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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周第三天
一、原文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二、查字并正音 1、惟——隹,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唯”的省略,表示绝对、别无选择。惟,金文=(唯,绝对、别无选择)+(心,意愿),表示唯一意愿。造字本义:动词,遵循一愿,舍此不从。由于“惟”与“唯”读音相同、字形相近、字义也相近,古籍中“惟”与“唯”常相互假借。 2、常——“裳”是“常”的异体字。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崇尚的、流行的。常,金文=(尚,崇尚、流行)+(巾,布),表示人们崇尚的服饰。造字本义:名词,古代长期流行的服饰。古代称连体裙为“裳”,称长裙为“常”。 3、得——“䙷”是“得”的本字。䙷,甲骨文=(手,捡拾)+(贝,最原始货币),表示捡拾贝壳。当“䙷”的本义消失后,繁体甲骨文再加“彳”(行进)另造“得”代替,强调古代中原人长途跋涉到湖海之滨寻觅和拾捡贝壳。造字本义:动词,捡到贝壳,喜获财富。古籍多以“得”代替“䙷”。远行拾获海贝为“得”;远行深山采集有所收获为“遂”。 4、宝——貝,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财富。寶,甲骨文=(宀,房屋)+(貝,财富)+(朋,玉串),表示珍藏在家里的贝玉。造字本义:名词,藏在家里的珠贝玉石等奇珍。 5、亡——亡,甲骨文是指事字,字形在“人”的手部位置加一竖指事符号,表示手持盾、甲之类的护具作掩护。有的甲骨文误将反写的“人”写成“匕”。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盾甲的一竖指事符号写成折笔的,强调盾甲的抵挡、护卫作用。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战败的士兵手举盾甲逃命。 6、仁——“忈”是“仁”的异体字。人,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普天之下不同身份地位的生活者。仁,甲骨文=(人,他人)+(二,等同、相等,参见“均”、“齐”),表示人人相等,亦即等而视之,视人若已,将心比心,同情包容。造字本义:动词,尊重人道,相信人性相通,视人若已,同情包容,尤指强势者对弱势者的厚道。
三、朗读 见微盘
四、翻译 《康诰》说:“天命不会永久固定在某一家。”这是说,导引吉祥行善就会获得天命,导引吉祥行善就会失去天命。《楚书》说:“楚国没有什么是珍宝,只把善德当作珍宝。”舅犯说:“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珍宝,只把仁爱亲族当作珍宝。”
五、阅读心得 仁是实行絜矩之道进行精确复制的内在要求,心术仁通而老老、长长。仁以德为本,而不会本末倒置以财为本。仁不会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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