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神”的本字。坤,篆文=(土,大地)+(申,神),表示地神。造字本义:名词,地神,与阳性的上天相对的阴性大地。在道家古老的阴阳观念中,天为阳,称作“乾”;地为阴,称作“坤”。
牝:匕,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妣”的省略,表示女性,通常指生育过的妇女。牝,甲骨文=(匕,“妣”,女性)+(牛,牲口),表示母牛。造字本义:名词,母兽,雌性的动物。甲骨文时代的古人重视对动物的驯养繁殖,因此对动物的性别敏感,定义也相当细致准确,如“匕羊”为母羊;“匕牛”为母牛;“匕虎”为母虎。因牛体庞力大,助益农耕,且天性仁慈,古人对牛特别厚爱。公牛为“牡”;母牛为“牝”;专门用于祭祀牺牲的小公牛为“特”。
马:馬,甲骨文是长脸、大眼、鬃毛飞扬、长尾有蹄的动物形象。造字本义:名词,善跑的力畜。隶书将篆文字形中侧视的两只马蹄与马尾写成“四点底”加折笔。《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马”,是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进行整体简化,将“四点底”简化成一横。《说文解字》:马,一种会昂首怒吼的动物。马勇武无比。字形像马头、马鬃、马尾、四足的造型。
君:“尹”是“君”的本字。君,甲骨文=(手执权杖)+(口,命令),表示握权执政,管理事务。造字本义:动词,发号施令,执政治国。古人称开创缔枝为巢时代的首领为“帝”;称手持特大战斧的首领为“王”;称文治天下的智慧首领为“君”;称头戴金冠的至上王者为“皇”。《说文解字》:君,天下至尊。字形采用“尹”作边旁,表示管理万千事务;因为发号施令,所以同时采用“口”作边旁。,这是古文的“君”字,像君主端坐的样子。
有:“又”是“有”的本字。又的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手张开,有所抓持。当“又”的“持有”本义消失后,金文再加“肉”另造“有”代替,突出“手持肉食”的本义。远古时代肉食是生存资料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古人因此以“持肉”借代为“持有”。造字本义:动词,手持肉食。
攸:又,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抓持。攸,甲骨文=(人,老者)+(木棍,手杖)+(又,抓),表示老人拄杖而行。有的金文加“水”(沟、溪、河),表示老人拄杖小心过河。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水”写成一竖。简体篆文省去金文字形中的“人”,突出了“水”。造字本义:动词,老人拄杖慢行。当“攸”的“拄杖小心过河”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心”另造“悠”代替。《说文解字》:攸,走在水中。字形采用“攴、人”和有所省略的“水”会义。
往:王,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贤明之君。往,甲骨文=(之,前行、投奔)+(王,贤君),表示投奔贤君。当“ ”成为单纯字件后,金文 再加“彳” (前行)另造“往”代替,表示朝某地“前行投奔”。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一心一意投奔贤明之君,归附安乐之国。古籍多以“往”代替“ ”。时间逝去为“往”;远古时代为“昔”。《说文解字》:往,去,到……去。
先:“先”是“兟”的本字。千,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迁”的本字,表示移动。先,甲骨文=(之,即“趾”,借代腿脚)+(人,是“千”的省略,亦即“迁”的省略,移动),表示抢在他人之前到达。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抢在他人之前到达。古籍多以“先”代替“兟”。《说文解字》:先,前进。字形采用“儿、之”会义。
迷:米,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眯”的省略,表示看不清。迷,侯马盟书=(辵,行进)+(米,“眯”的省略,半睁眼睛,看不清)。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辨不清前进的方向。《説文解字》:迷,或也。
后:“司”与“后”本同源,后分化。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嘴巴,发音、说话的器官。后,甲骨文=(卜,权杖)+(口,嘴巴,借代号令、命令),表示发号施令的最高权力者。卜辞中有的甲骨文以“毓”代“后”,表示生育能力强的妇女。有的甲骨文将“后”写成“反司”,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掌权者“司”。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继承篆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生殖崇拜的母系氏族时代发号施令的女王。在生殖崇拜的母系时代,社会最高权力者为智慧而生殖力强的妇女“后”;进入父系社会后,最高权力掌握在能征善战的男性手里,“后”的地位由女王下降为第一女性。《说文解字》:后,继承王位的君主。象人之形。发布号令通告天下四方,所以广布。字形采用“一、口”会义,发号施令者,就是君王之后。
得:得,甲骨文=(手,拾)+(贝,最原始货币),表示拾贝。有的甲骨文加“彳”(行进),表示古代中原人长途跋涉到湖海之滨寻觅和拾捡贝壳。金文承续繁体甲骨文字形。籀文承续简体甲骨文字形。有的篆文加“彳”,同时误将籀文字形中的的“贝”写成“见”。造字本义:动词,捡到贝壳,喜获财富。远行拾获海贝为“得”;远行深山采集有所收获为“遂”。《说文解字》:得,远行探索而有所获。
主:“主”是“柱”的本字。主,甲骨文=(较小的方榫插在较大的方孔中)+(木,房柱),表示凿出了方孔、可以榫接横梁的房柱。金文误将简体甲骨文字形中表示“木”的写成“土”,导致“木”形消失。金文异体字另造会义字,表示造屋(“宀”)的柱梁(“才”)。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支撑屋架的核心房柱,即顶梁柱。当“主”的“房柱”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木”另造“柱”代替。《说文解字》:主,像灯中的火炷。字形采用像灯盏、灯架的形状作基本造型,字形同时采用“丶”表义,“丶”也作声旁。
西:西,甲骨文是象形字,字形像用绳带缠绕的、装行李的囊袋。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画出了袋子的提手。籀文承续金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古代女性装行李的囊袋。隶书承续金文字形。古人称男子肩扛的行囊为“东”,称女子手提的行囊为“西”。《说文解字》:西,鸟在巢上。日落西山时鸟归林栖巢,所以用作“东西南北”的“西”。所有与西相关的字,都采用“西”作边旁。棲,这是“西”的异体字,字形采用“木”作边旁,采用“妻”作声旁。卥,这是古文写法的“西”字。卤,这是籒文写法的“西”字。
南:“南”是“喃”的本字;而“諵”是“喃”的异体字。凡,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简体甲骨文字形对“舟”的误写。南,甲骨文=(像系挂的绳结)+(舟,木船),表示用于水上祭祀、系吊于舟中的小鼓。繁体甲骨文“喃”加“口”(说唱),强调水上祭祀时以小鼓伴奏的说、唱、颂、念。有的甲骨文误将“舟”简化成“凡”,并以“凡”兼作声旁。金文在甲骨文字形基础上加“卜”(棍棒、鼓槌),写成混合结构,表示用鼓槌敲击舟鼓。篆文将金文字形改写,导致“凡”形(“舟”形)消失。造字本义:名词,远古时代流行于闽越水域的船上吊鼓,祭祀时用来伴奏巫师的说、唱、颂、念。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绳结形状“屮”简化成“十”,绳结形状消失。《说文解字》:南,草木到了南方,则花繁叶茂,有枝茎可胜任。
东:東,甲骨文是象形字典,字形像在包囊上纵横交叉地捆绑,与“束”(包囊)是同源字。古人将行李用一块布包扎在一根便于肩扛的木棍上,成为“橐”。有的甲骨文简化绑带形象,将交叉捆绑的“X”简化成一横指事符号。有的甲骨文像大的包囊里装着小包囊。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名词,古人出门远行时携带的、用布和木棍包扎成的行囊。古人称男子肩扛的行囊为“東”,称女子手提的行囊为“西”。《说文解字》:东,移动。字形采用“木”作边旁。官溥的观点认为,字形采用“日、木”会义,表示日在树丛中。
北:“北”是“背”的本字。北,甲骨文=(方向朝左的人)+(方向朝右的人),表示两个人朝相反的方向站立。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造字本义:动词,两人相逆反,相违背。当“北”的“相背”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月”(肉,身体)另造“背”代替。由于古代天子上朝时面朝南方,因此称背所朝的方向为“北”。《说文解字》:北,违背。字形采用两个相背的“人”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