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原文: 盛神法五龙 盛神中有五气,神为之长,心为之舍,德为之大。
查字: 盛——成,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用武力实现霸业。盛,甲骨文=(益,即“溢”的本字,满溢)+(“成”的省略,用武力实现霸业),“溢之成”或“成而溢”,比喻帝业达到顶峰,国力兴旺,连带影响周边国家。造字本义:形容词,国力强大,帝业达到顶峰。 神——“申”、“电”、“神”本是同一个字,后分化。申,甲骨文像神秘的劈雳、不同方向开裂的闪电。古人认为打雷闪电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在发怒。当“申”的“闪电”和“天神”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示”另造“神”代替:(示,祭祀)+(申,闪电),表示祭拜发出闪电的天公。造字本义:名词,古人祭拜的天公,万物的创造者和掌控者。在中医观念中,“精”是生命能量的最高级形式,用以化血化气养神,精气有限,精竭人枯;“神”来自于受孕时的父母“两精相搏”,是统领生命的天真魂灵,若不自觉持守,容易在后天耗散;“灵”是沟通天地万物的通神力量,比“神”更脆弱,要以静心与觉悟特别养护;“魂”是统领精神的神秘能量,也称“阳神”,主动,负责有意识状态下的情感、思想等心智活动;“魄”是统领肉体的神秘能量,也称“阴神”,主静,负责无意识状态下的感知、代谢等生理本能。 法——“法”是“灋”的异体字。灋,金文=(去,离开住地,代表为生存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社会活动)+(水,柔软、流动,无所抗拒又无坚不克的物质)+(廌,轻盈灵巧的动物),表示古代参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动时,从流水顺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动物的灵巧自由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道家思想相信“上善若水”,认为水的特质代表了自然的本质精神。篆文将金文字形的混合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造字本义:名词,人类从水、鹿等自然中领悟并践行的生存之道,即暗合宇宙万物的本质精神、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龙——“龍”是“龔”的本字。虹,既是声旁也是形旁,甲骨文像张开大口饮水的双头飞天神兽,表现了远古先民对于彩虹神秘天象的推测想象。龍,甲骨文、金文字形极其丰富多样,但都包含“辛”(施刑,惩罚罪人)和有獠牙利齿的大“口”(吞噬)的字形,表达了远古先民的受害恐惧,和对灾难根源的想象。“龍”字的甲骨文、金文字形与文化含义,集合了远古先民对天上的龙卷风、地面的洞穴巨蟒、水下猛鲨巨鲸的认知与想象,对古人来说,此三者的共性,是神秘而具有最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都会周期性地对世人大开杀戒。在远古先民看来,“龍”不是一种动物,而是神灵派来司斩夺命的一组神兽,本质相同而形体各异。先民相信,龙卷风摧毁家园、蟒蛇吃人、海鱼袭击渔船和渔民,都是神灵对罪人的惩罚,因此主动妥协献牲,以求后安。龍,甲骨文=(辛,施刑,惩罚罪人)+(“虹”的竖写),表示像矗立的虹一样的神秘巨兽,它代表神的权威行刑杀伐,张着大口在天地间怒吼横行,吞噬一切有罪之人。这个恐怖的神兽,俗称“龙卷风”,现代科学称之为“热带气旋”,可在瞬间将人间变地狱。造字本义:名词,远古先民用幼童幼女作牺牲品献祭的热带气旋灾难或吃人的大蟒蛇。 中——中,甲骨文=(㫃,旗帜,借代国旗、国家)+(㫃,旗帜,借代国旗、国家),表示南北方向两旗相连,即表示两国南北毗邻。有的甲骨文在两旗(两国)之间的二分位置,加一个圆点指事符号,表示国家的地理位置,处于南北两国之间;并在圆点指事符号两侧各加一点,代表东西方向的两面旗或两个国家;也就是说甲骨文字形表示南北东西四方周围与其他国家毗邻,或者说,国家位于南北东西的四面诸国之间。有的甲骨文省去表示东西方向两面旗的两点指事符号,并用“囗”(国家或疆域)代替圆点指事符号,表示两国之间的国家。简体甲骨文“中”进一步将上端的旗帜“㫃”也省去,极大地简化字形,写成特殊指事字:一竖指事符号表示国土相连相邻;一圈指事符号表示国土所在位置。造字本义:名词,四方与他国毗邻、或者说位在诸国之间的国家。 有——“又”是“有”的本字。又,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 五——“二”是特殊指事字,上面一横代表天,下面一横代表地。甲骨文在两横之间加一横表示“三”,代表天、地、人,万物之源。后来古人在天地“二”之间再加一个“二”,用两个“二”表示“四”。“五”也是特殊指事字,“五”的甲骨文字形用一个叉号寓意天、地万物的交汇,以表示大于“四”的正整数。有的甲骨文在字形(万物交汇)基础上加(天地之间),表示天地间交汇的万物。在造字时期的远古时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曾是极限数。造字本义:名词,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构成要素,代表天地间万物交汇构成元素的极限数,大于四,小于六。 气——气,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字形在表示天地的“二”的两横之间加一横指事符号,代表天地之间的汽流。金文为了使之区别于数目字“三”,将第一横写成折笔。为了有交区别于数目字“三”,有的金文甲骨文字形中表示天地的上下两横都写成折笔。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三横都写成了波浪线,字形由指事字变成了象形字,像汽流起伏的样子。造字本义:名词,易于在天地之间均匀扩散、飘逸的第三态物质,汽流。隶书有所变形。“气”是天地间容易飘逸、扩散的自然汽流;“氣”是人体内因肠胃消化食物而产生的气体。《汉字简化方案》用“气”合并“氣”。“乞”是“气”字减去中间一笔的特殊指事字:飘逸、扩散的汽流为“气”;短气为“乞”。 为——“爲”是“撝”和“僞”的本字;“為”是“爲”的异体字。爲,甲骨文=(又,抓、牵)+(象,大型力畜),表示驯兽师手牵大象,驯化大象的野性,使大象为主人服役,劳作载重。大象是陆地上最大型的力畜,在严重依赖体力的远古时代,驯化大象为主人服务,在古人看来是是一项无所不能的发明。造字本义:动词,人工引导驯服大象,使大象掌握超越自然本能的劳动技能,变成听命于主人的劳动力。当“爲”引申出“用手势指引、指导”的动词含义后,篆文再加“手”另造“撝”代替,强调手的作用;当“爲”引申出“不自然、不真实”的形容词含义后,金文再加“人”另造“僞”代替,强调自然因素之外人类主观意志的因素。古籍多以“爲”代替“為”。现代汉语将“爲”和“為”都简化成“为”。 之——之,甲骨文是指事字,字形在“止”(脚)下面加一横指事符号,表示脚踏大地。造字本义:动词,足履平地,徒步前往。古汉字中的人称来源,体现了古人的自我中心意识:脸部的正中央为“自”(鼻子,第一人称),脸部的下边为“而”(颌须,第二人称),身体的最下端为“之”(脚板,第三人称);同样,威猛的武器为“我”(大戌,第一人称),而只用于短程集发的弓弩为“尔”(排箭,第二人称)。 长——長,甲骨文是象形字,像一个人头发飘散的样子。有的甲骨文像头发飘散、拄着拐杖的老年人,一横指事符号表示发簪。有的甲骨文在头发飘散形象的基础上加“又”(抓),表示拄杖的老人。古代中国人认为须发是父母所赐,不能随意剔剪,因此年龄越大,须发越显眼,成为年老的象征。金文突出了人的头上飘飘的头发和拄杖的手。籀文=(头发)+(发簪)+(人),强调头发。篆文在籀文的“人”里面加“手”。造字本义:名词,头发飘飘的拄杖老人。 心——心,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包形的内脏器官。金文在包形器官基础上增加动脉和静脉的入口管道形象,并在包形器官的内部增加一点表示血液的指事符号,整个字形像人体内包形的泵血器官。造字本义:名词,人体的泵血器官,从静脉接受血液并将其压入动脉从而维持血液在整个循环系统中的流动。 舍——舍,甲骨文=(余,单柱、无壁的简易茅屋)+(囗,代表村邑),表示村邑中的茅屋。造字本义:名词,村邑中供旅人暂住的简易客店。 德——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得”的省略,表示获取、获得。德,甲骨文=(彳,即“得”的省略,获取、获得)+(直,正而不邪,正派),表示得之正直,获之坦荡。造字本义:动词,正而不邪,行君子之道,即不狠不诈、不掠不盗、不强取苛求,坦然获得,无愧于心。在道家思想中,“道”代表自然律,是道家世界观的核心;“德”代表顺应自然律的法则,是道家方法论的核心。古籍中“德”与“得”有时因同音而相互假借。 大——大,甲骨文像张开双臂双腿、顶天立地的成年人。造字本义:名词,顶天立地的成年人。在远古时代,人的体格出众被等同于能力出众,因此称能医病、能治邦的人为“大(念dài)夫”。“私”即“厶”,是头部朝下、尚未出生的神秘胎儿;“了”是刚出生的、性别确然可辨的幼婴;“子”是挥动两臂、两腿包裹在襁褓中、尚不能独立活动的幼儿;“大”是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人”是双手采摘或在地里忙活的劳动者。
翻译: 要把父母两精相搏的天真魂灵持守至顶峰,要如流水般顺其自然、麋鹿般灵巧自由地领悟五种神兽交汇之态势。 持守父母两精相搏的天真魂灵至顶峰的领域内,有五种能量气流,天真魂灵为五气里头发飘飘的拄杖老人,心为五气里的旅舍,德为五气里的顶天立地的成年人。
心得: 神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就是祖辈及父母在他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精神,经由父母两精相搏“龙战于野”而传到了我们身上,我们领承了就有神。所以它在五气里就是长,头发飘飘的拄杖老人。 我们说的心、心理、内部世界,就是舍神的旅舍,我们领承了神,就要恭候于心,听候调令。 而德就是能识神旨而能做正事的人,要把事做好,必须顶天立地。 这么理解神、心、德后,再回头体会“盛神法五龙”,就是讲人怎么听话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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