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被误读为“性”xìng),表示产子、产育。姓,甲骨文  (女,母体) (生,产育),表示生身母亲。甲骨文异体字“𤯕” 调整左右结构的顺序,写成左“生” 右“女” 的结构。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生”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 。金文异体字“ ” 用“人” (父亲)代替“女” (母亲),表示生身父亲,父系时代强调父亲血统的传承。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造字本义:名词,母系时代的族群标记符号,用以标识具有相同母系血缘遗传、体貌性格相似性的同一族群,避免同族通婚。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生” 写成 。
母系时代,相同母系血缘者同属一“姓”;父系时代,相同父系血缘者同属一“氏”。父系社会发展出人口数量较大的宗族后,为了方便宗族内部相互区别和管理,古人将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官位的同族人,标记为不同的“氏”,而“氏”的本义“父系血缘的宗族标记符号”,则由母系时代的宗族标记符号“姓”代替。现代汉语(父权社会)常“姓氏”并称,词义偏指“姓”:“姓”为宗族的全集符号,区别于其他宗族;“氏”为宗族的子集符号,区别于同一宗族内的其他人群。 7. 间:“間”与“閒”同源,后分化。閒,金文  (門,借代家居) (“夕”或“月”),表示月明之夜,居家而无所事事。篆文 、隶书 承续金文字形。在生产力落后的远古农业时代,人们为求生存不得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睡觉和劳作,是时间的两大形态,因此夜而不寐、醒而不作的月明之夜,就成了难得的放松自在的时光片断,在这个宝贵的时光片断里,可以无所事事而坦然。“当“閒”引申出形容词义项之后,俗体隶书 用“日” 代替“月” 另造“間”代替,表示时光片断。造字本义:名词,月明之夜无所事事而坦然的时光片断。《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间”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門” 简化成“门” 。古籍常以“閒”代替“間”。《汉字简化方案》用“間”合并代替“閒”。
8. 橐龠tuó yuè:指古代鼓风吹火用的器具,此喻肺主气,司呼吸,调节气机的功能。
9. 虚:“虚”是“墟”的本字。虚,金文  (“虍”的变形,虎头,借代老虎) (两个“匕”,表示虎爪) (土,地域),表示虎豹横行之地。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由“爪” 和“土” 合成的 写成了“丘” 。造字本义:名词,虎豹横行、了无人烟的地方。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虚”的本义消失后,俗体楷书再加“土”另造“墟”代替。
10. 曲:曲,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一截竹子 被揉折成直角。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将竹子烧烤到发软,就可以用外力将竹子揉折出不同角度。篆文 像一截竹子 被揉成“∪”形。造字本义:动词,将烧软的竹子揉折变形变弯,形成弧形框架。隶书“曲”误将篆文字形中“∪”形的竹管 简写成 。
11. 动:动(動),金文  (被刺瞎眼睛的男奴) (重,大包袱),表示男奴负重驮物。有的金文  (辵,行进) (重,包袱),突出负重行进的“运输”主题。篆文  (重,包袱) (力),强调使用体力。造字本义:动词,使用体力,负重劳作。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动”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重” 简化成“云” 。
12. 出:出,甲骨文  (彳,行军) (止,脚) (囗,城邑),表示离邑行军。有的甲骨文 省去“彳” 。有的甲骨文 将“囗” (城邑)写成“凵”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篆文 误将“凵” 写成“山” 。造字本义:动词,离开城邑,行军远征。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止” 、“山” 混合连写,貌似“两山相连”,至此“出”的字形面目全非,离城远征的本义线索完全消失。在甲骨文中,“出”与“各”是反义词,脚趾 背向城邑 为“出” ,表示离乡征战;脚趾 朝向城邑 为“各” ,表示异族入侵。
13. 多:多,甲骨文  (夕,肉块) (夕,肉块),表示两份肉食。在物质匮乏的原始共产平分时代,人们均分物用,尤其均分对生存影响重大的肉食,一人独占双份或数份肉食,就是“超额”的破例。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一人独占双份、数份肉食。隶书 承续篆文字形。平分肉食为“宜”;独享双份肉食为“多”;堆积大量肉食为“叠”。
14. 数:數,金文  (双手,表示体罚) (人,代表受罚者) (目,代表脸) (言,表示责骂),表示列举孩子的错误,并加以体罚、教训。诅楚文  (双手,体罚) (人,代表受罚者) (今,即“吟”和“念”的本字,念念有词) (女,妇人) (攴,持械打击),表示对犯有过错的妇女念念有词地责骂,进行体罚。在男权占优势的社会,妇女是常常受罚的弱势群体。篆文 误将诅楚文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列举过错,并加以惩罚。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数”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的“婁” 写成“娄” 。
15. 穷: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弓身屈体。窮,金文  (穴,洞) (躬,弓身屈体),表示人在穴中,无法站直。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形容词,身居洞穴,身体被迫弯屈、不自由。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宀”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躬”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穷” ,以“力” 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躬” ,表示无能为力。古籍常“贫穷”、“贫困”并称——“贫”是缺乏钱财,没有支点,经济不自由;“穷”是没有出路,失去希望,身心不自由;“困”是环境不利,行为被动,人身不自由。
16. 守:守,甲骨文  (六,即“庐”的本字,房屋) (寸,手持器械)。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寸”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持械护卫家园,御寇入侵。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
17. 中:中,甲骨文  (㫃,旗帜,借代国旗、国家) (㫃,旗帜,借代国旗、国家),表示南北方向两旗相连,即表示两国南北毗邻。有的甲骨文 在两旗(两国) 之间的二分位置,加一个圆点指事符号 ,表示国家的地理位置,处于南北两国之间;并在圆点指事符号 两侧各加一点 ,代表东西方向的两面旗或两个国家;即甲骨文字形 表示南北东西四方周围与其他国家毗邻,或者说,国家位于南北东西的四面诸国之间。有的甲骨文 省去表示东西方向两面旗的两点指事符号,并用“囗” (国家或疆域)代替圆点指事符号 ,表示两国之间的国家。简体甲骨文 将字形 下端的旗帜“㫃” 省去。极简甲骨文“中” 进一步将上端的旗帜“㫃” 也省去,字形最终简化成特殊指事字:一竖指事符号 表示国土相连相邻;一圈指事符号 表示国土所在位置。金文 、篆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四方与他国毗邻、地处诸国之间的国家。隶书 承续篆文字形。
【翻译】
【聊录笔记】
【心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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