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0-7-15 08:05:59

第七课 记录事物的方法

    记录是什么?
    首先,记,最早是写作“己”的,其意思是:在绳子上系圈、打结,用以记数和记事,或标明物品的归属。所谓结绳记事。其所记之事分三类:事、数、归属。后来己的“结绳记事”的意义消失,改用“纪”(要注意,纪律的纪也是这个字)。再后来记事不用绳子了,改用文(雕刻)书(软笔写)之后,纪改用记。记者疏(标记)也:用书面语言的形式将事件信息载入简册、书籍。从记这个字的演化过程中,可以得到一个暗含的信息——所记必欲所用。
    其次,录,最早是写作“彔”的,其俗体字形为“录”,本义是“用辘轳和水袋从井下汲水”,引申湿漉漉(渌)和选取,依照选取的引申意义,加上金旁表示:选择反映历史的重要信息,铭刻在祭祀的钟鼎上。录字的演化过程中暗含着一个信息——选而为用。
    记录,包含着的基本信息之一是:为用而选而记之。记录是有用的,是希望对未来发生“约束、指导、参考”作用。记录与纪律在音韵上有深刻联系。
    记录事物,就是对事物有所认识,而为方便未来借鉴、参考甚至依循,而选择性的保存其内容。
    认识,是有框架的;运用是有目的的。所以记录是有结构的。
    正确的认识为义,正确的记录为理。获得义理,需要正确的认识框架,和正确的记录结构。所以,记录的方法,其根为认识框架;其本为记录结构;其末为记录工具(符号文字或者其他)所显示出来的样式。

    周易六要素记录的根——认识框架,是阴阳和合论。
    周易六要素记录的本——记录结构,是变易之易与不易之易相统一的变与化。
    周易六要素记录的末——记录样式,是八经卦及其相叠而成的六十四别卦。

课后练习说说对事物的认识(区分)和对事物的记录,在操作上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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