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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为而不争(2023.8.18)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
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查字】
1. 信:“信”是“訫”的异体字。心,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内心、真情。信,金文  (言,说话) (心,内心真情),表示说真心话( 是“心” 的竖写)。金文异体字 用“千” (数量巨大)代替“心” ,表示用千言万语保证自己所说话语的真实可靠。有的金文异体字“㐰” 用“人” 代替“千” ,用“口” 代替“言” 。篆文 综合两款金文字形,将金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 ,将金文字形中的“言” 写成 。造字本义:动词,许诺,发誓。隶化后楷书 将籀文字形中的“人” 写成“单人旁” ,将籀文字形中的“言” 写成 。古籍多以“信”代替“訫”和“㐰”。古籍常“诚信”并称,“诚”表示实现诺言,说到做到,侧重表达个人自律修养;“信”表示言而有衷,真诚可靠,侧重表达社交中的诺言责任。2. 美:美,甲骨文  (像花枝或草蔓) (大,人),表示头戴花草饰物。有的甲骨文 把“大” (人)写成“夫” (成年男子束发,并用发簪固定),表示将花草饰物固定在头发上。有的甲骨文 把花草形状 写成近似于“華”(花)的 ,像花环上花草簇集的样子。金文 把甲骨文字形中近似于“華”的花草形象 写成似“羊”非“羊”的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 写成“羊” 。造字本义:形容词,头戴花环的人,华丽,悦目,好看,漂亮。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羊”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大” 写成 。
3. 辩:辯,篆文  (辡,涉及刑事的双方,原告与被告) (言,诉讼),表示原先与被告诉讼争论。造字本义:动词,古代庭审诉讼时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论争。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辡”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言”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辩” ,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言” 简化成“讠” 。
4. 博:“博”和“搏”在金文字形中原本是一个字,从篆文开始分化。尃,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缚”的本字,表示捆绑。博,甲骨文假借“尃”。尃,甲骨文  (像线绕在纺砖上) (又,抓),表示抓住并捆绑。博,金文字形多样化,都强调武力拼杀、绑获对手:金文字形  (十,盾) (尃,即“缚”),表示武力拼杀,捆绑俘虏;有的金文 误将表示盾形的 写成“十” ;有的金文 将“盾”形的 写成 ;有的金文 以“干” (矛)代替“盾” ;有的金文 则以“戈” 代替“盾”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武力的线索消失。造字本义:武力拼杀,捆绑俘获敌人。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尃” 写成 。当金文字形中的 被篆文写成“博”后,篆文 再加“手” 另“搏”代替,表示拼杀的本义。
5. 积:責,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績”的省略,表示续接、累加。積,籀文  (禾,谷物) (責,即“績”的省略,续接、累加),表示持续累加的谷物。篆文 承续籀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储备的粮食。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禾”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责”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积” ,用近音的“只” 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责” 。
6. 与:与,篆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匕” (食勺)上加一点指事符号 ,表示用勺子添食。造字本义:动词,用食勺为别人添食。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汉字简化方案》用“与”合并代替“與”。
7. 为:“爲”是“撝”和“僞”的本字;“為”是“爲”的异体字。爲,甲骨文  (又,抓、牵) (象,大型力畜),表示驯兽师手牵大象,驯化大象的野性,使大象为主人服役,劳作载重。大象是陆地上最大型的力畜,在严重依赖体力的远古时代,驯化大象为主人服务,在古人看来是是一项无所不能的发明。有的甲骨文 用“爪” (抓)代替“又” (抓),将“象” 写成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长鼻大口的“象” 写成长鼻大耳的“象” 。篆文 将金文字形中的“象” 写成不知所云的字形 。造字本义:动词,人工引导驯服大象,使大象掌握超越自然本能的劳动技能,变成听命于主人的劳动力。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爪”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象” 写成 。俗体楷书“為” 将正体楷书字形中一撇三点的“爪” 简化成一点 。《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为” ,依据草书字形 整体简化。当“爲”引申出“用手势指引、指导”的动词含义后,篆文再加“手”另造“撝”代替,强调手势的作用;当“爲”引申出“不自然、不真实”的形容词含义后,金文再加“人”另造“僞”代替,强调自然因素之外人类主观意志的因素。古籍多以“爲”代替“為”。《汉字简化方案》将“爲”和“為”都简化成“为”。
8. 既:“旡”是“既”的本字。旡,甲骨文  (转向背后的“口”) (既,跪坐着的人),表示吃饱饭后,掉过头,嘴背着面前的餐桌。当“旡”作为单纯字件后,甲骨文 再加“食” 另造“既”代替。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吃饱打嗝,转身离席,与“即”相反。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欠” 写成“旡” 。古人称近食就餐为“即”;称餐毕离席为“既”。
【翻译】
第八十一章 为而不争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与天道之真合符的言语,朴素而不以文饰貌,人道悦人耳目的漂亮话无法与天道真言符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善为天道者,通而全,周知万物,不与人诉讼争论;知不全者,自见自是,容易与人对立争论,不善于通达天道。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知天道的人视万物为一,不会把万物分类捆绑起来去认识;把万物分类捆绑而致知,越分越在细枝末节上做功,无法归一全知,无法通达天道。(“道生一”)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
圣人不积人德,自始至终执天道为天下人做事(“后其身”),自己的天德愈加丰厚。
既以与人,己愈多。
自始至终把自己的天德添补给天下人,自己的德会愈加多,因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天之道,利而不害。
天之道,生、养万物,使万物成势而不为万物主,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不害万物。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之道,为老天爷打工而不越俎代庖,为天下人做事而不争先(功、利、名),使天与人两不相伤,以达成至治之极。
【聊录】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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