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崇敬。遵,篆文 (辵,行进) (尊,崇敬),造字本义:动词,崇敬地奉命而行。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辵” 写成 。遵,顺着道路、沿着某个方向。
义:“義”是“儀”的本字。義,甲骨文 (羊,即“祥”,祭祀占卜显示的吉兆) (我,有利齿的戌,威猛战具),表示吉兆之战。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异体字 (羊,即“祥”,祥和) (弗,休战),表示休战和平,表达“道义”的另一层含义。造字本义:名词,出征前的隆重仪式,祭祀占卜,预测战争凶吉;如果神灵显示吉兆,则表明战争是仁道、公正的,神灵护佑的仁道之战。“意”* ,指个人的心思、想法,强调的是个体性和主观性;“義”,原指扬善惩恶的天意,后引申为公认的道德、真理、公认的文字内涵,强调的是普遍性和客观性;“意义”,指个人愿望与世间公理。义,我军威武的出征仪式。
以:“以”是“似”的本字。以,甲骨文 是特殊指事字,字形是倒写的“巳” (新生儿),表示新生儿与父母相像。有的甲骨文在“巳”字基础上再加“人”,写成会义字: (倒写的“巳”,新生儿) (人,母体),表示母婴通过脐带相连。造字先人发现,母子间之所以有遗传学上的精确相似,是因为连接母子的脐带发挥神秘作用。金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篆文 有所变形。繁体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巳 ”和“人” 相连的 ,分离成 和 。造字本义:动词,母子脐带相连,形神特征相传。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以”引申为虚词后,篆文再加“人”另造“似”代替。
明:明,甲骨文 (日,太阳) (月亮),表示白天与黑夜发光的两个天体(古人以为月亮在夜里发光)。有的甲骨文 (月亮) (囧,窗牖),表示月光透过窗户照亮夜里的房间。造字本义:动词,日光或月光将空间照亮。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籀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明”侧重表示日光充足;“朗”* 侧重表示月光充足。
示:示,甲骨文 是由一横一竖两个指事符号构成的特殊指事字,上面一横指事符号 代表“天”,一竖指事符号 代表上天向地上人间显露的迹象。有的甲骨文 把代表上苍的横指事符号 写成两横 ,用上短下长代表朝上的方向,代表天宇。有的甲骨文 加“水” ,字形写成“雨” 的一半,表示降雨的预兆。甲骨文异体字形 将表示雨水的三点 简写成抽象的两点 。远古先人以自我意识来映射外部世界,将天地宇宙人格化,他们相信无所不能的神居住在天上,诸如烈日与日食、暴雨与干旱、祥云彩虹与龙卷风……都是天神意志的显露,都是天神对凡间态度的征象,都是地上人间将发生某种变化的先兆。于是先人每见特殊天象,就举行祭祀活动,表达对天神的敬畏与虔诚,奉献与牺牲。金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籀文 将甲骨文字形 中的“三点水” 写成“川” 。篆文 承续甲骨文异体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天神以天象显露天意。 示,上天垂示征象,向求告者显示吉凶。
下: “下”是特殊指事字,字形由两横构成,顶端一横较长,底端的一横较短。古人用 代表混沌太初状态;用 (二,由两个“一”组成,两横一样长)代表从混沌太初中分化出来的、相并列的天与地。古人调整表示天与地、等长的两横 ,以短横方向表示朝天、或朝地的方向。甲骨文 将表示“天”的北端横线写得较短,表示天、或朝天的方向;甲骨文 将表示“地”的南端横线写成得较短,表示地、或朝地的方向。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金文 为区别于数目字“二”,在两横之间加一竖指事符号 ,以显示纵的方向。籀文 省去短横。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与天相对的地。隶书 承续金文字形。“上”* 的本义为天,“下”的本义为地。
者:“者”是“煮”和“诸”的本字。者,甲骨文 (像木柴着火,火星喷溅) (火),表示古代部落燃烧篝火,用以煮食,聚众社交。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底部的“火” 写成“口” (言说),表示部落成员围绕火堆漫谈交流。有的金文 将“口” 写成“曰” ,明确“者”的“言说”含义。造字本义:动词,古代部落生火煮食,聚众漫谈。篆文 将金文 字形中的 写成 ,将“曰” 写成“白” (说清楚),进一步强调“者”的“言说”主题。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木” 形和“火星” 模糊难辨的 写成不知所云的 ,至此“者”的字形中“木”与“火星”形状完全消失。楷书 则将隶书字形中的 写成“土” 加“撇” 的 。当“者”的“生火煮食”本义消失后,再加“火”另造“煮”代替;当“者”的“聚火而谈”含义消失后,再加“言”另造“诸”代替。 者,表示事物判断的代词。
暗: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黯”的省略,表示颜色深黑。暗,篆文 (日,天色) (音,即“黯”,颜色深黑),表示天色深黑。造字本义:形容词,日暮天黑,完全无光。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太阳西沉为“昏”* ;完全天黑为“暗”。 暗,虽在白天却没有光亮。
有:“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 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 加“肉” 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 。有,不合理的持有。
过: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残骨,借代死亡。過,金文 (辵,行进) (残骨,借代死亡),表示生命在岁月的行进中化成枯骨。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在时光流逝中走向死亡,身化枯骨,生命不再。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或的“辵” 写成“走字底”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咼” 。《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过” 依据草书字形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咼” 简化成“寸” 。 过,经由,经度。
知:“知”是“智”的本字。矢,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箭,借代行猎、作战。知,甲骨文 (干,武器,借代行猎、作战) (口,谈论) (矢,武器,借代行猎、作战),表示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在远古时代,弯弓使箭是成年人的基本常识和重要经验。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省去“干” ,简化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谈论和传授行猎、作战的经验。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知”的形容词含义“聪明、有战略”消失后,金文 再加“曰” (说,传授)另造“智”代替,强调谈论和传授经验。-知,表达了解、明白时的措词。 -
蔽:敝,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扯破布帛。蔽,篆文 (草木) (扯破),造字本义:动词,扯下树枝草叶作为伪装加以遮盖隐藏。蔽,细细密密地覆盖,是密集的小草。
迷: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眯”的省略,表示看不清。迷,侯马盟书 (辵,行进) (米,“眯”的省略,半睁眼睛,看不清),造字本义:动词,辨不清前进的方向。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辵” 写成 。 迷,因失去方向而困惑。
而:“而”是“耏”的本字。而,甲骨文 像下巴 (口)下长着茂密长须 。有的甲骨文 把“口” 形简化成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下巴形状 简化成一横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须束 写成 。有的金文 有所变形,误将独体字拆写成上下两部分。造字本义:名词,下巴上的胡须。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承续金文字形 。当“而”的“胡须”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彡” (毛发)另造“耏”代替。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而,脸颊上的络腮胡子。
返:反,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背逆。返,金文 (彳,出行) (反,逆向),造字本义:动词,与出行相反,即回家,回归。有的金文 加“止” (脚),强调行走含义。篆文 调整结构。返,回还。
惑: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不确定。惑,金文 (或,不确定) (心),造字本义:形容词,心乱,不明确。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疑”* 生于对外部的无知,致知即可释疑;“惑”生于内心的混乱,心乱则生于贪欲------“四十不惑”是指人到中年,能够看清自己真正的欲求而得明智。惑,内心迷乱。
言:言,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舌 的舌尖位置加一短横指事符号 ,表示舌头发出的动作。简体甲骨文 省去短横指事符号,将舌形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鼓舌说话。金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舌形 写成 。晚期隶书 把舌形的 简化成三横加“口”的 。言,直说叫“言”,论争辩驳叫“语”。
取:取,甲骨文 (耳朵) (用手抓),表示手持割下的耳朵。造字本义:动词,割下死敌的耳朵,以示战功。古代战争中,士兵割下死敌的耳朵作为评价战绩的依据。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手 写成明确的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取,捕杀。
怨:怨,金文 (令,喝斥、要求) (心,恨),造字本义:动词,对苛刻要求表示不满。籀文 承续金文字形。篆文 误将籀文字形中的“令” 写成“夗” ,字形大大变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心” 写成 。怨,藏恨于心。
祸:禍,甲骨文 像大块骨头上刻有很多符号。有的甲骨文写作“占” ,表示祭祀占卜时显示的凶兆。有的甲骨文 加“犬” (猎),表示用来刻写的骨头来自猎物。金文 省去甲骨文的“犬 ” ,将 写成 ,加“示” ,强调“祸”的凶兆与祭祀占卜的关系。造字本义:动词,神因人的过犯而降下死难。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骨” 写成“咼” 。 禍,灾害,表示神灵不予保祐。
令:“令”是“命”的本字。令,甲骨文 (朝下的“口”) (人,等候指示的下级),表示上级指示下级。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卩” 。造字本义:动词,上级向下级授命,作出权威性指示。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口” 写成“人”加一点的 ,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反写的“厶” ,至此“令”的“口”形和“人”形消失。当“令”成为常规名词后,金文再加“口”另造“命”代替其动词功能。令,发号。
与:与,篆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匕” (食勺)上加一点指事符号 ,表示用勺子添食。造字本义:动词,用食勺为别人添食。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用“与” 合并代替“與” * 。与,赐予。
心:心,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包形的内脏器官。金文 在包形器官 基础上增加动脉和静脉的入口管道形象 ,并在包形器官的内部增加一点表示血液的指事符号 ,整个字形像人体内包形的泵血器官。有的金文 简化血管形状。有的金文 省去表示血液的指事符号 。造字本义:名词,人体的泵血器官,从静脉接受血液并将其压入动脉从而维持血液在整个循环系统中的流动。篆文 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变形较大,至此,泵血器官的包形消失、血管形状消失。古人发现,心不仅是泵血器官,还是感知器官,具有直觉思维的能力。心,人的心脏,是属于土性的臟器,藏在身躯的中央位置。
乖:乖古时本义指背离、违背、不和谐,如“乖气致戾,和气致祥”。现代汉语中常用于褒义,表示顺从、听话等意。某些地方作为昵称,是对家中幼儿、爱人间等的称呼。1.(小孩儿)不闹;听话。 2.伶俐;机警。 3.违反;背离。 4.(性情、行为)不正常。
废: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投射、攻击。廢,篆文 (广,简易建筑) (发,投枪发箭,代指战争),表示战争破坏建筑。造字本义:动词,战争杀戮,摧毁房舍。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简体楷书根据草书字形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發” 简化成“发” 。废,房屋倒塌。
后:“司”与“后”本同源,后分化。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嘴巴,发音、说话的器官。后,甲骨文 (卜,权杖) (口,嘴巴,借代号令、命令),表示发号施令的最高权力者。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卜辞中有的甲骨文以“毓” 代“后” ,表示生育能力强的妇女。造字本义:名词,生殖崇拜的母系时代发号施令的女王。……有的甲骨文 将“后”成“反司”,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掌权者“司”。金文 、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在生殖崇拜的母系时代,社会最高权力者为智慧而生殖力强的妇女“后”;进入父系社会后,最高权力掌握在能征善战的男性手里,“后”的地位由女王下降为第一女性。后,继承王位的君主。
缪:翏,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古代族长在头上插饰羽毛。繆,诅楚文字形 (糸,绸) (翏,族长在头上插饰羽毛),表示在头部系绸。造字本义:动词,用丝绸缠绕头部或用围巾缠绕颈脖。篆文 承续诅楚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糸” 写成 。 缪,十束麻。另一种说法认为,“缪”是缠绵束缚的意思。
前:“前前”是“歬”的异体字。歬,甲骨文 (止,脚) (舟,航船) (行,行进),表示徒步拉船逆流而上。简体甲骨文 省去“行” 。金文 、篆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异体字 加“人” (纤夫),将“歬”写成“前”,强调纤夫拉船。造字本义:动词,纤夫拉船,逆流而上。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舟” 写成“月”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刀” 。俗体隶书 将“止” 草写成两点加一横的 ,至此“前”的字形面目全非。古籍多以“前”代替“歬”。 前,不行而进叫做“前”。
毁:1.破坏;糟蹋。 2.烧掉。 3.说别人坏话;诽谤。 4.把成件的旧东西改成别的东西(多指衣服)。 5.姓。
怒:奴,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为人役使的女子。怒,金文 (女,即“奴”的省略,为人役使) (心,不满态度),表示妾奴对主人役使的不满。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奴” 。造字本义:动词,妾奴对主人的无情役使发泄不满。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恕”、“怒”在金文中通用,篆文分化:女子宽谅他人的冒犯为“恕”,奴妾反抗主人的无情役使为“怒”。 怒,愤恨。
无:无,篆文 在 (兀,秃头)上加一横,表示,强调“兀”的程度,造字本义:形容词,头顶全秃,没有头发。 “兀”* 是秃顶;“无”是光头。“無”与“舞”同源,至篆文分化。“無”与“舞”,甲骨文 像一个人 两手挥动花枝 。有的甲骨文 在手挥花枝的人 的头上加“口” (歌唱),像祭祀者双手挥着花枝吟唱祝祷。金文 将花枝与手分离,并在两束花枝 上各加一个“口” 。在金文字形 基础上,篆文“舞”加双足“舛” 写成 ,强调双足踢踏跳跃;篆文“無”加“亡” 写成 ,加“亡” 强调歌舞仪式的目的是祭奠战士“阵亡”。造字本义:动词,祭奠阵亡勇士。隶书 变形较大,省去篆文字形 中的“亡” ,并隐去篆文字形中的“人”形 、“口”形 、花枝形 ,并将花枝 下,端写成“四点底” ,以致面目全非,本义线索尽失。舞蹈是肢体运动造型艺术,挥手作姿叫“舞”,辟腿跺踢叫“蹈”* 。無,亡也,没有
威:威,金文 (戌,刑具) (女),表示对女子施刑。造字本义:动词,封建时代对不守妇道的女子施刑,以警示妇女遵守妇道。有的金文 将“戌” 写成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威,姑也,丈夫的母亲。
犯:犯,金文 (犬,狗) (巳,“人”的变形),表示狗袭人。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狗突然攻击、侵扰陌生人。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犯,侵也,狗侵袭人。
好:好,甲骨文 (女,女子) (子,男子) ,表示男女亲密相处。造字本义:动词,男女之间,相悦相求。金文 、篆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女”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子” 写成 。好,美也,女子美丽漂亮。
众:从,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相随、同行。众,甲骨文 (从,相随) (从,相随),表示相随、同行的一群人。繁体甲骨文 在“从” (相随,合群)字上方加“日” (太阳),表示蓝天红日之下合群生活的广大人群。有的繁体甲骨文 、 将“从” 写成 ,强调“从”者之广大。简体金文 、简体篆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有的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日” 写成“目” 。造字本义:名词,蓝天红日之下合群生活的广大人群,百姓。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目” 写成“目”上加一撇 ,将篆文字形中的三个人形状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众” 回归甲骨文“三人成众” 的简单结构。众,人多。
辱:辱,金文 (辰,手持石锄) (寸,持握),表示手持石锄,日出而作。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持锄下地,艰辛劳作。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辱,恥也,蒙恥。
人:人,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是垂臂直立的动物形象。金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突出了弯腰垂臂、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形象,像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隶书 变形较大,弯腰垂臂的形象完全消失。造字本义:名词,躬身垂臂的劳作者,地球上唯一会创造文明符号、自觉进化的动物。“私”即“厶” * ,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 * 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 * 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 * 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 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人,天地间品性最高贵的生物。
殃: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绞刑。殃,篆文 (歹,活剐) (央,绞刑),造字本义:动词,活剐或绞死。殃,神降的惩罚。
戮:戮,金文 (羽) (须发飘飘的长者) (戈,杀伐),造字本义:动词,杀死头戴羽饰的长者(即族长),表示部族灭绝,集体屠杀。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戮,屠杀。
所: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斫”的省略,表示刀斧砍、削。所,金文 (户,门窗,借代房屋) (斤,“斫”的省略,用刀斧砍、削),表示伐木筑屋。造字本义:动词,木匠拉锯挥斧,筑屋造门。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所,砍伐树木的声音。
任:任,甲骨文 (工,巧) (人),表示能工巧匠,造字本义:动词,聪明能干,精于办事。金文 在“工” 的握柄上加圆点指事符号,写成“壬” ,表示善于巧用器具,有办事能力。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任,委任状。
危:危,甲骨文 (像悬崖) (像坠石),表示悬崖坠石。有的甲骨文 、 将坠石形象 繁化为 、 。篆文另造会义字: (人) (厂,崖岩) (巳,“人”的变形),表示人在崖顶,担心坠崖;人在崖下,担心坠石。造字本义:形容词,人在高崖或崖下而害怕,担心自身坠崖或坠石。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危,人在高处而恐惧。
慢: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嫚”的本字,表示舞女目光在纱巾的半遮半掩中流转,亦即不用双眼正视。慢,金文 (心,情感、态度) (曼,即“嫚”,目光流转),表示态度含蓄,目光流转。造字本义:动词,女子态度含蓄,目光流转。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慢,怠惰。
其:“其”是“箕”的本字。其,甲骨文 像倒写的“网” ,表示用竹篾编织的简单容具,即“箕”的本字。造字本义:名词,竹篾编织成的开口簸箕。有的甲骨文 写成锁口状。有的金文 误将金文字形 中的两个手柄 (左右两个“丁”)写成 (八),并加 ,表示簸箕常被放在台子上。当“其”的“农用盛具”本义消失后,再加“竹”另造“箕”代替。篆文 承续甲骨文 字形。有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隶书 将盛具和台子连写。其,箕簸。
敬:1.尊敬。 2.恭敬。 3.有礼貌地送上(饮食或物品)。 4.姓。在表示敬重有礼貌的意思上,敬和恭是同义词,文献中常对举。《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分开说,“恭”侧重于外貌的谦逊有礼,“敬”侧重于内心的严肃敬重。
凶:凶,篆文 (凵,像凹陷的坑) (乂,像交错的利刺),表示在陷阱里布满尖刺,以刺杀坠落的猎物。造字本义:名词,致命的陷阱。隶书 承续篆文字形。“凶”是客观环境险恶;“兇”是人为的凶恶;由于字形、字义相近,古籍多以“凶”合并“兇” * 。凶,恶难。
貌:“皃”是“貌”的本字;“ ”是“貌”的异体字。“皃”的甲、金、篆字形中的“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疑为“冃”的变形,是“冒”即“帽”的本字,表示帽子、衣饰。皃,甲骨文 (白,是“冃”即“冒”的变形,帽饰、着装) (人),表示穿戴帽饰、突出自己头部独特形象特征的人。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皃”的“头部形象”本义消失后,籀文 在“皃”字 基础上加“豸” (猛兽),表示人与动物千姿百态、风采各异的头部形象特征。篆文异体字“ ” 则用“頁” (头部)代替“皃” ,强调“头部形象”的含义。造字本义:名词,人与动物丰富而各异的头部形象特征。隶化后楷书 将籀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籀文字形中的 写成 。古籍多以“貌”代替“皃”和“ ”。 皃,恭颂的样子。
合:合,甲骨文 (口,向下的张开的嘴巴) (口,向上张开的嘴巴),表示两口相接。造字本义:动词,接吻亲嘴,调情相爱。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上部的“口” 拆写成“人” 、“一” 的组合结构。 合,口相合。
离:離,甲骨文 (隹,鸟雀) (捕鸟用的网),表示捕鸟。金文 (树林) (禽,捕鸟),表示在树林捕鸟。篆文 (屮,草) (禽,捕鸟) (隹,鸟雀),强调在草丛中捕鸟。造字本义:动词,鸟儿被网罩住。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屮”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鸟被罩住为“离”(罹),兔子被罩住为“冤”。 离,就是离黃,仓庚鸟。
孤:瓜,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突兀的样子。孤,篆文 (子,幼儿) (瓜,单独、突兀的样子),表示单独无伴的孩子。造字本义:名词,比喻没有父母依傍的、单独生活的孩子,通常指丧父、丧母或父母俱亡的孩子。孤,年幼无父。
亲:辛,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刑罚。親,金文 (辛,受刑、受监) (見,探望),表示探监。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辛” 写成“亲” ,将金文字形中的“見” 写成 。在专制文化深入人心的古代,无论罪名虚实,一个人一旦被官府定罪入狱,就将终身背负耻辱,因此在古人看来,只有被血缘联系着的至近至密者,才可能探监慰问,不离不弃。造字本义:动词,探视狱中受监的家人。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简体楷书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見” 。亲,关系至近至密者。
谗: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双“兔”重叠,表示像兔子一样嘴巴动个不停,不断说话。讒,篆文 (言,商议) (毚,嘴动不停,话语不断),造字本义:动词,不断地用甜言蜜语讨好献媚。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谗”是用甜言蜜语献媚当权者;“谄”是是恶语诅咒,毁谤陷害。谗,说别人的坏话。
远:袁,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衣物。遠,甲骨文 (袁,衣物) (又,抓、持) (亍,即“彳”,行进),表示带上衣物行囊长途出行。有的甲骨文 将“袁” 简写成“衣” 。金文 加“止” (趾,脚板),并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带上衣物行囊长途出行。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辵” 写成“走之底” 。远,辽远。
忠:中,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在两者之间、不偏不离。忠,金文 (中,正而不偏) (心,情感、态度),表示态度公正,不偏私情。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形容词,内心公正,不偏私情。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忠,敬仰并遵从。
亡:亡,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人” 的手部位置加一竖指事符号 ,表示手持盾、甲之类的护具作掩护。有的甲骨文 将误将反写的“人” 写成“匕”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盾甲的一竖指事符号 写成折笔的 ,强调盾甲的抵挡、护卫作用。造字本义:动词,战败的士兵手举盾甲逃命。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承续篆文字形。晚期隶书 变形,将“人”形 写成一点一横的 。亡,逃跑。
近:近,籀文 (止,即“趾”的本字,指行进) (在“水”字 上切入两横指事符号 ,表示渡河),表示行军的部队徒步涉水,以为捷径。有的金文 将表示渡河的字形 反转成 。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水”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两横指事符号 写成一折 。有的籀文 将“水” (河流)误写成 ,导致字形晦涩。有的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非“斤”非“斤”的 ,将金文字形中的“止” 写成“辵” ,强调行进。篆文 误将籀文字形中似“斤”非“斤”的 写成“斤” ,并将“斤” 当作声旁。造字本义:动词,行军的部队徒步涉水,以为捷径。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辵” 写成“走字底” 。
色:色,甲骨文 (站着的人) (跪着的人),表示两人一前一后,即两性亲密接触。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 (人,体位在上) (“人”的变形,体位在下),明确一人在上、一人在下的性活动含义。有的金文 表示一个人用手抓住 另一个人 。造字本义:动词,两性交合。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刀” 。色,脸上的颜色、气色。字形采用“人、卪”会义。
贤:“臤”是“賢”的本字。臤,甲骨文 (臣,官吏) (又,抓持,掌握、管理),表示有管理才能的官吏。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当“臤”作为单纯字件后,金文 再加“貝” (宝贵)另造“賢”代替,表示宝贵的、难得的人才。造字本义:名词,具备出众的管理、执行才能的大臣。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古人称男子善于管理组织为“贤”,称女子心灵手巧为“惠”* 贤,多才多能。
昏:“昬”是“昏”的异体字。昏,甲骨文 (氏,即“氐”、亦即“低”,垂在地上) (日,太阳),表示太阳从空中垂落地上。有的甲骨文 将“氏” 写成“氐” (低垂),明确日落含义。造字本义:名词,太阳从天空坠向地平线、天地间光线变暗的傍晚。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书异体字“昬”用“民”(眠)代替“氏”(低),表示日落而眠。古籍多以“昏”代替“昬”。太阳西沉为“昏”;太阳落山为“暮”* ;月亮初升为“夕”* ; 月高人静为“夜”* ;安定入宿为“冥”* ;晨光微露为“曙”* ;太阳升高为“晓”* ;月尽日出为“朝”* ;日浴草木为“早”* ;荷锄出工为“晨”* 。 昏,日落西山。由“日”、有所省略的“氐”构成。
女:女,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一个屈膝跪坐的人 娴静地交叠着双手 。有的甲骨文 头部位置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发簪。造字本义:名词,两胸丰满的妇人,能生育、哺乳的人类中雌性。金文 、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严重变形,以致“人”形消失,“手”形消失。女,妇人。
谒:一般常用的意思是拜见。另指说明,陈述,告发。还指名帖。1.进见。 2.到陵墓致敬。
公:囗,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共” 的省略,表示集体拥有。公,甲骨文 (八,是“分”的本字) (口,是“共”的省略,集体拥有),表示平均分配集体所共同拥有的物品。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口” 写成“厶” (私),表示与“私”相反。造字本义:动词,平均分配部落或氏族集体所共同拥有的包括食物在内的所有物品、物用。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厶” 。公,平均分配。
行:行(háng),甲骨文 是象形字,字形像四通八达的十字路口。造字本义:名词,纵横畅通的十字路口。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十字路口形状的金文 误写成正反两个“双人旁” 、 ,失去路口形象。隶书 一定程度上恢复金文字形。从甲骨文、金文字形看,“行”的左右两边“彳”、“亍”,应该被称作“左行旁”、“右行旁”,而不是“双人旁”。 行,人们在路上行走或小跑。
乱: ,既是声旁也是形旁,金文字形 像纺织者手工 、 整理纺织机 上散乱或混杂无序的丝线 ,使丝线条理有序,便于纺织。亂,金文 ( ,手工整理织机上混杂无序的丝线) (乙,织机上的丝线),表示织机上的丝线混杂无序。籀文 将金文字形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中下结构。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 写成 。造字本义:形容词,织机上的丝线混杂无序。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乙” 写成 。俗体楷书 依据草书字形 ,用“ ”(正体楷书省略“舌”而写作“辭”;俗体楷书省略“ ”而写作“辞”)省略成的“舌” 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 。古籍中,“ ”和“ ”,后来多由“治”合并代替;“ ”后来多由“辭”代替。乱,理清杂丝。
私:甲骨文“私”(厶) 与“以” 通用,像在胞衣中头朝下、尚未出生、不明性别不明模样的胎儿。篆文 (禾,代表粮食、财产) (厶,胎儿),造字本义:名词,不知其详的胎儿或暗藏的家产。在共产平分的原始时代,人们对胎儿与个人所隐藏的粮食、财物,既好奇又无奈。“私”即“厶” ,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 * 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 * 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 * 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 *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私,禾谷。
官:官,甲骨文 (宀,房屋) (兵符、权印),表示放兵符的房屋。造字本义:名词,藏有朝廷所授权印的军政要地,政府。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官,官吏,服务于君王的人。
浮: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抓捕男童。浮,金文 (水,河水) (孚,手抓小孩头部),表示在水中托举小孩的头部。造字本义:动词,托举小孩头部,教小孩漂水游泳。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爪” 写成 。浮,漂游。
凌:1.侵犯;欺侮。 2.逼近。 3.升高;在空中。 4.姓。5.冰(多指块状或锥状的)。
取:取,甲骨文 (耳朵) (用手抓),表示手持割下的耳朵。造字本义:动词,割下死敌的耳朵,以示战功。古代战争中,士兵割下死敌的耳朵作为评价战绩的依据。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手 写成明确的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取,捕杀。
胜:“胜”是“鮏”的异体字;而“腥”是“胜”的异体字。生,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性”的省略或假借,表示事物与生俱来的本质特征。鮏,甲骨文 (自,鼻,嗅、闻) (鱼,水生动物),表示从生鱼嗅到的难闻气味。有的甲骨文 简化字形,用“生” (“性”的省略)代替“自” (鼻子、嗅觉),表示鱼类难闻的骚臊特性。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篆文异体字“胜” 用“肉” (动物的有机组织)代替“鱼” ,强调野生动物发臊的普遍特性。有的篆文异体字“腥” 用近音的“星” (xīng)代替“生” (性xìng)。造字本义:形容词,鱼等野生动物发出的气味,粗浊呛鼻,恶臊难闻。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胜”被异体字“腥”代替之后,“胜”字中本该读“性”(xìng)的“生”,被误读成 shēng。而《汉字简化方案》则用字形简单、字音相近的“胜”合并代替字义毫不相关的“勝”* 。胜,狗肉发出的气味。
侵:侵,甲骨文 (牛,代表农耕时代的重要财产) (手持竹鞭),表示持鞭驱牛。金文 省去甲骨文字形中的“牛” ,同时加“手” 、加“弓” ,强调武力进犯。三体石经 将金文字形中的“弓”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同时再加“又” (抓持)。篆文 误将三体石经的“弓” 写成“人” 。造字本义:动词,非法进入他人领地,驱牛劫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化成 。古人称武力掠财为“侵”,称武力占地为“略”* 。侵,渐进。
名:名,甲骨文 (口,叫喊) (夕,黄昏、冥暮),表示天黑时呼叫孩子回家。造字本义:动词,日落天黑,父母招唤孩子。金文 将甲骨文的左右结构改成上下结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古代一般男子在成年后为自己的“名”作近义的“注解”补充或“说明”,叫作“字”;也有的底层百姓有“名”无“字”。在古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口头上的称呼叫作“名”,有如今日之“小名”与“昵称”,用于日常非正式社交场合,为贱称; 子女成年后为其设计的书面称呼叫“字”* ,有如今日之“大名”与“户籍名”,用于各种文件和正式社交场合,为尊称;“名”与“字”是同一对象的两个称呼,“字”是对“名”的解释或补充;今人所说的“名字”,相当于古人所说“字”。 名,自称。
实:實,金文 (宀,家) (伫物柜) (貝,钱财),表示家有宝贝。造字本义:形容词,家境富裕,柜中藏贝。有的金文 误将伫物柜 与“貝” 写成合“貫” ,表示钱财万贯。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实,富裕。
耗:1.减损,消耗。 2.拖延。 3.音信(现多指坏的)。
略:“各”是“略”的本字。当“各”的“进犯”本义消失后,金文 再加“田”(“疆”的省略)另造“略”代替。金文 (田,即“疆”,边界) (各,进犯他邑),表示犯边。造字本义:动词,侵入他邑,重定疆界。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古人称武力掠财为“侵”* ,称武力占地为“略”。 :略,管理侵占的土地。
己:“己”是“纪”的本字。己,甲骨文 、 像绳子系绕的样子。造字本义:动词,在绳子上系圈、打结,用以记数和记事,或标明物品的归属者。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当“己”的“结绳记事”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丝”另造“纪”代替。捆绑的绳子为“乙”* ,用绳子捆绑叫“己”(纪)。 己,定位在中央。像万物因回避而收藏在土中弯弯曲曲的形状。
责: “責”是“債”的本字。責,甲骨文 (朿,用荆条鞭打) (钱财),表示催债。造字本义:动词,用荆条鞭打,逼迫返还所欠的钱财。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朿” 写成“ ”。当“责”的“催债”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人”另造“债”代替。责,催债。
治: 治,篆文 (水,洪汛) (台,通“臺”,土石堆筑的坝堤),表示筑堤防洪。造字本义:动词,开凿水道,修筑堤坝,疏水防洪。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水” 写成“三点水”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治,河川名。
自: “自”是“鼻”的本字。自,甲骨文 像人的鼻子,有鼻梁、鼻翼。有的甲骨文 突出鼻骨与鼻弯。金文 略有变形,突出了两侧鼻翼 。有的金文 将两侧鼻翼 连写成封闭的 。造字本义:名词,鼻子,位于脸部中央的呼吸器官。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进一步失去鼻形。在向他人表达“我”的时候,人们习惯于手指本人脸部(即头部正面)的中央位置,即鼻部位置,于是“自”(即鼻子)渐渐成了第一人称。当“自”的“鼻子”本义消失后,甲骨文 再加 (像蛇信,感觉器官)另造“鼻”代替,表示“鼻”的嗅觉功能。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厚: 厚,甲骨文 (厂,岩体) (是 .的倒写,也就是“享” 祭祀祠堂的倒写,表示阴间的祭殿,即墓室),表示凿岩为墓,建造地下的享堂。造字本义:名词,在巨大岩体里开凿的帝王陵寝,即“崖墓”,墓内设计模仿帝王生前的阳间世界,有大量陪葬品,此即古代所谓的“厚葬”。古代帝王在岩体里开凿陵墓,以求地业千秋永恒,灵魂万世安宁。金文 突出了 ----“享”的倒写 形象。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享” 写成倒写的“宫” ,表示帝王陵墓如地宫。篆文 承续篆文字形。有的篆文误将倒写的“宫” 写成 。隶书 则误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子” ,使本义线索完全消失。厚,山陵之中的厚葬。
薄: 溥,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水大、四处漫延。簿,篆文 (草) (溥,漫延),表示草丛漫延生长。造字本义:名词,漫延生长的草丛。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艸” 写成“卄”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薄,林中草木丛生。
弃: 其,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箕”的本字,表示箕筐,农用盛具。棄,甲骨文 (子,幼婴) (其,即“箕”,竹筐) (双手),表示双手持箕,将箕筐中的幼婴送出家门。远古时代有些先民出于生存环境的压力,被迫将病婴、女婴、或无力养育的婴儿装在箕筐里,送到确信有人经过的地方,让善心人收养。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子” 写成倒写的形状 ,表示初生的婴儿。篆文 则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其” 写成 。籀文 简化字形,省去篆文字形中的“其” 。造字本义:动词,将幼婴装在箕筐里送出门外等人收养。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倒写的“子”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双手持箕的形状 写成 。简体楷书 承续简体的篆文字形 。
过: 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残骨,借代死亡。過,金文 (辵,行进) (残骨,借代死亡),表示生命在岁月的行进中化成枯骨。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在时光流逝中走向死亡,身化枯骨,生命不再。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或的“辵” 写成“走字底”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咼” 。《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过” 依据草书字形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咼” 简化成“寸” 。
功: 工,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巧妙用力的器械。功,篆文 (工,巧具) (力,使劲),表示利用器械,巧妙发力。造字本义:动词,运用器械,巧妙发力,武术制敌。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
损: 員,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钟鼎的圆口。損,金文 (手,捣毁) (钟鼎的圆口),表示捣毁钟鼎器物。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简化成 。造字本义:动词,捣毁、破坏钟鼎等贵重器皿。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化成 ,失去五指形象。简体楷书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写成
群: 君,既是形旁也是声旁,表示主宰、统治。群,甲骨文 (众多羊只) (攴,鞭策、驱赶) (口,呟喝),表示牧羊者吆喝着将四处散落的羊只驱赶到一起。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君” ,其中“君”既是形旁也是声旁,表示主宰、统治。造字本义:动词,牧羊者呟喝驱赶,将羊只聚集在一起。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群,一辈人。
外: 外,甲骨文 (卜,占问) (内,穴居),会义主题不明。有的甲骨文借用“卜” ,表示“外”与“占卜”的关系。金文 以“夕” (月亮,借代星夜)代替甲骨文的“内” ,表示在星夜占卜。造字本义:动词,在星夜的郊野占星问卜。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异: 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胎儿。异,篆文 (巳,胎儿) (双手抱持),表示手抱婴儿。造字本义:动词,送养或遗弃不正常的婴儿。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由于“异”和“異”字形相似、字义相近,古籍常常将“异”和“異”相互假借。《汉字简化方案》用“异”合并代替“異”。“尤”* 是抓持过多食物;“奇”*是中原人所罕见的骑马代步;“特”* 是祭祀时牺牲专用的小公牛;“异” 是不正常的婴儿。
沦: 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高低有序。淪,金文 (水波) (侖,次序),造字本义:动词,水波渐次推进。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沦,和缓的波浪叫“沦”。
既: “旡”是“既”的本字。旡,甲骨文 (转向背后的“口” ) (跪坐着的人),表示吃饱饭后,掉过头,嘴背着面前的餐桌。当“旡”作为单纯字件后,甲骨文 再加“食” 另造“既”代替。造字本义:动词,吃饱打嗝,转身离席,与“即”相反 。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欠” 写成“旡” 。近食就餐为“即”* ;餐毕离席为“既”。
用: “用”是“桶”的本字。用,甲骨文、金文字形极其多样丰富,绝大多数字形像某种器具。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止” (脚趾)的字形上加一竖指事符号 ,表示供人洗脚的水桶。有的甲骨文 将“止”形 写成 。有的甲骨文 将“止”形 写成 。有的甲骨文 将“止”形 写成 。有的甲骨文 写成有提手的桶形。造字本义:名词,供人盛水洗脚的木桶。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对篆文字形进行较大变形,写成“冂” 加“ ” 的三包围结构。当“用”的“木桶”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木”另造“桶”代替。用,可以施行。
任: 任,甲骨文 (工,巧) (人),表示能工巧匠,造字本义:动词,聪明能干,精于办事。金文 在“工” 的握柄上加圆点指事符号,写成“壬” ,表示善于巧用器具,有办事能力。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任,委任状。
疏: 1.清除阻塞使通畅;疏通。 2.事物之间距离远;事物的部分之间空隙大(跟“密”相对)。 3.关系远;不亲近。 4.不熟悉;不熟练。 5.疏忽。 6.空虚。 7.分散;使从密变稀。 8.姓。9.封建时代臣下向君主分条陈述事情的文字;条陈。 10.古书的比“注”更详细的注解;“注”的注。
赏:1.赏赐;奖赏。 2.赏赐或奖赏的东西。 3.敬辞。用于请对方接受邀请或要求。 4.欣赏;观赏。 5.对对方的才能或作品深感满意。
吝:吝,甲骨文 (文,远古时代刻在甲骨上的象形字,或刻在岩壁上的岩画) (口,解说),表示解说古老岩画。造字本义:动词,破译、解读甲骨或岩壁上的古老神秘的图文符号。金文 、籀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吝,悔恨,痛惜。
沮:且,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阻”省略,表示阻挡。沮,甲骨文 (且,即“阻”,阻挡) (水,河川),表示河川之阻。造字本义:动词,大河阻挡前路。金文 以“又” 代“水” 。篆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山遮为“阻”;水隔为“沮”。
多:多,甲骨文 (夕,肉块) (夕,肉块),表示两份肉食。在物质匮乏的原始共产平分时代,人们均分物用,尤其均分肉食,一人独占双份就是“超额”。造字本义:动词,一人独占双份、多份肉食。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平分肉食为“宜”;独享双份肉食为“多”;堆积大量肉食为“叠”。
许:午,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杵”的本字,表示向下舂插。許,金文 (言,说话) (午,即“杵”,向下舂插),表示且说且杵,比喻说话时不断地点头。造字本义:动词,点头答应,允诺。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简体楷书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简写成 。现代汉语中常“许诺”并用,“许”表示同意、赞成,给予对方做某事的权力;“诺”* 表示接受、顺从,愿意按照对方的诉求去做某事。
少:“小”、“少”同源,后分化。少,甲骨文 在指事字“小” (沙子)字上再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小”的相关特征。 造字本义:形容词,规模小的,数量不多的。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为区别于“小”,将底部的一点写成撇“丿”。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与:与,篆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匕” (食勺)上加一点指事符号 ,表示用勺子添食。造字本义:动词,用食勺为别人添食。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用“与” 合并代替“與” * 。
怨:怨,金文 (令,喝斥、要求) (心,恨),造字本义:动词,对苛刻要求表示不满。籀文 承续金文字形。篆文 误将籀文字形中的“令” 写成“夗” ,字形大大变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心” 写成 。
迎: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仰视。迎,古鈢字形 (辵,行进) (卬,仰视),表示上前仰视接客。造字本义:动词,仰面上前接待,以示敬重和热情。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辵” 写成 。迎,相逢也。
拒:1.抵抗;抵挡。 2.拒绝。
施:也,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蛇”的省略,表示蜿蜒蠕动。施,金文 ( ,是“旗”的本字,飘扬的军旗) (也,即“蛇”,蜿蜒蠕动),比喻军旗在风中旖旎飘动。造字本义:动词,军旗在柔和的风中旖旎招展。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即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旗杆形状 写成“方”形的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旗幅形状 写成“人”形的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施,旗帜飘动的样子。
望:望,甲骨文 (臣,向下看) ( ,挺立),表示登高远眺。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加“月” ,表示月圆之夜举目远眺,寄托对遥远亲友的思念之情。有的金文 误将“臣” 写成“耳” 。有的金文 则将“耳”形的 写成“亡” (氓),表示流落他乡的人,对月怀乡;同时“亡”也兼作声旁。造字本义:动词,月夜远眺,寄托思念。籀文 综合金文字形 和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隶书 承续籀文字形 。楷书 将隶书字形中的 (tǐng)写成纯粹的声旁“王”(wáng),表示“望”的读音,即将“望”由“会义”兼“形声”的类型,变成纯粹的“形声”字类型;这种“变形音化”的目的,是使文字更加世俗化。望,对外出流亡的亲人,期望他们返回家乡。
报:“ ”是“報”的本字。 ,甲骨文 (人,嫌犯) (又,抓、押送),表示带押嫌犯。金文 、篆文 加“幸”,强调“報”的刑事特征。造字本义:动词,古代法官升堂传令,带押罪犯受审。报,承担与其罪行相应刑罚的人。
贵:貴,甲骨文 (双手,抓、捧) (土,故土),像双手 捧着泥土 。有的甲骨文 增加“宁” (即“贮”,存宝的匣子),强调离乡或流亡的人将具有象征性的泥土装进匣子,以示对故土的崇敬与珍爱。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双手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匣子“宁” 写成不知所云的“人 ”,并用“貝” (价值)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土” ,强调故土在离乡或流亡都心中的神圣“价值”。造字本义:动词,收藏故土,以示对故乡故国的崇敬与珍爱。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篆文字形中的“爪”形消失,字形晦涩。贵,货物价格不低贱。
忘:亡,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不存在、消失。忘,金文 (亡,消失) (心,记忆),造字本义:动词,从记忆中消失,不记得。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心” 写成。净心为“慧”*,无心为“忘”。 忘,不记得。
贱:戔,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刀戈相加。賤,篆文 (贝壳) (戔,刀戈相加),表示用刀、戈破坏贝壳。远古时代完整的贝壳曾经是可流通的货币,而贝壳的碎块却没有货币功能。造字本义:动词,毁坏贝壳,使其失去货币价值。 贱,价格卖得低。
久:久,古匋 在人 (即 )的腿部位置上加一捺指事符号 ,表示与腿的动作有关。造字本义:动词,停止行进,等待。籀文 加“长” (老人),表示活的时间长。篆文字形 与古匋字形相同。长途迁移为“千” ,驻足等待为“久”。 久,从背后作针灸。字形像两腿后面保持距离。
念:“唸”是“念”的异体字。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吟”的本字,表示低吟。念,金文 (今,“吟”) (心,表示惦记),表示口吟心忆。造字本义:动词,心中有所忆,口中有所吟。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篆文异体字 加“口” ,强调低吟于口。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念,经常惦记。
旧:臼,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金文对甲骨文字形中“凵”的误写,表示作为鸟类巢穴的地面凹洞。舊,甲骨文 (高冠的鸟) (凵,地面凹洞),像一个有冠羽的猫头鹰 栖息在巢穴 中。有些鸟类不筑巢,选择土墙或土壁上原有小洞空为巢。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冠羽状的 写成 ,并误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土洞“凵” 写成“臼” 。造字本义:动词,不筑巢的鸟类栖息在原本存在的土洞中。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楷书 依据草书字形将隶书字形中的“臼” 简化成“旧” 。《汉字简化方案》中简体楷书“旧”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隹”形消失,“凵”形消失,即“旧”是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臼”的变形。旧,保留旧的。
新:“辛”是“新新”的本字;而“新”是“薪”的本字。辛,甲骨文 (像刀刃) (木,原木),表示加刃于木,即用刀斧劈柴。当“辛”的“劈柴”动词本义消失后,甲骨文 再加“斤” (斧子)另造“新”代替,强调用刀斧劈开原木。有的甲骨文 将“辛”字中的“木” 简化成“屮” 。造字本义:动词,用锋利的刀斧将原木劈成两半,备作柴薪。原木的表皮通常灰暗而多褶皱,而劈开后木心所呈现的,却白晳而平滑,并且富于清新宜人的自然气息,因此“新”从“劈柴”的动词本义引申出“开辟性的、前所未有的”形容词含义。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新”的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卄” (草木)另造“薪”代替。新,劈柴,将木头劈成散材。
得:得,甲骨文 (手,拾) (贝,最原始货币),表示拾贝。有的甲骨文 加“彳” (行进),表示古代中原人长途跋涉到湖海之滨寻觅和拾捡贝壳。造字本义:动词,捡到贝壳,喜获财富。金文 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篆文 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有的篆文 加“彳” ,同时误将篆文字形中的的“贝” 写成“见” 。远行拾获海贝为“得”;远行深山采集有所收获为“遂”。 得,远行探索而有所获。
正:“正”是“征”的本字。正,甲骨文 (囗,城邑、方国) (止,行军),表示征伐不义之邑。造字本义:动词,行军征战,讨伐不义之地。有的甲骨文 将表示方国的方框 写成实心点的指事符号 ,写成指事字。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指事符号由实心点 改写成一横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正”的“征战”本义消失后,甲骨文再加“彳”(行)另造“征”代替。古人称不义的侵略为“各”,称仗义的讨伐为“正”。
殆:台,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胎”的省略。殆,篆文 (“死”的省略) (“胎”的省略),造字本义:动词,胎死腹中。殆,危险。
强:强,篆文 (弘,声音大) (虫,爬行动物,表示动物的发出的巨大声音),造字本义:名词,呼啸声震憾人的大型爬行动物。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疆界。彊,金文 (弓,代表武力) (畺,疆界),造字本义:形容词,武力鼎盛,疆域广大。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当“彊”的“疆域”本义消失后, 篆文再加“土”另造“疆”代替。
畜:畜,甲骨文 (幺,丝,表示系、绑) (田间 的谷物 ),表示圈系动物,以谷物饲养。有的甲骨文 用 代替 ,表示用嫩草 饲养动物。造字本义:动词,将动物系在栏圈里,用谷物或嫩草饲养,以备家庭对肉食的不时之需。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幺” 误写成“玄”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现代汉语中常“牲畜”并用,用以敬神的鲜活家畜叫“牲” * ;家庭饲养、储备的鲜活动物叫“畜”。
为:“爲”是“僞”的本字。爲,甲骨文 (又,抓、牵) (象,大型力畜),表示驯兽师手牵大象,驯化大象的野性,使大象为主人服役,劳作载重。有的甲骨文 用“爪” 代替“又” ,用长鼻大口的字形 ,代替长鼻和大目”的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长鼻大口的 写成长鼻大耳的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象” 写成不知所云的 。造字本义:动词,强制驯服大象,使原本自然、自由、自在的大象,变成不得不听命于主人的劳动力。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俗体楷书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一撇三点的“爪” 简化成一点一撇的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为” 依据草书字形 整体简化。当“爲”引申出“不自然、不真实”的形容词含义后,金文再加“人”另造“僞”代替,强调自然因素之外人类主观意志的因素。为,弥猴。作为走兽的弥猴喜欢用它的爪子。
择:擇,金文 (目,观察) (人) (羊) (双手,也是“共”的简写,表示供奉),造字本义:动词,用眼、用手,选出合适祭祀的羊羔。有的金文 字形复杂。篆文 以 代替金文的 。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手” 简写成 ,失去五指形象,将篆文字形中的“人” 误写成“土” 。择,柬拨,挑选。
官:官,甲骨文 (宀,房屋) (兵符、权印),表示放兵符的房屋。造字本义:名词,藏有朝廷所授权印的军政要地,政府。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失:失,金文 在手“手” 上加一捺指事符号 ,表示手未抓牢。造字本义:动词,手未抓牢而丢落。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手” 写成 。失,放手、脱手而不能控制。
其:“其”是“箕”的本字。其,甲骨文 像倒写的“网” ,表示用竹篾编织的简单容具,即“箕”的本字。造字本义:名词,竹篾编织成的开口簸箕。有的甲骨文 写成锁口状。有的金文 误将金文字形 中的两个手柄 (左右两个“丁”)写成 (八),并加 ,表示簸箕常被放在台子上。当“其”的“农用盛具”本义消失后,再加“竹”另造“箕”代替。篆文 承续甲骨文 字形。有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隶书 将盛具和台子连写。
弱: ,两“弓”会义,表示弓子强劲有力; ,像须发,表示年长或衰老。弱,篆文 在 各加 ,表示强弓已老旧,比喻强劲的弓弩在使用很久之后失去弹力。造字本义:形容词,强弓寿命已到,缺乏力量。隶书 省去其中一撇。
决: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玦”的本字,表示中断、分别。决,篆文 (水,洪水) (夬,“玦”,中断),表示洪水将堤岸冲出口子。造字本义:动词,大水冲裂堤岸。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决,在洪汛期打开水坝,让洪水畅通。
策: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刺”的本字,表示棘刺。策,金文 (“竹”的变形) (朿,棘刺),表示竹鞭。造字本义:名词,用来刺激、驱赶马匹的竹鞭。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
于:“于”是“竽”的本字。于,甲骨文 ((于,即“竽”,竹管吹奏乐器) (凹凸曲折),表示竽管乐音起伏迂回。 在有柄的吹奏乐器“丂” (参见“号”、“可”)的手柄部位加一横,表示手握乐器;凹凸曲折的符号 ,表示乐音婉转起伏。简体甲骨文 省去凹凸起伏的符号。造字本义:名词,婉转起伏的竽管乐音。金文 、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有所变形。隶书 恢复简体金文字形。当“于”的“竹笛”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竹”另造“竽”代替。由于“于”(男女新婚仪式上必备的音乐演奏)与“於”(成双成对的鸟儿比翼齐飞)读音相同,而且含义存在内在关联,古人于是有时假借“于”代替“於”。《汉字简化方案》用“于”合并代替“於”。
仁: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普天之下不同身份地位的生活者。仁,甲骨文 (人) (二,等同、相等,参见“均”、“齐”),表示人人相等,亦即等而视之,视人若已,将心比心,同情包容。造字本义:动词,尊重人道,相信人性相通,视人若已,同情包容,尤指强势者对弱势者的厚道。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尸” 。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有的籀文 将“人” 写成“千” (众多,代表众生)、“心” (慈爱)会义,表示心怀众生,宽容博爱。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险:僉,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剑。險,金文 (山) (僉,利剑),造字本义:名词,比喻陡峭如剑的山峰。篆文 用“阜” (石阶,代高山)代“山”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阜” 写成“左耳旁” 。险,阻碍、难以通行的山崖。
阴:侌,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霒”的本字,表示天空多云、没有阳光、有雨情。金文 (阜,山地) (侌,天空多云、没有阳光),表示山地背阳、缺少阳光的北坡。造字本义:名词,山地背阳的潮湿北坡。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用“月” (与“日”相对,表示没有阳光)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侌” (天空多云而没有阳光)另造会义字“阴” 。
计:十,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巨大数量。计,金文 (言,商谈) (十,大量),表示大量商谈。造字本义:动词,众人七嘴八舌地商议、谋划。篆文 调整左右顺序。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俗体楷书 依据草书字形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简写成 。
外:外,甲骨文 (卜,占问) (内,穴居),会义主题不明。有的甲骨文借用“卜” ,表示“外”与“占卜”的关系。金文 以“夕” (月亮,借代星夜)代替甲骨文的“内” ,表示在星夜占卜。造字本义:动词,在星夜的郊野占星问卜。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泄:泄,篆文 (水) (丗,不停地走),表示大量排水。造字本义:动词,快速、大量地排水。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
败:貝,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财宝。敗,甲骨文 (貝,财宝) (攴,持械敲打),表示毁坏宝贝。有的甲骨文 用“鼎” (至尊的象征)代替“貝”(财宝),表示毁坏尊鼎。金文 用“賏” 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貝” ,强调毁坏大量钱财。造字本义:动词,敲破尊鼎或宝贝,损毁家当。篆文 基本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攴” 写成“反文旁” 。
敛:1.收起;收住。 2.约束。 3.收集;征收。
凋:凋谢。例 。有“衰败,衰落”之意。
战: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彈”的本字,表示弹弓。戰,金文 (單,弹,射击工具) (戈,刺杀工具),表示射击、刺杀。造字本义:动词,远古士兵以弹弓、干戈为武器打斗拼杀。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俗体楷书 用“占” 代替正体楷书的“單” 。在合并字“战”的字形中,占,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佔”的省略,表示侵占、占领,因此“战”具有武力侵占、武力占有的意思。
士:士,金文 像是有手柄 (即 ,是“又” 的变形)的宽刃战斧 。造字本义:名词,手持大斧作战的武夫。有的金文 淡化斧刃、突出斧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有所变形。在远古冷兵器时代,军人所使用的武器,代表其在军中的级别与地位:身在前线用小斧作战的叫“兵”* ;身在将帅身边使用大型战斧的高级警卫叫“士”;手持特大战斧的首领叫“王”* 。最早的竹制武器叫“不”* ;使用带刃的木制武器的首领叫“帝”* ;文治天下的首领叫“君”* ;头戴金冠的王者叫“皇”* 。
贫:貧,籀文 (宀,家) (分),造字本义:动词,分割家产。篆文 (分) (貝,财产),强调分割财产。贫,家产而众人分割而减少。
游:“斿”是“遊”的本字。斿,甲骨文 ( ,旗帜) (子,学童),像飘扬的旗帜 引领一队学子 。金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突出执旗 游学的学子的手和脚 。当“斿”作为单纯字件后,篆文 再加“水” (河)另造“游”代替,表示古代学子打着族旗,过河越境,四处参观学习。造字本义:动词,古代学子以族旗为护照,举旗越境参观巡学。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水” 写成“三点水”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游”引申出“泅水”的稳定义项后,后人以“辵”(行进)代替“水”(河界)另造“遊”,表示陆上的巡行。古人称泅水横渡为 “游”,称顺着河道长距离游行为“泳”。 游,旌旗末端的旖旎流苏。
富:富,金文 (宀,房屋) (酉,酒坛),造字本义:形容词,家境宽裕,有余粮酿酒。远古时代粮食匮乏,酒品稀有,家中有酒是生活宽裕的标志。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酒坛形状 写成“畐” 。
衰:“衰”是“蓑”的本字。衰,金文 (衣领) (大量向下披垂的棕毛),字形像领口之下棕毛下垂的服装。棕片由数层棕丝天然网织而成,末端是棕毛,它质地轻飘,疏而不漏,耐潮耐湿;古人将棕毛朝下的棕片连缀成“棕衣”,亦即俗称的“蓑衣”;雨水打在棕衣上时被数层“棕网”遮挡,并顺着棕丝和棕毛下淌到地上,穿蓑人可保干爽不湿,加之棕衣轻便,人们可以穿蓑在雨中劳作。穿蓑传统在当代部分农村地区仍有保留。造字本义:名词,用耐潮、耐湿的棕片缝制的雨衣。籀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表示“领口”;将金文分开书写的两个“毛” 连写成 ,强调带棕毛的棕片被“连缀”成衣。篆文 将籀文字形中的“领口” 明确写成“衣” 。有的隶书 误将棕毛披垂的 (似“冄”非“冄”)写成“口”加一横 ,导致“衰”的字形面目全非,“蓑衣”本义线索消失。有的楷书 承续隶书字形 ;有的楷书 承续隶书字形 。当“衰”的“蓑衣”本义消失后,再加“卄”(草)另造“蓑”代替。
货:化,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改变、转变。貨,金文 (化,转变) (貝,钱财),表示可以转变成钱财的商品。造字本义:名词,可以出卖而转换成钱财的商品。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赂:各,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絡”的省略,表示拢络。賂,篆文 (貝,钱财) (各,“络”,拢络),造字本义:动词,用钱财拢络、收买他人。赂,(向有利可图的人)赠送钱财。
昧:未,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没有。昧,金文 (未,没有) (日,光亮),表示无光。有的金文 (未,荫翳) (心),表示内心阴暗,不坦然,行为不光明。造字本义:形容词,天昏地暗,没有光线。篆文 调整成左右结构。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未” 简写成 。未见世面为“蒙”* ;内心黑暗为“昧”;缺乏心智为“愚”* ;无知且迟钝为“蠢”* 。昧, 即“爽”,表示日出后天地敞亮。
闻:門,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房屋入口处可开关的双户。聞,甲骨文 (像一个人举起一只手在耳边) (夸张的耳朵),表示举掌在耳边,以增强对声音信号的捕捉。金文 有所变形,突出了耳朵形象 。篆文“聞”另造会义兼形声的字形: (門,双户) (耳朵),表示在门里听门外的动静。造字本义:动词,集中注意力倾听。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简体楷书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简写成 。
善:羊,既是声旁也是形旁,通“祥”。善,甲骨文 (羊,即“祥”) (双目,眼睛),表示眼神安祥温和,所谓“慈眉善目”。有的甲骨文 双眼 写成 。有的甲骨文 将一双眼睛写成 和 。有的甲骨文 将一双眼睛 省略成一只眼睛 。金文 (羊,即“祥”) (两个“言”),表示言语祥和亲切。造字本义:形容词,神态安祥,言语亲和。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两个“言” 写成“卄”加“口”的 。
忽:勿,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否定。忽,金文 (勿,不) (心,意识),造字本义:动词,不放在心上,不重视。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心” 写成 。忽,因忘记而无视。
记:己,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纪”的本字,表示用以打结、记事的绳子。記,金文 (言,语言) (“纪”,结绳纪录事件),造字本义:动词,用书面语言的形式将信息载入简册、书籍。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
暴:暴,甲骨文 (口,“日”的变形参见“日”*) (鹿头,代鹿皮),像在太阳下面曝晒鹿皮。古人将野兽毛皮放在烈日下曝晒脱水,以便长久保存毛皮。金文 用“麦” 代替甲骨文字形中的“鹿” ,表示在太阳下暴晒麦子粮食。籀文 调整结构,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的“日上鹿下”改成“鹿上日下”。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麦” 改成“米” ,并加双手 (操持),表示晾晒稻米的动作。有的篆文 加“出” ,强调将稻米“拿出家门”去曝晒。造字本义:动词,将兽皮或粮食谷物放在烈日下曝晒,以便干燥保存。隶化后楷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出” 和“廾” 构成的 写成“共”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米” 写成“水” 。当“暴”的“在烈日下曝晒”本义消失后,再加“日”另造“曝”代替。
可:“可”是“哥”、“謌”和“歌”的本字。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发声。可,甲骨文 (似竽的乐器) (口,发声),表示和着音乐唱歌。造字本义:动词,古代男女以吹笙唱歌方式求偶。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竽形 写成”丁“ 。当“可”的“吹笙唱歌”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可”,另造“哥”代替,表示对唱。当“哥”本义消失之后,金文再加“言”(倾诉)另造“謌”代替,或者篆文再加“欠”(撮口而吹),另造“歌”代替。
信:信,金文 (人) (口,说话),表示开口许诺。有的金文 (千) (言,说话),表示用千言万语保证。造字本义:动词,许诺,发誓。籀文 承续金文字形 。篆文 调整古匋字形 的左右顺序。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信,诚实不欺。
浊:蜀,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以四川为代表的西北地区。濁,金文 (河川) (蜀,西北地区),造字本义:名词,蜀水,源于楚、湘地区的多泥沙的河流。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
牧:牧,甲骨文 像手持 荆条 鞭赶牛群 。造字本义:动词,放养牛群。金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调整了结构顺序。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牛” 写成 ,牛角形象消失。放牛为“牧”;放羊为“养”。
德: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甲骨文“得” 的省略,表示获取、获得。德,甲骨文 (彳,即“得”,获取、获得) (直,正而不邪,正派),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有的甲骨文 用“行” 代替“彳”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直” 写成 。有的金文 加“心” ,强调“获之坦荡、问心无愧”的含义。篆文 为便于书写,将“直” 略写变形成 ,于是本为“直心”的字形“ ”变成了“十目一心”的 。造字本义:动词,正而不邪,行君子之道,即不狠不诈、不掠不盗、不强取苛求,坦然获得,无愧于心。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在道家思想中,“道”* 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中“德”与“得”有时因同音而相互假借。
集:集,甲骨文 (鳥) (木,树),像鸟雀飞落在树上。有的甲骨文 以“隹” 代“鸟”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有的金文 以三个“隹” 代替“隹” ,表示大量鸟儿栖息在同一株树上。造字本义:动词,鸟群栖在树上。篆文 、 承续金文字形。众鸟共栖为“集”;众鸟同鸣为“噪”* ;众鸟齐飞为“霍”* 。
绳:黽,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疑是“蛇”的变形。繩,篆文 (糸,麻线) (蛇),造字本义:名词,比喻蛇状的带状柔韧织物,用麻线或其它纤维交织缠绕而成,比线粗比索细。合线为“绳”,分线为“纱”。
刑:刑,金文 (“井”中加一点,表示套在头上的木枷) (刀,刑具),造字本义:动词,用刀砍杀披枷戴锁的罪人。有的金文 省去“井” 中的点。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的“井” 写成“开” 。
散:1.由聚集而分离。 2.分发;分给。 3.排遣;排除。 [sǎn]:1.无约束;不密集;松开。 2.零碎的;不集中的。 3.中成药剂型之一。由一种或数种药材粉碎成细粉混合而成的干燥药粉,按医疗用途分内服散和外用散。
小:“小”是“沙”的本字;“少”和“小”同源。小,甲骨文 像三(众多)颗细微的沙粒。金文 突出沙粒形状 。有的金文 将中间的点 写成长竖 ,将左边的点 写成撇画 ,将右边的点 写成捺画 。造字本义:名词,细微的沙粒。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当“小”的“沙粒”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水”另造“沙”代替,表示水边的细沙。小,物体细微的特征。
则:“則”是“鍘”的本字。則,甲骨文 (鼎,经久的青铜器) (刀,刻镂),表示用刀在金属器皿上刻镂。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写成 。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鼎” 写成“貝” 。造字本义:动词,古人将法律条文及其他重要记录刻铸在青铜钟鼎上,以便久存流传。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刀” 写成“立刀旁” 。简体楷书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简化成 。当“則”的“刻铸”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金”另造“铡”代替。
大:大,甲骨文 像张开双臂双腿、顶天立地的成年人。造字本义:名词,顶天立地的成年人。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失去手形。在远古时代,人的体格出众被等同于能力出众,因此称能医病、能治邦的人为“大(念dài)夫” 。 “私”即“厶” * ,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 * 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 * 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 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 * 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
立:立,甲骨文 像一个人 站在地上 ,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地面。造字本义:动词,站在地上。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站着的人 写成 。隶书 彻底失去人形。
赦:赦,金文 (加两点的“大”,像人身上有火星,表示火刑) (攴,持械执法),表示执行火刑。造字本义:动词,免除罪犯死刑。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篆文异体字 将 写成 (赤,火刑),突出免于火刑的含义。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赤” 。
必:“必”是“柲”的本字。必,金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戈 的手柄两侧加两竖指事符号 ,表示戈柄的护层(参见“介”*)。古人将多层柔韧的竹片缠在一起,作为锻锤、戈、矛等器械的手柄,以良好的韧性避免在使用巨大暴发力时折断手柄。在古人眼里,战场上枪械手柄的质量攸关性命,因此手柄的韧性是“必须”的保障。造字本义:名词,将多层竹片缠在一起构成的戈、矛等器械的柔韧手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变形,似乎成了“心” 字加一撇 的结构,篆文字形中的“戈” 形消失。当“必”的“多层柔韧竹片构成的器械手柄”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木”(手柄)另造“柲”代替。
生; 生,甲骨文 是指事字,在草叶 (屮)下面加一横表示地面的指事符号 ,表示新芽破土而出。有的甲骨文 用“土” 代替表示地面的指事符号 ,成为会义字: (屮, 新芽) (土,地面),表示地面上有新芽冒出。造字本义:动词,草木破土萌发。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上部的“屮” 简化成 ,失去植物嫩叶萌发 的形象。古籍常假借“生”代替“性”。
服: “ ”是“服”的本字。 ,甲骨文 (人,罪人) (又,抓捕、控制),表示抓捕罪犯。当“ ”作为单纯字件后,甲骨文 再加“凡” (方形木枷)另造“服”代替,强调抓捕罪犯,并用刑枷加以控制。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误将“凡” (木枷)写成“舟”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 。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舟” 写成“月” ,将篆文字形的“人 ”写成“卪”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以致字形面目全非。造字本义:动词,抓捕战俘或罪犯,强制上枷,使之屈从。古籍多以“服”代替“ ”
罚: 罰,金文 (网,逮捕) (言,审讯、判罪) (刀,用刑、惩治),造字本义:动词,逮捕罪人,审讯并用刑惩治。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网” 简化为“四” 。
甘: “甘”是“甜”的本字。甘,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口” (嘴、舌)中加一短横指事符号 ,表示用口腔、舌头品尝美味。造字本义:动词,用口舌品尝食物的美味。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误将篆文字形中的“口” 写成“廿” ,导致字形面目全非。当“甘”逐渐书面化后,籀文 再加“舌” 另造“甜”代替。“甘”作为形容词与“甜”* 同义,但“甘”多用于书面语境,“甜”多用于口语语境。
叛: “半”是“判”的本字。半,金文 (八,用刀分割) (牛),表示解牛、分解。当“半”的“分解牛”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刀” 另造“判”代替,强调用刀解牛。造字本义:动词,解牛,分割。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半” 写成 ,牛角形象尽失。
及: 及,甲骨文 (人) (又,抓),像一只手 从背后抓住前面的人 。造字本义:动词,赶上并抓住。金文 将“手” 与“人” 连写;有的金文 写成上下结构。篆文 基本承续金文字形 。隶书 将“人” 与“又” 连写。
罪: 非,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非法。罪,篆文 (网,缉捕) (非,非法),表示缉凶。造字本义:动词,抓捕、惩罚犯人。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网” 写成“四” 。辠,金文 (自,鼻子) (辛,刑具),表示割鼻刑罚。造字本义:动词,古代酷刑,割去罪犯鼻子。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酷: 酷,古陶 (酉,酒) (告,杀牛祭祀),造字本义:名词,用于祭祀的浓香美酒。篆文 字形与古陶字形相似。
听: 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欣”的省略,表示开心。听,篆文 (口,嘴巴) (斤,即“欣”,开心),表示张嘴大笑。造字本义:动词,因开心而张嘴大笑。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用字形简单的同音字形“听”合并代替字形复杂的“聽”* 。当“听”合并“聽”之后,“听”不再读它原有读音 yǐn ,而转读被合并字“聽”的读音 tīng ,这是合并简化过程常见的“变读”现象。
谗: 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双“兔”重叠,表示像兔子一样嘴巴动个不停,不断说话。讒,篆文 (言,商议) (毚,嘴动不停,话语不断),造字本义:动词,不断地用甜言蜜语讨好献媚。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谗”是用甜言蜜语献媚当权者;“谄”是是恶语诅咒,毁谤陷害。谗,说别人的坏话。
美: 美,甲骨文 (像花枝或草叶) (大,人),表示头戴花草饰物。有的甲骨文 把“大” (人)写成“夫” (成年男子束发,并用发簪固定),表示将花草饰物固定在头发上。有的甲骨文 把花草形状 写成近似于“華”(花)的 ,像花环上花草簇集的样子。造字本义:形容词,头戴花环的人,华丽,悦目,好看,漂亮。金文 把甲骨文字形中近似于“華”的花草形象 写成似“羊”非“羊”的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羊” 。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美,美味,爽口。
谏: 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挑选、挑剔。諫,金文 (柬,挑选、挑剔) (言,言说、评论),表示挑剔、批评。造字本义:动词,臣子批评或忠告君王。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简写成 。
仇:九,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挥臂攻击。仇,篆文 (人) (九,“究”的省略,追究),表示追究对方。造字本义:动词,追究伤害,攻击报复。注:“仇”合并“雠”之后,“仇”只在作为姓氏或地名时读它原有的读音 qiú;作动词时转读被合并字“雠”的读音 chóu ,这是合并简化过程发生的“变读”现象。讎,金文 (隹,“唯”的省略,应答) (言,应答) (隹,“唯”,应答),表示双鸟对鸣求偶。造字本义:动词,两个情人像鸟儿一样互相甜言蜜语、唯唯应答,调情求偶。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能: “能”是“熊”的本字。能,甲骨文 像大型动物,字形突出了它的大嘴和利爪 。造字本义:名词,体形庞大但善于爬树的熊。金文 突出了圆头、大口利齿 、利爪 的特征。有的金文 将 分离成四个字件。篆文 将金文字形 中的熊头和大嘴 写成“厶” 和“月” 。当“能”的熊本义消失后,篆文 再加“火”另造“熊”代替。
有: “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 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 加“肉” 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又” 写成 。
安: 安,甲骨文 (宀,新房) (女,新娘),表示新房中有新娘。有的甲骨文 将“女” 写成 ,表示别亲远嫁的女子忧伤落泪。在古代的农业社会,兴宅、娶亲,是男子一生中至关重要的两大事件,直接而深刻地影响到男子个人的心理状态,顺利兴宅、娶亲,便能安居乐业,反之内心则焦虑不宁。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男子建房娶亲成家,内心踏实过日子。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古人称娶亲成家、专心度日为“安”;称生活富足、内心愉快安定为“寧” * ,“安”是“寧”的基础,“寧”是“安”的高级境界。
贪: 含,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衔在嘴里。貪,甲骨文 (口,含在嘴里) (貝,古代最早的货币),表示爱财至极,含贝在口。造字本义:动词,对钱贝迷恋到想把它吞下去。金文 将“口” 写成“今” (“含”的省略)。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之: 之,甲骨文 是指事字,在“止” (脚)下面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脚踏大地。造字本义:动词,足履平地,徒步前往。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严重变形。楷书 承续隶书字形,“止”形消失。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残: “戔”是“殘”的本字。戔,甲骨文 (戈,战争武器) (戈,战争武器),表示武力相向,残酷拼杀。篆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 写成 。当“戔”成为单纯字件后,篆文 再加“歹” (死)另造“殘”代替: (歹,“死”) (戔,双戈相撕杀),表示武力拼杀,置对方于死地。造字本义:动词,为争夺利益,武力相向,凶狠无情,不惜杀伤、杀死对方。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上下结构的两个“戈” 、 ,重叠简化成独体字 。俗体楷书 承续隶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 写成 。
翻译:
遵义章第五
崇敬地奉命公认的道德、真理而行
以明示下者暗:在下属面前显示高明,必遭愚弄。君主守其道,臣下守其职,上下分工各司其职。君主务道务心务虚务静务无为,故能道明;臣下务能务力务实务动务有为,上下一体,天下才能无所不治,功业才能无所不成。
有过不知者蔽:有过错而不能自知,其愚蔽。
迷而不返者惑:迷无所知,必然昏乱、迷惑。
以言取怨者祸:言而无信必生祸患。
令与心乖者废:令与心相违背,一定会坏事。
后令缪前者毁:政令前后相互矛盾注定导致失败。
怒而无威者犯:发怒且无威信者,一定会受到侵犯。
好众辱人者殃:喜欢伦人善恶,说人过失,揭人短处,对众羞辱,一定会有祸殃。
戮辱所任者危:假公济私的报复下属,必招危险。
慢其所敬者凶:怠慢应受尊重的人,一定会招致不幸。
貌合心离者孤:表面上关系密切,实际上心怀异志,一定会陷于孤独。
亲谗远忠者亡:亲近谗佞远离忠良注定灭亡。
近色远贤者昏:亲近女色而疏远贤人必陷昏聩。
女谒公行者乱:女人干涉大政,一定会大乱。
私人以官者浮:以私志设官,必然会浮于公道。
凌下取胜者侵:欺压下属而获得的胜利就是侵犯。
名不胜实者耗:名不副实就是徒耗民脂。
略己而责人者不治:宽以待己严于律人者无法处理事务。
自厚而薄人者弃废:厚待自己而损害他人者必招众人唾弃。
以过弃功者损:以过失为由剥夺他人功劳必失人心。
群下外异者沦:下属各怀异心必定沦亡。
既用不任者疏:既然用了人却不给予信任,必定导致关系疏远。
行赏吝色者沮:论功行赏时吝啬小气,形于颜色,必定使人感到沮丧。
多许少与者怨:许诺的太多,别人做到了,又不舍得赏赐,这样必然会招致抱怨。
既迎而拒者乖:始迎终弃必定恩断义绝。
薄施厚望者不报:付出得少却期望得到厚报必定没有善果。
贵而忘贱者不久:一旦富贵就忘记当初的贫贱必定不会长久。
念旧而弃新功者凶:念及别人旧恶,忘记其所立新功的,一定遭来大凶。
用人不得正者殆:不懂得知人善任之道一定会有危险。
强用人者不畜:错用强用人的结果是万物皆不得其宜。
为人择官者乱:因官设任,为人而择官必然会导致管理的失败。
失其所强者弱:失去自己的强项必然消弱力量。
决策于不仁者险:向心术不正者商讨决策之道必存风险。
阴计外泄者败:内心的意图泄露者必然遭致败亡。
厚敛薄施者凋:豪取寡施者必定衰落。
战士贫游士富者衰:奋勇征战的将士生活贫穷,谋士安享富贵,国势一定会衰落。
货赂公行者昧:大行其道的贿赂官员,政治必定昏暗。
闻善忽略,记过不忘者暴:无视别人的优点长处,却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耿耿于怀必将作风粗暴。
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浊:对已任用的下属时常猜疑,或者对信用较好的人又不重用都将招致政治上的混乱。
牧人以德者集,绳人以刑者散:以德治国,民心团结,以刑治国,民心离散。
小功不赏,则大功不立:立下小的功劳不奖赏,则无人立大功劳。
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小的怨恨不宽赦必生大的怨恨。
赏不服人,罚不甘心者叛:奖赏不足而处罚有过必定引起叛乱。
赏及无功,罚及无罪者酷:奖赏无功之人,罚及无罪之人必定造成苛政。
听谗而美,闻谏而仇者亡:喜欢听谗佞之言,仇视忠谏之言必定灭亡。
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藏富于民,以百姓富有作为本身的富有,这样才会安定;欲壑难填,总是贪求别人所有的,必然残民以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