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1
【原文】
夫高鸟死,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亡者,非丧其身也,谓夺其威,废其权也。封之于朝,极人臣之位,以显其功;中州善国,以富其家;美色珍玩,以说其心。
夫人众一合而不可卒离,威权一与而不可卒移。还师罢军,存亡之阶。故弱之以位,夺之以国,是谓霸者之略。故霸者之作,其论驳也。存社稷罗英雄者,“中略”之势也;故世主秘焉。
【查字】
1. 死:死,甲骨文(跪着的人)(口,哭)(歺,即“歹”,尸骨),表示跪着对不舍的尸骸哭泣。简体甲骨文省去“口”。金文、篆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生命结束,他人对遗体痛哭哀悼。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歺”写成“歹”,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匕”。
2. 藏:“臧”是“”的异体字;而“臧”是“藏”的本字。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睡卧之床。,甲骨文(臣,即“目”的竖写,睡卧)(戈,武器),表示受害人在熟睡时遭到戕杀。简体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繁体金文用“口”(嘴,借代活着的人)代替“臣”(竖目,借代睡觉的人),并加“爿”(睡卧之床),强调受害人在熟睡时遭到杀人灭口的谋害。有的繁体金文加“走”(逃跑),强调逃避戕害死难。篆文“臧”综合甲骨文字形和金文字形,形成“臣、戕”会义的结构,字形由“”演变成“臧”。当“臧”由“设谋戕杀”引申出“逃避、躲藏”的含义后,篆文再加“艸”(遮蔽)另造“藏”代替,表示利用草丛树林的遮挡,隐蔽、掩护自己。 造字本义:动词,利用遮挡物的掩护隐蔽、隐匿,躲避追寻。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艸”写成“草头”,将篆文字形中的“臧”写成。作为名词“珍宝”时,“藏”合并代替了“”和“”。
-------------------------------------------------------------------------------------------------------------------------------------------------------------------------------------------------- “藏”字合并代替了“(zàng)”和“(zàng)”。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睡卧之床。,甲骨文(宀,房屋)(爿,卧床)(酉,陶罐、酒坛),表示把宝物珍藏在家中最私密的床底下的陶罐里。先秦隶书“”(臧,即“藏”的本字,躲藏、藏匿)(貝,珍宝),明确“隐藏珍宝”的含义。造字本义:名词,小心珍藏的传家宝。古籍多以“藏”代替“”和“”;而“”字和“”字已被废弃。 3. 灭:烕,金文(戌,代表战乱)(火,代表火灾),表示兵灾与火灾对生命的集体性摧毁。当“烕”的“摧毁集体生命”本义消失后,篆文在“戌”(兵灾)、“火”(火灾)基础上,再加“水”(洪灾),另造“滅”代替,表示洪灾、火灾等“天灾”与兵灾等“人祸”对生命的集体性摧毁。造字本义:动词,战乱或洪灾、火灾摧毁全村或举家生命。《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灭”,误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的“戌、火”组合,拆解成“戊、一、火”的组合,并省去“水”和“戊”,写成“火”加“一”的指事字,表示“火灾”摧毁生命。
4. 亡:亡,甲骨文是指事字,字形在“人”的手部位置加一竖指事符号,表示手持盾、甲之类的护具作掩护。有的甲骨文误将反写的“人”写成“匕”。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盾甲的一竖指事符号写成折笔的,强调盾甲的抵挡、护卫作用。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战败的士兵手举盾甲逃命。隶书承续篆文字形。晚期隶书变形,将“人”形写成一点一横的。
5. 丧:桑,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养蚕的树。丧,甲骨文(桑,养蚕的树)(众多“口”),表示桑树上众多蚕虫蚕食桑叶。造字本义:动词,满树蚕虫将桑树的叶子吃光。金文有所变形,将甲骨文字形中“桑”形写成,同时加“亡”,强调“消失”的含义。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犬”,“桑”形消失。隶书进一步变形,将篆文字形中的“犬”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亡”写成“衣字底”。《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丧”,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两个“口”简化成两点。
6. 夺:雀,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小鸟。奪,金文(衣)(雀,小鸟)(又,抓抢),表示抓抢用衣物捕获的鸟雀。在人与自然和谐的远古时代,鸟类对人类的警惕性低,容易徒手捕捉,因此古人用衣服就可以在田野或草丛捕捉小鸟。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衣”写成“大”,误将篆文字形中的“雀”写成“隹”。造字本义:动词,争抢捕捉到的鸟雀。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又”写成“寸”。《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夺”,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隹”。
7. 废: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投射、攻击。廢,篆文(广,半开放的简易建筑)(發,投枪发箭,代指战争),表示战争破坏建筑,使建筑不完整。造字本义:动词,战争杀戮,摧毁房舍。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發”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废”,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發”简化成“发”。
8. 封:“丰”是“封”的本字。丰,甲骨文(“未”的变形,枝叶茂盛的树木)(土,土埂),表示种在土埂上的树木。当“丰”主要作为名词使用后,甲骨文再在“丰”字基础上再加“又”(抓持)另造“封”代替,强调执苗种树。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未”写成不知所云的,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又”写成“寸”,至此“封”字“种植草木”的字形线索消失。造字本义:动词,古人在帝王所赐的土地四周种植草木以标志所属的地界。隶书将篆文字形中本为“丰”字的简写成“圭”,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
9. 显:見,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看到。顯,金文(日,光亮)(丝,细线)(見,看到),表示光线亮到连细丝细线都看得清。有的金文误将“見”写成“頁”。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形容词,光线充足,细丝可辨。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㬎”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頁”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显”,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頁”,并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简化成“显”。在道家处世观念中,“显”是身处社会焦点,引人注目;“隐”是静心修道而远离人群,深居山野。
10. 善: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通“祥”,表示安祥。善,甲骨文(羊,通“祥”)(双目,眼睛),表示眼神安祥温和,所谓“慈眉善目”。有的甲骨文双眼写成。有的甲骨文将一双眼睛写成和。有的甲骨文将一双眼睛省略成一只眼睛。金文(羊,即“祥”)(两个“言”),表示言语祥和亲切。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形容词,神态安祥,言语亲和。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羊”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两个“言”写成“艹”加“口”的。
11. 富:畐,既是声旁也是形旁,与“酉”同源,表示用酒篓滤糟打酒。富,金文(宀,房屋)(畐,与“酉”同源,用酒篓滤糟打酒),表示家中有酒。远古时代粮食匮乏,酒品稀有,家中有酒是生活宽裕的标志。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酒坛形状写成由“一、口、田”构成的“畐”。造字本义:形容词,家境殷实宽裕,有余粮酿酒。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宀”写成“宝盖头”。
12. 说:“兑”是“説”和“悦”的本字。兑,甲骨文(八,表示发音,参见“只”)(兄,念叨祝祷),表示念念有词,祝祷祈求。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当“兑”的“为祈求而颂神许诺”动词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言”(许诺)另造“説”代替。当“兑”引申出形容词“因祈求实现而深感快慰喜乐”之后,篆文再加“心”另造“悦”代替。造字本义:动词,为祈求而颂神许诺,讨好神灵。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言”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兑”写成。楷书异体字将“兑”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说”,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言”简写成“讠”。古籍常假借“説”代替字形相似的“悦”,表示因祈求兑现而深感愉快满足。
13. 众:“乑”、“众”、“眾”和“衆”,“㐺”的异体字。从,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相随、同行。㐺,甲骨文(从,相随)(从,相随),表示相随、同行的一群人。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从”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楷书异体字“乑”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第一个“人”写成,将第二个“人”写成,将第三个“人”写成。楷书异体字“众”将正体楷书的左中右结构写成上下结构。造字本义:名词,合群生活的广大人群,百姓。甲骨文异体字加“口”、或加“日”,表示蓝天红日之下合群生活的广大人群。篆文“眾”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日”写成“目”;楷书异体字“衆”则误将篆文字形中的“目”写成“血”。古籍多以“衆”代替“乑”、“㐺”、“众”和“眾”。《汉字简化方案》用“众”代替“衆”。
14. 离: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擒”的本字,表示捕鸟。離,甲骨文(隹,飞鸟)(禽,即“擒”,捕鸟),表示用网罩抓捕飞鸟。简体甲骨文将“禽”简化为。繁体甲骨文再加“又”(抓捕),强调“擒捕”的含义。金文用“林”(树林)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隹”,表示在林中捕鸟,并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禽”写成。篆文用“屮”(草丛)代替金文字形中的“林”(树林),表示在草丛捕鸟。繁体篆文综合甲骨文字形和金文字形,加“隹”。造字本义:动词,鸟儿落入猎人抓捕的网罩。简体隶书承续简体篆文结构,将篆文字形中的“屮”(草丛)简写成一点一横的,将篆文字形中的“禽”写成。繁体隶书承续繁体篆文结构。古籍多以“離”代替“离”。《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离”,采用简体隶书字形。
15. 与:与,篆文是指事字,字形在“匕”(食勺)上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用勺子添食。造字本义:动词,用食勺为别人添食。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汉字简化方案》用“与”合并代替“與”。
16. 移:“迻”是“移”的异体字。移,篆文(禾,庄稼)(多,高于平均数),表示庄稼多而密集。造字本义:动词,将过于密集的禾苗分开并转植他处。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禾”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多”写成。篆文异体字“迻”用“辵”(行进、迁徙)代替“禾”(密集的庄稼),表示因人口过多而徙居。古籍多以“移”代替“迻”。
17. 阶:皆,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相同、一致。階,篆文(阜,盘山石级路)(皆,相同),表示山路上以相同间距、相同斜度、相同高度重复铺设的石块。造字本义:名词,由大小相似的石板以相近的高度差筑成的石级山路。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阜”写成“左耳旁”,将篆文字形中的“皆”写成。《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阶”,另造“阜”形、“介”声的形声字。
18. 秘:必,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包裹、缠绕。祕,金文(门,关闭)(必,包裹、缠绕),表示家中隐而不宣的事。篆文(示,祭祀)(必,包裹、缠绕),表示隐而不宣的神迹。造字本义:名词,隐而不宣或深不可测的神迹。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示”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必”写成。俗体楷书误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示”写成“禾”。
【翻译】
所谓高飞的鸟儿被射死,优良的弓箭就会放置不用;敌国被消灭,出谋划策的臣子就没用了,要逃亡。为什么要逃亡?不是要丧失他的身体,而是夺走了主君的威权,所以要废弃谋臣的权力。主君应该如何对待功臣呢?要在朝堂上封赏他,给予高于一般臣子的高位,以彰显他的功劳;把中州资源好的领土封赏给他,以富饶他的家族;用美色和珍奇,愉悦他的心神。 所谓众人认同、服从主将,不会轻易离散,威权给出去了就不容易转移给他人。打了胜仗之后,军队还朝,就是紧迫存亡的时候。所以削弱大将之位的职权,削夺大将的强盛国力的蕃国,这是霸者的治国谋略。所以霸者的治国做法,其中的道术是极其驳杂繁复的。存续国家社稷,网络英雄豪杰,这是“中略”要达到的势,所以一般的主君都把它秘藏起来,不为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